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师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与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教师。
同时,中等师范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承担培训在职小学教师的任务。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中等师范学校的设立、变更与停办,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
中等师范学校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局(厅)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实行统一领导,省、地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省、市、自治区直属师范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余师范学校由地、市(州、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中等师范学校一般设置下列课程:政治、语文及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及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自然常识教材教法、外语、地理、历史、心理学、教育学、体育、音乐、美术、教育实习。民族师范学校还有民族语文。
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其基本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
[1] 70年 贵师重傅 兴教兴国[引用日期2022-06-23 13:00:21]
[2] 70年 贵师重傅 兴教兴国[引用日期2022-06-23 13:01:19]
[3] 70年 贵师重傅 兴教兴国[引用日期2022-06-23 13:01:19]
[4] 一所省属师范院校的“回归”[引用日期2022-06-23 18:18:04]
[5] 70年贵师重傅兴教兴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引用日期2022-06-23 1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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