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权重
1现金类资产
1.1现金 0%
1.2黄金 0%
1.3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 0%
2对政府和央行的债权
2.1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 0%
2.2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 0%
2.3对评级AA-以上(含AA-)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0%
2.4对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20%
2.5对评级A-以下,BBB-(含BBB-)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50%
2.6对评级BBB-以下,B-(含B-)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00%
2.7对评级B-以下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50%
2.8对未评级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00%
3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3.1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 0%
3.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3.2.1持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 0% 1
3.2.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 100%
3.3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 25%
3.4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 100%
3.5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4对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4.1对评级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的债权25%
4.2对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的债权 50%
4.3对评级A-以下,B-(含B-)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的债权 100%
4.4对评级B-以下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的债权 150%
4.5对未评级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的债权 100%
4.6对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权 0%
4.7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1)对于信用风险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外部评级法和标准法计算;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是衡量资产组合或单笔资产所承受的信用风险总量。对银行的信用风险资产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别确定不同的风险权重(风险系数)。以风险权重对相应的资产进行加权(乘以风险权重)即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对于市场风险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算;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具体包括商业银行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以及全部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
(3)对于操作风险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计算。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为反映总体风险水平,会为不同风险的资产设置不同的风险系数,以各种资产各自的风险系数乘以资产数额加总,便得到加权风险资产。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资产负债表内资产×风险权数+资产负债表外资产×转换系数×风险加权数 (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与总资产之比)
风险加权资产的测评由两个因素决定:
(1) 银行的资产组合中各项资产的信用风险暴露;
(2) 这些信用风险暴露在未来带来信贷损失的可能性。
一些银行资产,例如银行所在国政府以银行的基准货币发行的债务被界定为无信用风险,因此银行的这类债权资产的风险权重为0,不承担信用风险资产要求。然而大多数贷款和其它银行资产都是对具有一定信用风险的机构的债权,可能招致潜在的信用损失。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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