该原则指出,在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反馈信息应当在学生将其试验结果与他谋求获得的结果进行比较时提出,否则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一般认为,使用矫正性信息的能力随学生内部机能的状态而变化,若他们处于一种被强烈的内驱力和焦虑所迫的状态下,则此时提供的信息效用不大。提供矫正性信息还应当依据学生的智力差异,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并要对学生已学的知识技能定期检查,矫正缺点错误,不断强化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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