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公路建设的大发展,至2001年我国高速公路已建成19,437公里,以纵贯南北和横贯东西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的主骨架的高速公路格局已初具规模,许多省的高速公路网也已经基本形成。随着各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对监控、收费、通信的建设要求也不局限于一条路的范围,而是要从全省范围规划联网监控、收费及通信建设。
交通部于2000年颁发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
各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体制分为四级,分别是省收费总中心、片区收费分中心、路段收费分中心以及收费站。相应收费计算机网络系统也分为四层,各层之间由路由器或者三层以太网交换机通过通信系统提供的10/100M或2M通道相连,每层以以太网交换机为节点构成星型网络拓扑结构,同时各层配有功能不同的工作站和服务器等设备。
使用联网收费系统可以减少了收费站控制室的值班人员,降低运营管理费用,而且便于中心集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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