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指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他的最初四个继任者。依次为阿布·伯克尔(632~634在位)、欧麦尔·伊本·哈塔卜(634~644在位)、奥斯曼·伊本·阿凡(644~656在位)、阿里·伊本·阿比·塔利卜(656~661在位),史称“四大正统哈里发”。哈里发为阿拉伯文的音译,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
阿布·伯克尔 穆罕默德的挚友和岳父,伊斯兰教创始人之一。早年经商,曾以全部资产 4万迪尔汗(银币)捐助于传教事业,穆罕默德倚之若股肱。622年,陪护穆罕默德出走叶斯里卜(麦地那)。穆罕默德病时,委托他领导穆斯林祈祷;曾代表穆罕默德率穆斯林赴麦加朝觐,被称为“忠贞的阿布·伯克尔”。632年,被推为穆罕默德后的第一任哈里发。他在位仅 2年,平息了南北各部族叛乱,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将阿拉伯各部族组织成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他继续向外扩张,分东西两路向叙利亚和波斯进军。634年逝世。
欧麦尔 伊斯兰历史上第二任哈里发,穆罕默德的忠实信徒,阿布·伯克尔的有力支持者。他和阿布·伯克尔被称为“先知的两大辅弼”。634年即位后,继续向外扩张,在“圣战”(吉哈德)的旗帜下,将南北部族的贝都因人派出远征,以缓和贵族间的矛盾,为商人贵族开辟对外贸易的领域。
阿拉伯人对外扩张之时,拜占廷帝国和波斯萨珊王朝正陷于重重危机。拜占廷统治下的埃及、叙利亚等地,从 6世纪末就不断发生人民起义,给拜占廷帝国以沉重的打击。波斯帝国则乘机出兵西进,于613~614年先后占领了大马士革和沿海城市;但连年战祸,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痛苦,国内动荡不安,一再发生兵变。627年波斯军被拜占廷军战败,首都泰西封为之动摇。这种有利的形势,使阿拉伯人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在西部征服了拜占廷帝国统治的叙利亚(636)、埃及(641)等地,在东部攻占了波斯首都泰西封(637)。642年又大败波斯军于奈哈温德,取得决定性胜利。644年,正当战争取得胜利之时,欧麦尔被一信奉基督教的波斯奴隶刺死。
欧麦尔是阿拉伯帝国的真正奠基人。他在新占领的土地上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铸货币,全国流通;置金库,平衡收支;设年俸,按等级分配;置法官,以健全司法。在“新领土”上,凡波斯和拜占廷两国王公贵族的土地,逃亡者、阵亡者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成为穆斯林大众的土地。当地居民仍操旧业,耕种土地者,缴纳土地贡税(海拉吉),不奉伊斯兰教者,并征人丁税(吉兹亚)。禁止阿拉伯人在阿拉伯半岛外夺取或购买土地。官兵必须远离城市,住扎兵营,以保持阿拉伯人的战斗力。后来的伊拉克库法城和巴士拉城,埃及的福斯塔特城,都是“帐幕兵营”发展起来的。欧麦尔首创伊斯兰历法(希吉莱),以穆罕默德迁麦地那之年(622)为伊斯兰纪元之年。
奥斯曼 伊斯兰历史上第三任哈里发,穆罕默德最早信徒之一,属古莱什部落倭马亚家族。644年继位后继续向外征伐,东灭波斯萨珊王朝,西达北非昔兰尼加,征服了拜占廷帝国在西亚、北非的大部分土地。在他统治时期,阿拉伯新旧贵族争权夺利的斗争日益剧烈。他们习染了拜占廷帝国和波斯封建贵族的剥削生活,土地私有观念日益浓厚,发家致富欲望恶性膨胀。奥斯曼年迈昏庸,腐败无能,贪得无厌,任用亲信。他废除了欧麦尔制定的规章制度,纵容亲信在“新领土”上搜括民财,夺取土地,以致引起出征在外的各部族贝都因人哗变,656年被刺杀。
奥斯曼继前任纂集的《古兰经》,后世称为“奥斯曼古兰经卷”,对阿拉伯语的统一和伊斯兰教的发展贡献极大。据《旧唐书·大食传》记载,永徽二年 (651)即奥斯曼在位时期,大食曾遣使来中国,是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
阿里 伊斯兰历史上第四代哈里发,什叶派第一代伊玛目(领袖),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幼年家贫,经穆罕默德抚养成人,骁勇善战,文采斐然。奥斯曼被刺后,被推选为哈里发,并迁都伊拉克的库法。他遭到穆罕默德遗孀阿以莎和奥斯曼同宗叙利亚总督穆阿维亚的强烈反对,随后,什叶派内部又发生冲突。661年被哈瓦利吉派信徒杀害。叙利亚总督、倭马亚家族的首领穆阿维亚夺取了哈里发职位称一世,迁都大马士革,建立了倭马亚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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