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长沙市图书馆

地市级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

中文名:长沙市图书馆 外文名:Changsha Library 别名: 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滨江文化园 始建:1960年7月
长沙市图书馆介绍
长沙图书馆是长沙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地市级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和广大市民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公益性科学、文化、教育机构,是湖南省文明图书馆,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长沙图书馆同时亦是长沙市区内的三大公共图书馆之一。

简介

长沙市图书馆是地市级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成立于1960年,老馆馆址定王台是湖南图书馆事业的发祥地。新馆座落于新河三角洲长沙滨江文化园内,于2015年底全面开放,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共5层,规划藏书量200万册,每天可接待读者10000余人次。

图书馆外形设计独具创意,如同巨大的顽石屹立于湘江和浏阳河的汇合处,象征着开放、创新的“湖湘精神”和刚强、勇敢的“湖南性格”。图书馆外墙设计方案,取材于《荀子·劝学篇》,展现了图书馆的文化底蕴。

馆内主要设置有社科文献借阅室、自科文献借阅室、报刊借阅室、儿童借阅室、青少年借阅室、视障文献借阅室、电子文献阅览室、多元文化馆、长沙人文馆、多功能报告厅、新三角创客空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咖啡书吧、乐之书店、阅读花园等二十多个功能区域。

全馆现有职工106人,实行免费开放。目前已在全市建立分馆100家,24小时自助图书馆7个,配备了流动图书车,设置流动服务点86个,实现了总分馆之间一卡“通借通还”借阅服务。

长沙图书馆以打造城市“文化综合体”为目标,常年举办讲座、培训、展览、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致力建设成为长沙文献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全民阅读终身教育中心、区域图书馆网络中心、文化学术交流中心。

馆藏资源

长沙图书馆根据“以用促藏”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补充藏书,入藏图书以中文新书为主,注重长沙地方文献的收藏和利用,每年购书经费的5%用于征集购买地方文献,专架陈列,专人管理,设置专门目录。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征集地方书刊资料的通知》,要求市内各单位向我馆呈缴、赠送本单位编辑、出版、印刷的书刊资料。

长沙图书馆还陆续申请专款添购了《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丛书集成初编》、《丛书集成续编》、《孔子文化大全》、《古本小说集成》、《民国丛书》、《中华文化通志》等大型历史文化典籍,收藏各类工具书4000余种。受市政府委托,担负与日本国鹿儿岛市交换书刊的任务,开辟鹿儿岛文库,专室收藏鹿儿岛市赠送我市的日文原版书刊6500余册,提供给长沙市民阅读。

读者须知

一、电子阅览室开放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进入阅览室免费阅览。

2、请按照指定机位上机,遇有异常或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管理员联系解决,不得随意更换。

3、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各种光盘、软盘、优(U)盘等存储设备,确有需要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带入使用。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和不健康内容的网站;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危害的程序。

4、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和上机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打闹。

5、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6、管理人员要按时开放电子阅览室,负责对电子阅览室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电子阅览室上机登记,要随时监控各浏览者上网查阅的内容,制止在室内进行非学习性的网上活动或上机游戏等行为,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二、盲人阅览室开放管理制度:

1、长沙图书馆收藏盲文版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类图书及有声读物供读者借阅。

2、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室免费阅览。凭读者证借阅,每次限借盲文读物2册。

3、读者阅览时须保护图书资料不受损害,不得污损、圈点。

4、工作人员应遵守文明服务公约,主动为读者查找资料,办理借阅手续,解答读者咨询,了解读者借阅需求。

5、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和卫生,盲人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障碍物。

大事记

长沙市图书馆始建于60年代初。1960年7月,省立中山图书馆(即现湖南图书馆)将其设在长沙市青少年宫内的图书外借处和青少年阅览室以及潮宗街的少儿阅览室下放给长沙市。长沙市委、市政府将其与市文化馆的图书室、少儿阅览室合并,建立独立的长沙市图书馆,10月1日向市民开放。当时藏书5.4万册,报刊10种。

1960年11月,长沙市图书馆由青少年宫内迁到中山西路104号(先锋厅),馆舍面积83平方米。“文化大革命”前,长沙市图书馆藏书达到7万册,工作人员8名。“文革”初期,长沙市图书馆遭受摧残与破坏,图书封存,停止开放,工作人员除一人留守外,全部下放农村劳动,藏书损失惨重。

1971年4月,经长沙市革命委员会批准,长沙市图书馆搬迁至湘春路市工人文化宫内,与市文化馆、市工人文化宫合并,成立“长沙市工农兵文艺创作室”,下设图书组,于1972年元旦重新对社会开放。

1975年9月,长沙市图书馆恢复独立建制,借用市工人文化宫场地开展业务工作。

1979年开始,长沙市图书馆争取省、市政府先后拨款100余万元,在市内名胜定王台兴建新馆。长沙市图书馆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阅览大楼于1985年6月竣工,1986年7月1日正式开放。新阅览楼的落成,标志着长沙市图书馆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科研成果

长沙市图书馆十分重视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学术理论研究,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公共图书馆学术论文研讨会,并组织评奖。

1994年以来长沙市图书馆共撰写学术理论文章两百余篇,93篇在省学会和全市公共图书馆学术论文研讨会上交流和获奖,近50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

长沙市图书馆积极组织浏阳市图书馆、宁乡县图书馆、长沙县图书馆等市属各县参加中宣部宣教局、文化部社图司等8家中央级单位主办的“亚农杯”全国农民读书征文竞赛,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荣获“亚农杯”全国农民读书征文竞赛组织奖。

在2001年省图书馆学会第六届学术成果评审中,我馆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在2003年省图书馆学会第七届学术成果评审中,我馆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在2005年省图书馆学会第八届学术成果评审中,我馆获三等奖2个。

在第三届全国社区乡镇图书馆战略研讨会中获一等奖2个,三等奖2个;在第四届全国社区乡镇图书馆战略研讨会中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

表彰奖励

自1984年以来,长沙市图书馆20余次荣获“长沙市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自1986年以来,连续12年被评为省市文明卫生单位,1989年被评为长沙市第十五届劳模大会先进单位和支农先进单位,1999—2005年连续7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连续十余年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2003年荣获“长沙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2006年荣获市级文明窗口单位;在2007年首届图书情报界文艺汇演中我馆演出的舞蹈《一个美丽的地方》荣获金奖。

在1998年、2002年两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均被评定为二级馆。

长沙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4000平方米的市图书馆已无法承担提高省会城市文化品位的重任,长沙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已提到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市图书馆要建立高标准信息资源中心。

2003年4月召开的长沙市文化工作会议上副市长曹亚代表市委市政府提出,市图书馆(新馆)要按全国一流标准来配置内部设施,要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馆舍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之成为集中展示现代文明成果的场所。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们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完善各项配套服务功能,使之真正成为聚集人气、凝聚人心、寓教于乐的场所。

2006年初,新图书馆完成了建筑设计方案,《内部功能与设计任务书》已经国家专家论证,2006年8月22日举行了奠基仪式,2007年6月破土动工,2009年底,一所现代化的、国内一流的3万多平方米的新图书馆将在星城北部的新河三角洲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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