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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客机失事事件

责任事故

中文名: 外文名: 发生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中文名称:伊春客机失事事件 别称:伊春空难 时间:2010年8月24日 主要人物:齐全军 结果:44人死亡,52人受伤
伊春客机失事事件介绍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1]

概述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左右,一架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经济损失3个亿。

2012年6月30日,事故调查组正式向公众发布,经调查,该起事故系一起责任事故。

基本情况

航空器情况

E190机型B3130号飞机由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制造,2008年11月10日出厂,于2008年12月4日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适航证。飞机客舱为公务舱和经济舱两舱布局,公务舱6个座位,经济舱92个座位。飞机安装了两台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制造的发动机。至事发当日,飞机总飞行时间5109.6小时,总飞行起落次数4712次。

该飞机处于适航状态,当日飞行过程中没有故障,飞机各系统及发动机工作正常,燃油品质合格,实际起飞重量和实际重心在许可范围内。当日航班飞机上共有96人,其中机组5人,旅客91人,所有人员均正常接受安全检查,无免检旅客,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未发现漏检和携带危险品情况。

机组情况

飞行机组2人。机长齐全军,男,1970年4月9日出生,持有民用航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副驾驶朱建州,男,1983年10月16日出生,持有民用航空商业驾驶员执照。两人的飞行驾驶执照均合法有效,均持有一级体检合格证。两人均为第一次执行伊春林都机场飞行任务,值勤时间符合规章要求,身体状况良好,岗前8小时内没有饮用酒精类饮料,无用药记录。

客舱机组3人。乘务长卢璐、乘务员周宾浩、安全员廉世坚均持有合法有效证件。

航空公司情况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的前身为2007年5月成立的鲲鹏航空有限公司。2009年3月,鲲鹏航空将主运营基地由西安迁至郑州,同年9月更名为河南航空,12月20日获得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颁发的运行合格证,主要经营支线客、货运输。

机场及当日气象情况

伊春林都机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东北部,跑道长2300米,宽45米,可起降A320、B737-700及以下机型,机场代码为ZYLD,于2009年8月26日通过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组织的机场行业验收和机场开放使用许可审查,获得机场使用许可证,次日正式开放使用。

事发当日,伊春机场2名管制员身体状况良好,值勤时间符合规章要求,岗前8小时内没有饮用酒精类饮料,无用药记录,无不安全事件记录。机场导航、助航设施设备工作正常,通信设备工作正常,机场道面、跑道、围界等正常,未发现鸟情。

根据机场气象台发布的当晚天气实况,晚19时能见度大于10公里,21时降至8000米,21时08分机场气象台发布特殊天气预报,能见度已降至2800米,呈快速下降趋势。

航线审批情况

2009年10月26日,河南航空向民航河南监管局申请并取得使用E190机型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的运行许可。

2010年7月15日,河南航空向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申请并取得执行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的经营许可。

2010年8月10日,河南航空正式开通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至事故发生前已执行7个航班。

民航管理机构情况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为河南航空运行合格证主管管理局,负责河南航空运行合格审定、飞行训练机构合格审定、飞行员和乘务员的资格管理等事宜并实施监管。民航河南监管局具体负责对河南航空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监管。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为河南航空在东北地区运营航线的辖区管理局,负责河南航空在本辖区航线经营许可及实施监督管理等。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具体负责对河南航空在本辖区航线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管。

事故经过

2010年8月24日20时51分,飞机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起飞。

21时10分,飞机巡航高度6300米,距伊春机场169公里,飞行机组首次与伊春机场管制员建立联系,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能见度为2800米。

21时16分,机场管制员提醒飞行机组:“本场刚起的雾,五边上雾有点浓……主要是五边。”

21时23分至21时26分,飞行机组陆续完成30号跑道部分进近简令和下降、进近检查单,确认甚高频全向信标/测距仪(VOR/DME)进近的最低下降高度为440米。

21时28分19秒,机场管制员再次提醒飞行机组:“现在垂直好,但是水平能见度太差了。”

21时28分38秒,飞机飞越机场上空,机场管制员看到了飞机。

21时29分51秒,机长对副驾驶说:“山里起雾,这个季节温度一低,地形的特点就出来了。”

21时33分06秒,飞机进入程序转弯后20秒,副驾驶说:“跑道挺亮。”

21时33分50秒,飞行机组完成程序转弯,报告跑道能见,机场管制员发布着陆许可,并提醒飞行机组最低下降高度440米。

21时36分34秒,副驾驶报告:“就要穿这个雾了。”经事后调查,此后飞机进入辐射雾中。

21时36分49秒,飞行机组脱开自动驾驶仪,改用人工方式飞行。

21时37分31秒,飞机穿越最低下降高度440米。经事后调查,此时飞机依然在辐射雾中,机长未能看见机场跑道。

21时37分52秒,机长询问副驾驶:“高度什么样了?”副驾驶报告:“一海里,三百二,刚好。”经事后调查,此时飞机实际距伊春机场1.6海里,高度335米,比标准进近垂直剖面低47米。

21时37分59秒,副驾驶提醒机长:“下降率减小一点吧。”

21时38分05秒至21时38分08秒,飞机无线电高度自动语音连续提示:“Fifty、Forty、Thirty、Twenty、Ten”(50、40、30、20、10英尺),随后飞机撞地。经事后调查,飞机自进入辐射雾中直至撞地,飞行机组始终未能看见机场跑道,未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未采取复飞措施。

21时38分10秒,机场塔台在应急频率上接收到飞机机载应急定位发射机(ELT)发射的告警信号。

21时38分42秒,机场管制员电话告知机场值班经理飞机失去联系,并且在飞机着陆方向看到火光。

21时38分52秒至21时51分08秒,机场管制员持续呼叫飞机,没有得到应答。

经调查查明,飞机在距离伊春机场30号跑道入口外跑道延长线1110米处首次与地面树梢产生刮擦,在1080米处飞机主轮与地面接触并继续滑行,持续与地面猛烈撞击,在870米处两台发动机触地,部分机体分解,主机身最后停止于690米处。

在与地面的撞击过程中,飞机机翼油箱破裂导致燃油泄漏,泄漏的燃油沿地势向飞机机头、机身方向流淌并起火,飞机客舱内迅速充满浓烟,飞机机身除尾部外严重烧毁。

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其余舱门及应急出口因严重撞击变形或浓烟阻隔无法打开。机长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

应急救援

空难事故发生之后,伊春市组织了500多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至25日零时左右,飞机明火被扑灭。同时,救援部队营救出了54人并送往医院救治。另外42名遇难者的遗体也被全部找到。

善后

8月28日,黑龙江伊春“8·24”坠机事故国务院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调查组负责人表示,此次空难救援及时,同时强调了自救的作用,认为这是“航空史上的救援奇迹”。n

8月26日,坠机事故工作组召开了记者发布会。发布会中,河南航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航两次起身鞠躬向全社会道歉。

8月30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公布了遇难者赔偿标准,每位遇难乘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

调查报告

直接原因

1.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

2.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3.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间接原因

1.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

2.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

3.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

4.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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