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冠状病毒引发的肺部炎症

中医病名: 外文名: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别名: 就诊科室: 多发群体: 常见发病部位: 常见病因: 常见症状: 传染性: 传播途径: 中文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英文简称:NCP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介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2019,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是由一种冠状病毒引发的肺部炎症。目前已成为全球性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患者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1]

病毒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处在早期快速变化阶段。

中国已公布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全基因组序列,这将有助于全球科学家和公共卫生组织加入诊断试剂的研发,及病毒致病性研究。

国家卫健委已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将其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传播途径

据央视新闻消息,上海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介绍:卫生防疫专家强调,可以确定的新冠肺炎传播途径主要为直接传播、气溶胶传播和接触传播。直接传播是指患者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的气体近距离直接吸入导致的感染;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接触传播是指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临床表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诊疗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后,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并通过分析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2020年2月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2020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出院标准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通报出院标准:临床症状缓解,体温正常,两次核酸检测都呈阴性才能确保出院没有传染性。

出院标准是咽拭子检查阴性两次,没有任何症状,体温正常,CT也正常,之后要再隔离两个星期。如果要求肛拭子也正常,那么病人就会积压,病床将无法周转,所以还是要密切观察,对所有病人进行一个分级管理。

保障通知

2020年1月24日,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

一、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二、出入境人员若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

三、出入境人员在旅行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等;如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四、入境人员可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了解最新健康信息,如有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五、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2020年2月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通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也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和确保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目前国家医保局已会同有关部门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这一特殊群体建立起费用减免政策,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

名称确定

在2020年2月8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新冠肺炎(NCP)。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2020年2月11日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2019)。其名称解释为:CO代表冠状(Cornona), VI代表病毒(Virus),D代表疾病(Disease),19则因为疾病爆发于2019年。与此同时,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声明,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2);并认定这种病毒是SARS冠状病毒的姊妹病毒。

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管控类型

2020年2月,国家卫健委1号公告将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专家观点

2020年2月10日,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定宇介绍,新冠肺炎实际是一种自限性疾病。绝大部分患者,包括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经过各种氧疗、对症治疗和免疫调节治疗以后,均可以顺利出院。

造成影响

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日发布通告称,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开始出现积极变化,但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效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防控指挥部就继续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湖北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信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通告指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差异研究

2020年3月3日,预印本服务器和早期研究平台SSRN上发布了一篇《柳叶刀》预印本(Preprints with The Lancet)研究论文,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团队首次分析了女性在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中可能存在的特殊性。

研究首次表明,女性在COVID-19的传播上表现出不同于男性的特征,女性不仅症状相对较轻,而且比男性有更长的潜伏期,这可能是因为女性天生具有比男性更强的抗病毒免疫力。在筛查过程中,无论女性是否有症状,只要接触史明确,就应对她们进行核酸测试,受医学观察的女性隔离期也应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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