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合论和数学的其他分支中,存在补集的两种定义:相对补集和绝对补集。
相对补集:若A和B是集合,则A在B中的相对补集是这样一个集合:其元素属于B但不属于A,B-A={x|x∈B但x∉A}。绝对补集:若给定全集S,有A⊆S,则A在S中的相对补集称为A的绝对补集(或简称补集),写作∁SA。
注意:学习补集的概念,首先要理解全集的相对性,补集符号∁SA有三层含义:
A是U的一个子集,即A⊊U;
∁SA表示一个集合,且∁UA⊊U;
∁SA是由S中所有不属于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SA与A没有公共元素,U中的元素分布在这两个集合中;
全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包含所研究问题中所涉及的所有元素,补集只相对于相应的全集而言,如:我们在整数范围内研究问题,则Z为全集,而当问题拓展到实数集时,则R为全集,补集也只是相对于此而言。
求补律
集合德·摩根定律
(“交之补”等于“补之并”)
(“并之补”等于“补之交”)
学习补集的概念,首先要理解全集的相对性,补集符号∁s∪A有三层含义:
①.A是U的一个子集,即A包含于U;
②.∁s∪A表示一个集合,且∁∪A包含于U;
③.∁s∪A是由U中所有不属于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s∪A与A没有公共元素,U中的元素分布在∁s∪A与A这两个集合中;
④.全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包含所研究问题中所涉及的所有元素,补集只想对于相应的全集而言,如:我们在整数范围内研究问题,则Z为全集,而当问题拓展到实数集时,则R为全集,补集也只是相对于此而言。
常常可用反斜杠“”来表示,如AB表示所有属于A的但又不属于B的元素的集合。A={1,2,3,4},B={3,4,5,6}AB={1,2,3,4}{3,4,5,6}={1,2}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