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制晚报2008年12月21日报道:北京一名69岁老人靠补助金度日,自称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为了“不愁吃穿”在北京站持刀抢劫,终于进了看守所:我在这儿挺好的,已经胖了10斤。69岁的付达信在北京站广场持刀连抢两名旅客。与其他抢劫犯不同的是,他抢劫完了不逃跑,反而在等待被抢者喊叫,以便引警察来抓。接受审讯时,付达信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重些;当法官宣布因犯抢劫罪付达信被判决2年有期徒刑时,他竟认为判得太轻了,要求法官再好好审审。
一、第一次抢钱:那个被抢的妇女没理我
2008年9月8日下午1点40分,北京站广场人流熙攘,在售票处前20多人正排队买票。
一名中年妇女右手拿着200元钱,眼睛盯着售票窗口一步步往前移动着。突然,该中年妇女的右手被人往后重重抻了一下,200元钱变成了100元。
该妇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老头站在她的身后,手里攥着缺了一个角的百元钞票。
这名老头个子不高,穿一件咖啡色的外套,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与别的抢劫犯不同,这名老头抢完钱也不跑,反而笑着看着她,好像在等什么。
“神经病!”中年妇女认为碰上了病人,原本想抢回钱,但看看老头手里的刀,自认倒霉嘟囔着转身继续排队。
“那个被抢的妇女没理我。我当时这个气啊,想她怎么不喊啊,如果一喊,警察来了不就行了吗。”事后,付达信说。
二、第二次抢包:听到喊声,老头并没有跑
看见那名妇女没理他,老头转身向西走了。在北京站广场西侧的花坛边,老头看见了阿芳。
9月8日,某大学学生阿芳准备乘车回烟台。下午2点,阿芳从地铁站出来,往火车站进站大厅走。
就在阿芳走到花坛附近时,身后突然传来“把包给我”的喊声。以为是在喊别人,阿芳没有理睬,而是继续往前走。
“把包给我!”这时又传来第二次喊声,同时阿芳背在后边的双肩背包被拉得滑落在手臂上。
转过头来,阿芳看见了一个老头。“他太老了,我以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阿芳后来在做笔录时说。
阿芳抓着自己的包不放,老头也使劲往怀里拉。两人争抢着,渐渐地老头落了下风。
三、受审特配合: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得严重些
经物价部门鉴定,仅阿芳被抢的一个挎包就价值几千元,包里还有其他物品,被抢物品共价值9000多元。
“我没见过这么配合的罪犯。”负责审问的公安段民警说。
被抓的老头叫付达信,他要求办案民警把自己的罪行写得严重些,“希望能够多判几年”。
2009年2月24日,北京市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贺林表示,付老汉的情形是一个个案而非普遍现象。
事实上,政府也早已注意到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并已采取措施,逐步研究解决农村没有养老保险的人群的生活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没有固定职业的人群中,养老问题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对于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生活极端困难群体,政府都有相应的救济措施。
如果付老汉所说属实,那么这可能是当地的财政补助或养老保障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这说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一些覆盖不到的空白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犯罪行为永远不能被原谅
金虎律师事务所周金虎表示,“在法治国家,无论主观动机如何,犯罪都应得到惩治,抢劫为了反映问题、养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永远不能被原谅的。”
首先,从司法实践来说,有很多犯罪人员会美化自己的犯罪动机,寻求局外人的同情。没有对付老汉的家庭情况、个人情况做全面调查,他的说法是否成立,还有待考证。
另外,付老汉所说若属实,这也是一个悲剧。“如果我们的救济渠道、投诉渠道的宣传力度更大一些,让这样的人明白,退回土地、放弃当地救济渠道,而以年迈之身去外地拣破烂维生,以抢劫这样的行为来引起注意、解决养老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一、付达信抢劫究竟该不该被判刑?
虽然付达信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刑2年,但我始终认为付达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1、从刑法理论上来说,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实施抢劫的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本案中付达信的目的是为了进监狱过吃穿不愁的日子,他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通过假“抢劫”做为进监狱谋生的一种手段。
2、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付达信通过假“抢劫”的手段以达到进监狱活命的目的,其主观上恶性极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应当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二、付达信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吃饭问题,是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问题。生存权,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付达信年近古稀,实在是老了,干不动了。怎么办?把他关进监狱,管吃管住,这也是在花纳税人的钱。同样是在花纳税人的钱,还不如把他送进“托老所”、“敬老院”,国家解决他的吃穿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现在正在走向富强,应当加快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解决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这样,国家的长治久安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