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地处天山南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缘,阿克苏河与和田河、叶尔羌河三河交汇之处的塔里木河上游,东经80度30分至81度58分,北纬40度22分至40度57分之间。东邻沙雅县,西依阿瓦提县,南、北靠阿克苏市,东北接新和县。这里水土资源充沛,光照时间长,气候宜人,年均气温10.7℃,≥10℃积温4113℃,无霜期220天,年日照2900余小时,4-10月平均日照9.5小时,适宜长绒棉、细绒棉栽培。灌溉水源主要引自阿克苏河和塔里木河,已建有多浪、胜利、上游三大平原水库,总水面248.8平方公里,库容5.18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丰富,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土壤属塔里木河平原,地势平坦,高差为1/3000,经多年开垦发育为灌耕草甸土。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依靠科技进步,使阿拉尔市成为全国重要的细绒棉和最大的长绒棉生产基地以及新疆特色农副产品转化增值的示范基地。粮、棉、果、蔬、畜、禽、鹿等主要特色产品可为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提供充足的原料。具有前卫魅力的彩色棉、生态棉相继在此落户。目前年产皮棉18.3万吨,其中长绒棉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量的65%,细绒棉平均亩产皮棉140公斤以上;长绒棉平均亩产皮棉100公斤以上。由于这里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所产瓜果含糖量高。以红枣为例,含糖量达到34%。阿拉尔市的香梨、灰枣等优质果品曾获全国农业博览会金奖。
阿拉尔原是一片人迹罕至的万古荒原,195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奉命进驻阿拉尔屯垦戍边。这是一支有着光荣历史的部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追随毛主席开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抗日战争时期整编为359旅,开垦南泥湾;解放战争时期中原突围,保卫延安,进军新疆,屯垦戍边。农一师屯垦阿拉尔以后,经广大军垦战士披荆斩棘,艰苦创业,开垦良田120万余亩,兴建了10个农牧团场,被誉为“塞外江南”,创造了人进沙退、人造绿洲的旷世奇迹。“生在井冈山、长在南泥湾、转战数万里、屯垦在天山”是农一师的光辉历程,它使阿拉尔有着丰厚的军旅和屯垦历史积淀。
60年代初,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王震、王恩茂就提出了“北有石河子,南有阿拉尔,两颗明珠交相辉映”的兵团城市建设的战略构想,后因“文革”等多种历史原因未能夙愿。
1997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17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兵团党委关于建市工作“定位要准、规划要好、建设要快、管理要严、思想要新”的指示,师市党委周密规划、精心部署筹建工作。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正式同意设立阿拉尔市。2002年12月5日,阿拉尔市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胜利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阿拉尔市第一届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今年元月19日阿拉尔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人民政府开始全面履行职能。
阿拉尔市行政区划总面积4196平方公里,占农一师总面积的65.5%,沿塔里木河呈绿洲带状分布,东西长130公里,南北宽60公里。其中,城区规划控制面积879.64平方公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总用地21平方公里。目前全市辖区内10个团场、2个管理处、1个乡镇、1所大学。共5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区县处级以上单位14个,现有总人口24万人,占农一师总人口的72%,其中市区总人口6万人,以汉族为主。城市交通便利,有207省道与314国道和南疆铁路相接。 塔里木大学、师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中国新疆长绒棉育种中心等重要教学、科研机构的先进科研成果,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
沙漠之门景区,现有汽车越野挑战赛区、自驾车营地、沙漠戏水、沙漠美食节、沙疗康养、休闲娱乐等七大区域数十项主题娱乐体验项目,是国家沙漠主题公园和新疆十大精品体育赛事所在地。
阿拉尔市辖4个街道、1个乡:幸福路街道、金银川路街道、青松路街道、南口街道、托喀依乡,共有17个社区、8个村委会。市境内有:农一师7团、8团、9团、10团、11团、12团、13团、14团、15团、16团、塔水处、水工处、塔农大。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尔胜利大道1号。
幸福路街道:
辖5个社区:第二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第四社区、大学社区。
金银川路街道:
辖5个社区:第二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第四社区、第五社区。
青松路街道:
辖3个社区:第二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
南口街道:
辖4个社区:青年路社区、振兴路社区、长安路社区、文明路社区。
托喀依乡:
辖8个村委会:喀拉墩村、纳格热哈纳村、科克库勒村、托帕克喀其提村、海勒克库都克村、亚苏克村、达里亚阿格孜村、科克却勒村。
团场:
七团(代码:659002400)、八团(代码:659002401)、九团(代码:659002402)、十团(代码:659002403)、十一团(代码:659002404)、十二团(代码:659002405)、十三团(代码:659002406)、十四团(代码:659002407)、十五团(代码:659002408)、十六团(代码:659002409)。
阿拉尔,维吾尔语意为“绿色的岛屿”。阿拉尔原是一片人迹罕至的万古荒原,1957年建场,原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农一师最大的垦区—阿拉尔垦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1959年曾改名,1969年定现名。
1997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17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兵团党委关于建市工作“定位要准、规划要好、建设要快、管理要严、思想要新〞的指示,师市党委周密规划、精心部署筹建工作。
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批准新疆阿拉尔为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批》(国函[2002]81号):同意设立县级阿拉尔市,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尔。阿拉尔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东经81°52′56〞、北纬40°56′25〞起,自南偏西南至东经81°44′23〞、北纬40°44′08〞,再向南偏东南经塔里木河至东经81°58′04〞、北纬40°28′14〞,折向西沿塔南二干渠南侧三千米,经和田河、沿塔南总干渠南侧至上游水库,沿上游水库1.8亿立方米库容淹没线向北至北坝线,沿北坝线外侧100米向南偏东南至东经80°44′03〞、北纬40°27′17〞,然后向东略偏东北至阿克苏河,沿阿克苏河而上至阿克苏河拦河闸,再沿塔北总干渠而下,至东经80°36′44〞、北纬40°39′48〞,斜向东北方向至多浪水库北侧,沿多浪水库北侧至塔北截洪排,沿塔北截洪排北侧而下,折向东至起点。
2002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阿拉尔市,阿拉尔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阿拉尔市地处天山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阿克苏河与和田河、叶尔羌河三河交汇之处的塔里木河上游,东邻沙雅县,西阿瓦提县,南北靠阿克苏市,东北接新河县。2005年元月19日阿拉尔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人民政府开始全面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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