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驻马店市公安局

驻马店公安工作部门

中文名:驻马店市公安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机构性质: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级机关:河南省公安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前身: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
驻马店市公安局介绍
驻马店市公安局成立于2000年7月,其前身是成立于1965年7月的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驻马店市公安局共辖九个县公安局,全市公安民警总数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六。

机构简介

驻马店市公安局局直设警令部、监督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犯罪侦查支队、治安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与技术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服务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等机构以及老街、橡林、东风、南海、雪松、西园、金桥、关王庙、东高九个派出所。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01〕24号),设置驻马店市公安局。驻马店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职能调整

(一)将检察机关承担的查处涉税等案件的职能交给市公安部门。

(二)将驿城区社会治安管理职能和驿城区公安部门划归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指导、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提出对策。

(二)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政治稳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

(三)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并依法管理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出入境、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县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

(十)指导、监督并负责全市收容教育审批工作;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研究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全市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对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五)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十六)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培训、教育工作。

(十七)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全市地方铁路及林业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机构。

(一)警令部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警务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负责督办、查办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指挥中心工作;负责公安调研、统计、机要通信、文件、文电、文印、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警令部为副处级规格,内设“110”指挥中心、秘书科、公安科技科、机要通信计算机监察科、档案科(挂驻马店市公安局档案馆牌子)。

(二)政治部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研究拟定全市公安队伍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培训、教育工作;办理授衔事宜,负责全市警衔日常管理;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协管县公安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按照现役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消防部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等。政治部为副处级规格,内设人事科、组织教育科、宣传科、直属工作科、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

(三)警务督察队

负责监督局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四)装备财务处

拟定全市公安装备、被装配备、财务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被装的计划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警务保障工作。

(五)法制处

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法律报务、法制宣传工作

(七)控告申诉处

负责全市公安控告申诉工作;研究全市公安控告审诉工作动向;处理、查办控告申诉案件;接待来信来访。

(八)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籍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及本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九)警卫处

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警卫对象、重要外宾来驻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在驻举办的国家、省和市内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所属实战单位

(一)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技术侦查建设,指挥并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和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和协调跨市、县(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下设5个实战单位。

1.指挥室:负责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破统计和犯罪情况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各类文件资料处理和上传下达;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2.一大队(刑事侦查基础大队):负责全市刑事侦查基础工作和刑事特情工作;负责本支队办理案件移送把关工作。

3.二大队(案件侦查大队):负责并直接参与对全市重特大案件、暴力恐怖案件的侦破及追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4.三大队(刑事技术大队):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技术处理和各种疑难痕迹、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人体重伤鉴定及损伤评残、精神病鉴定工作;负责刑事技术分析研究、开发利用、刑事情报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5.四大队(警犬训练大队):负责警犬的训练和使用。

(二)驻马店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

直接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重大案件侦破工作。下设5个实战单位:指挥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三)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驾驶员考核、管理和证牌发放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经费管理、器材装备计划、分配工作。下设16个科、室(实战单位)。

1.指挥室:负责文件上传下达,机关通信联络;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收集、反馈交通信息;负责重大警务活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2.政治工作科:负责全市公安交通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支队党务、人事、群团组织、纪检(监察)工作。

3.法制科:负责全市交警系统执法管理工作。

4.装备财务科:负责支队机关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

5.宣传科:负责交通管理宣传工作。

6.交通设施科:负责交通设施的规划、维护与管理工作。

7.交通秩序管理科:负责全市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8.车辆管理科(挂驻马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牌子):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各项管理和证牌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工作。

9.一大队(解北交通外勤大队):负责铁路以西、解放路以北辖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辖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10.二大队(解南交通外勤大队):负责铁路以西、解放路以南辖区内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辖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11.三大队(铁东交通外勤大队):负责铁路以东辖区内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及辖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12.四大队(特勤大队):负责全市主干道及107国道的机动车巡逻及动态纠章;承担三级以上警卫活动的护卫任务。

13.五大队(事故处理大队):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14.非机动车管理大队:负责全市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15.高速公路大队:负责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治安秩序维护。

16.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工作。

(四)驻马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掌握和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动向,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管理;研究拟定全市治安规章,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参与重大事件、事故的处置;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市区主要干道的巡逻和市区“110”报警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和建设;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防暴工作。下设10个实战单位。

1.指挥室:指导和负责全市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立案侦破统计工作;承担各类文件资料处理和上传下达、文秘工作、资料建档、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2.一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危险品管理工作。

3.二大队(案件侦查大队):指导并参与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

4.三大队(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大队):指导并参与内部单位安全保卫、保安业务管理工作。

5.四大队(户政管理大队):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

6.五大队(基层基础业务建设大队):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建设工作。

7.六大队(治安防暴大队):负责全市重大突发性案(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8.七大队(治安巡逻大队):负责铁路以西、解放路以北的治安巡逻与“110”报警的先期处置工作。

9.八大队(治安巡逻大队):负责铁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的治安巡逻与“110”报警的先期处置工作。

10.九大队(治安巡逻大队):负责铁路以东的治安巡逻与“110”报警的先期处置工作。

(五)驻马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看守、管理、教育在押人员工作;对全市查办的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收容教育;对吸食毒品人员强制戒毒;承担赴京、赴省上访人员的收容遣送任务和市信访局交办的上访人员的收容遣送任务;负责治安行政、司法拘留管理工作;指导、负责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下设6个实战单位。

1.指挥室:负责文件上传下达,外部、内部的协调和收集、反馈、上报各所在押人员的信息等工作,指导、监督县监管场所工作;办理狱内案件;负责监管队伍建设工作。

2.驻马店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

3.驻马店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

4.驻马店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负责赴京、赴省上访人员中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人员的收容教育工作;承担赴京、赴省上访人员的收容遣送任务和市信访局交办的上访人员的收容遣送任务。

5.驻马店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负责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6.驻马店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依法开展对吸毒人员进行脱毒治疗和法律道德教育工作。

(六)驻马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研究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公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参与查处涉税、金融犯罪等经济案件工作。下设5个实战单位。

1.指挥室:负责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情况;负责经济情报信息的收集、建档和案卷、赃款、赃物的保管;负责文件审核、业务培训、行政事务和政治工作。

2.一大队(涉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办理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二大队(金融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4.三大队(公司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办理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及侵占、挪用资金和挪用特定款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5.四大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侦查大队):负责指导、协调办理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侦查工作。

(八)驻马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研究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下设3个实战单位。

1.指挥室:负责文件上传下达,开展毒品调研、情报搜集、禁毒宣传、禁毒执法检查等项工作。

2.一大队(缉毒大队):打击、查处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案件。

3.二大队(禁毒大队):查禁非法种植、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驻马店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现役)

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安全宣传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县消防业务和队伍建设;承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驻马店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驻马店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新警岗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内设5个科:秘书科、政治工作科、教务科、学员管理科、总务科。

(十一)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

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是驻马店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驿城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所属的刑警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5个大队,15个派出所:西园派出所、人民派出所、新华派出所、东风派出所、老街派出所、橡林派出所、刘阁派出所、香山派出所、顺河派出所、胡庙派出所、诸市派出所、关王庙派出所、水屯派出所、古城派出所、朱古洞派出所,其中刑警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5个大队和西园派出所、人民派出所、新华派出所、东风派出所、老街派出所、橡林派出所6个派出所为副科级规格。

(十二)驻马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驻马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是驻马店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内设办公室(挂警令部牌子)、政治工作室2个副科级机构。

驻马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刑警大队、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3个大队,2个派出所:烧山派出所、东高派出所,副科级规格。

相关资讯
内容声明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

Copyright © 趣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