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特征
海门大红袍赤豆种子
海门大红袍赤豆系主产于海门市境内的特色小杂粮地方品种,其老熟种子呈长圆柱形,表皮紫红、种脐乳白色、粒粗饱满、皮薄肉厚、质地坚硬,煮熟后软烂易破皮,沙而不黏,口感细腻,有豆的清香。初级产品豆沙其色紫红,其味香糯微甜,柔软不黏,糯而不腻。内在品质
经测定,海门大红袍赤豆含总淀粉≥46%,蛋白质≥23%。
价值功效
海门大红袍赤豆性平、味甘酸,含热量低,是典型的高钾食物,具有清热解毒、健脾益胃的良好效果。
气候情况
海门大红袍赤豆植株
海门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光照较足,土地肥沃,自然环境独特。全市年平均气温15.9~16.7°C,年平均降水量1048毫米,其中夏季降水量占到50%以上,全市年日照总时数2120小时左右,年平均无霜期238天。温、光、水条件完全能满足海门大红袍赤豆的正常生长。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梅雨期,夏季常遭受台风的危害,但对赤豆生长影响不大。水文情况
海门市境内沟河与长江相通,年平均最高潮位、最低潮位分别为5.50米、0.62米,地下水深度距地表平均0.8米。年平均水温17.6°C,水源充足,水质清澈,水的pH值为7.44,符合3类水以上的灌溉条件,适合海门大红袍赤豆的生长。
土壤地貌
海门市地处长江下游,系冲击平原。境内地势平坦,沟河纵横交叉,地势西北略高,东南偏低,地表海拔2.5~5.2米,平均4.96米。全市可耕地面积6.0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49.2%。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中黄夹沙土,土壤pH值7.8~8.2,平均为8。土壤条件也有利于赤豆的生长。
据资料记载,海门市种植赤豆有四百多年历史,自然条件的优越加上种植技术的先进,使得海门大红袍赤豆粒粗饱满、皮薄肉厚、粉质细腻、营养丰富,口感醇厚、细腻,进价要比普通赤豆贵20%左右。
2001年,江苏省专门出台了“新选大红袍赤豆品种标准”,目的在于防止假冒,确保大红袍赤豆的品质。
2018年,海门大红袍赤豆常年播种面积在4130公顷(铺地面积)左右,总产量2700吨,总产值2700万元左右。
1998年,“海门大红袍赤豆”获得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
地域保护范围
海门大红袍赤豆原产地位于江苏省海门市,包括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临江镇、包场镇、常乐镇、悦来镇、余东镇、四甲镇、正余镇、海永乡。地处东经121°04′~121°32′,北纬31°46′~32°09′,总面积1148.77平方千米。
质量技术要求
• 特定生产方式
1 产地要求
海门大红袍赤豆食品
海门大红袍赤豆的产地为海门市全境,生产环境应符合《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产地要平坦,排灌通畅。土壤中有机质含量要高,土质疏松、通透性良好,耕作层厚度在13厘米以上,土壤pH为8,忌连作。2 种子选择
选择粒大饱满、种皮红紫色、脐白色、无病斑、无虫蛀、光滑有光泽的“海门大红袍赤豆”作种子,并符合《GB 4404.3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
3 生产控制
3.1 种植方式
3.1.1 与1.33~1.5米组合的玉米间作。
3.1.2 与1.7~2.0米组合的玉米大豆间作。
以上种植方式主要考虑赤豆与玉米间作后,根据赤豆的攀援特性,将玉米作为支架,既防止赤豆的倒伏,又为赤豆创造了良好的生长空间。
3.1.3 行距1.0米纯作。
3.2 播种
3.2.1 间作玉米应选用早熟、紧凑型品种。
3.2.2 于3月底至4月初播种,与玉米同播,穴播于玉米小行中间。或4月中旬于玉米出苗后穴播于玉米植株中间。
3.2.3 穴距0.4~0.5米,每穴播4~6粒种子。
3.3 定苗
在赤豆苗3~4张复叶时进行,每穴定苗2~3株。纯作的定苗3~4株。
3.4 施肥
3.4.1 玉米收获前7天左右是赤豆二次分枝期,施发棵肥尿素150~225千克/公顷。纯作的施发棵肥尿素90~120千克/公顷。
3.4.2 初花期施花荚肥复合肥(8:8:9) 300千克/公顷。
3.4.3 盛花期施鼓粒肥尿素75千克/公顷。
3.4.4 赤豆施肥应穴施,距赤豆根15厘米左右,以防伤苗。如干旱,应进行抗旱,使肥效早发挥。
3.5 防病治虫
苗期对地老虎利用早晚进行人工捕捉。
3.6 玉米秸秆处理及除草
玉米收获后,及时割除上半部玉米秆,或将玉米秆5~6株进行绕头扎结,减少对赤豆的荫蔽。
玉米收获后应及时清除玉米行间杂草。
纯作的应及时中耕除草一次。
3.7 收获
赤豆荚枯黄即可分批采收。严禁带青收获,提高赤豆色泽和品质。
• 质量安全规定
海门大红袍赤豆质量安全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新选大红袍赤豆间作栽培技术规程》(DB32/T439)标准要求执行。产品符合《新选大红袍赤豆》(DB32/T438)江苏省地方标准。
专用标志使用
凡在本规范规定的地域内种植的“海门大红袍赤豆”及加工产品均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标志使用人应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标注“海门大红袍赤豆”及加工产品地理标志编号和组合图案,标注时可采用标牌、印刷等多种方法,但均应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手册》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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