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汇总纳税

汇总纳税

  • 类型:税收征收办法
  • 不足:比较容易产生税收漏洞。
  • 又称:汇总缴纳
  • 汇总纳税介绍
    什么是汇总纳税汇总纳税又称“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采取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一些成员企业在经营上难以独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汇总缴纳就成为必然。实行汇总缴纳,表面上看只是税收征收办法的改变,但由于汇总缴纳允许各个机构的盈亏相互抵补后缴纳所得税,部分减少了汇总企业的应纳税额,其实质是给予汇总纳税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这种办法的好处在于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较为合理地计算征收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税额。但汇总缴纳加大了税务机关对企业集团的税收管理和监控的难度,比较容易产生税收漏洞。

    介绍

    中国现行税法对实行汇总缴纳的审批是比较严格的。按照现行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企业不得自行确定汇总纳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就地征税并予以处罚。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

    条件

    1)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2)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4)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5)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1)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2)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在按规定向汇缴企业和单位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亦应同时逐级上报汇缴企业和单位,以便汇缴入库地税务机关备查。

    相关资讯
    内容声明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

    Copyright © 趣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