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简介: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暴露了欧美国家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重大制度性漏洞。危机以来,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方向,对国际金融监管框架进行了一系列根本性的改革,增强银行业的稳健性。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Ⅲ);最近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就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的评估方法论和附加资本要求(capital Surcharge)达成了原则性共识。这标志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确立了银行监管的新标杆。
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对建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提升中国金融业稳健性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吸取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借鉴包括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在内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完善中国银行业审慎监管制度,对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发展方式、维护中国银行体系长期稳健运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新闻公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和定量测算结果(2010年12月16日)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更具稳健性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
各国监管当局实施逆周期超额资本的指引
新闻公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提高监管资本质量的最终改革方案(2011年1月13日)
新闻公报:巴塞尔委员会确定双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要求(2011年6月1日)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文本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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