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酯
氨基甲酸酯是重要的药物和农药。例如,氨基甲酸乙酯是一种镇静药和催眠药,药名乌拉坦;N-甲基氨基-□-萘酯是广效的杀虫剂,商品名称是西维因。N-(3,4-二氯苯基)氨基甲酸甲酯是除草剂,称为灭草灵。双官能团的异氰酸酯与二元醇聚合(见聚合反应)而成的聚氨基甲酸酯(简称聚氨酯)可作合成革、合成纤维、油漆、泡沫塑料和粘合剂。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农药急性中毒的主要原因,也是时下蔬菜中农药残留的重点检测品种,酶抑制法就是基于它们对昆虫的毒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检测方法。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杀虫剂的共同毒理机制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酶(Ache)和羧酸酯酶的活性,造成乙酰胆碱(Ach)和羧酸酯的积累,影响昆虫正常的神经传导而致死。
一类通式为RNHCOOR′的化合物,式中R为氢、脂烃基或芳烃基,R′为脂烃基或芳烃基。习惯上把氨基上有取代基的氨基甲酸酯通称为N-氨基甲酸酯,如N-苄基甲酸乙酯C6H5CH2NHCOOC2H5;把氨基上没有取代基的称为O-氨基甲酸酯,如O-氨基甲酸苄酯,H2NCOOCH2C6H5。氨基甲酸酯具有一类重要的有机合成试剂及制造医药的原料。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carbamates)用作农药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这类杀虫剂分为五大类:
①萘基氨基甲酸酯类,如西维因;
②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叶蝉散;
③氨基甲酸肟酯类,如涕灭威;
④杂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呋喃丹;
⑤杂环二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异索威。除少数品种如呋喃丹等毒性较高外,大多数属中、低毒性。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中毒原因与有机磷农药相同,也是抑制人体内胆碱酯酶,从而影响人体内神经冲动的传递。但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的发病快而且恢复得也快得多。没有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就施洒这类农药时,片刻后就会感到不适而停止工作。因为即刻终止了接触,病人会开始感到好转,但通过污染的衣服或皮肤继续吸收农药的情况除外。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具体中毒症状在连续工作3小时后开始出现,开始的中毒症状为中毒者感觉不适并可能有呕吐、恶心、头痛和眩晕,疲乏和胸闷;以后病人开始大量出汗和流唾液(流口水),视觉模糊,肌肉自发性收缩、抽搐,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少数人可能出现阵发痉挛和进入昏迷。一般在24小时内完全恢复(极大剂量的中毒者除外),无后遗症和遗留残疾。
1.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接触大量氨基甲酸酯杀虫剂的职业史,迅速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结合全血胆碱酯酶活性的及时测定结果,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后,方可诊断。
2诊断及分级标准
2.1轻度中毒
短期密切接触氨基甲酸酯后,出现较轻的毒蕈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乏力、视物模糊、恶心、呕吐、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有的可伴有肌束震颤等烟碱样症状,一般在24h以内恢复正常。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往往在70%以下。
2.2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a.肺水肿;
b.昏迷或脑水肿;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处理原则:
1治疗原则
1.1迅速离开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和温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和指甲。
1.2特效解毒药物:
a)轻度中毒者可不用特效解毒药物,必要时可口服或肌内注射阿托品,但不必阿托品化;
b)重度中毒者根据病情应用阿托品,并尽快达阿托品化;
c)单纯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不用肟类复能剂。
1.3对症处理原则与内科相同。
2其他处理
中毒治愈后仍可从事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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