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饱含着美学因素,不仅要求具有科学性、艺术性,同时必须遵循和体现“距离美”的原则。只是这种美,是首先需要我们要懂得欣赏,然后才能保持适当的距离去感受,在特定的环境中产生出美的效果。
根据美学的审美距离论,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要获得最佳审美感受,必须把握好审美的时间距离,主要是处理好审美时间的早与晚、快与慢、长与短、远与近的关系。平常所说的“久居之处无美景”、“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说的就是由于审美时间过长而影响审美效果。而秦砖汉瓦、古景旧迹等等,则说明时间越长,越能给人以深沉、古朴之美。这些例子都是审美的时间距离因素在起作用。
根据美学的审美距离论,审美主体要获得最佳的审美效果,还必须使主体和客体之间保持合适的空间距离。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明距离太近,就领略不到事物的整体美。如果距离太远,看不清事物的细微之处也难以欣赏事物的美。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与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空间距离的位置关系上,这种空间关系在特定的环境中传递着不同的心理感受,人们在友好时接近,在对立或关系疏远时保持一定距离。所有这些都说明:在审美活动中保持适当的空间距离是必要的,必须把空间的远与近有机地结合起来。
审美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最佳的审美效果就产生于适当的心理距离。
有一句谚语是这样的:远看一只猪,近看一头驴。是啊,距离产生错觉。当然,距离也产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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