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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就业歧视

  • 中文名:女性就业歧视
  • 类型:社会现象
  • 定义:指在就业过程之中,招聘单位对女性因为性别原因而谢绝录用的一种社会现象
  • 女性就业歧视介绍
    女性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之中,招聘单位对女性因为性别原因而谢绝录用的一种社会现象。女性就业歧视一直由于封建传统观念而存在于就业求职过程之中,再加之女性特有的生理结构,面临人生必须的生育阶段,企业要给很长时间的产假,又要交各种保险,还要找人顶替她们的工作,这对公司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成本。

    简介

    女性就业歧视

    女性就业歧视女性就业歧视是指某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女性生育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而直接歧视女性就业,或者直接只限男性或者女性(已婚已育)。然而,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宽,已婚已育有工作经验的职业女性中的强势群体也面临新一轮的就业歧视[1]

    现状

    女性就业歧视

    女性就业歧视“本以为生小孩之后找工作会很顺利,没想到还是生活在女性‘阴影’之下。”夏芳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已婚已育又有工作经验的职场女性是企业招聘中的“强势群体”,但面对“两孩”可能性,女性再次遭遇“性别歧视”。

    “最近老板找我谈话,示意公司招聘尽量少招女的,而且要我打探哪些现聘女员工有生育打算,特别是想要生育两孩的。”长沙某文化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王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女性员工仅有30%,“估计接下来会更少。”

    就连已经就业的女性也受到了“两孩”政策的牵连。“单位提拔干部,工作一直深受赞赏的我因为还处在育龄,领导认为我可能会生两孩,提拔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白领刘女士告诉记者。

    “在职场上,女性要付出超过男性的努力,才可能换来相对平等的职场地位。‘单独两孩’政策出来之后,很多女性又面临着来自老公、家人的多重‘逼生’压力,很可能影响到职场前途。”刘女士说。

    分析

    女性就业歧视

    女性就业歧视产假、保险、工作是企业实实在在的硬成本。“一孩政策下,企业对女性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是可预期的,毕竟绝大多数女性职业生涯中只休一次产假,休完了就可以安心工作。但两孩政策放开后,短短几年内企业可能要承受女性员工休两次产假,一些中小企业出于用人成本考虑恐怕难以接受。”中南大学社会学教授李斌分析。

    “两孩”政策放开之初,多年积压的生育意愿或将在几年内集中释放,对于企业来说“生育风险”更高。“对于女员工,公司既要给很长时间的产假,又要交各种保险,还要找人顶替她们的工作,这对公司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硬成本。”人力资源主管王女士分析。

    “生育是社会责任,不能由女性独自承担,更不能使她们因这一无法替代的贡献而堕入弱势群体。就业性别歧视影响民生与社会稳定,伤及社会公平,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李斌说。

    措施

    女性就业歧视困扰女性

    女性就业歧视困扰女性有专家表示,中国没有出台专门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相关的立法主要是《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就业促进法》等行政法规,但法律体系存在缺陷,并没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机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反就业歧视的作用。

    “‘歧视’本身具有感性色彩,而立法对此大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界定、细化。比如什么行为构成‘歧视’,如何举证等,执法主体是谁,这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仍是空白,直接导致受害者维权难。”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志说,尤其是立法未确立惩罚性赔偿责任,导致就业歧视的实施者付出的成本很低,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李斌认为,政府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加大性别歧视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国有用人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带头遵纪守法,树立促进就业公平的大局意识

    有专家指出,就业的性别歧视实际上反映了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国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障体系,通过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保障用人单位在招用女性上的利益平衡。政府应该采取配套措施,比如通过减少税收、资金倾斜等手段激励雇主聘用女性,约束、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性别平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得到保护。”李斌说。

    参考资料

    [1] 女性就业歧视调查:学历越高越歧视 ·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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