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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智能建造师

新型高度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

中文名:一级智能建造师 外文名:Intelligent Constructor 别名:一级智能建造工程师 考试性质: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最后一个周末 认证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 组织单位: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
一级智能建造师介绍
一级智能建造师指以土木工程专业为基础,融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等,能够掌握专业化智能建造技术,并具备综合运用技术的能力,以及具有较高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人员,是工程建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新型高度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1]一级智能建造师能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智能测绘、智能设计、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管理;能胜任传统和智能化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信息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同时能胜任一般土木工程项目的智能规划与设计、智能装备与施工、智能设施与防灾、智能运维与管理等工作,是具有创新能力和领导意识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主要职能

一级智能建造师能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智能测绘、智能设计、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管理;能胜任传统和智能化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信息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同时能胜任一般土木工程项目的智能规划与设计、智能装备与施工、智能设施与防灾、智能运维与管理等工作,是具有创新能力和领导意识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在未来的传统建筑行业以及新型的BIM建模技术、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工程建设行业和模式中,智能建造师都是必不可缺的一环。

政策背景

2017年5月4日,住建部网站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同时2017年阿里巴巴发布《智慧建筑白皮书》显示,中国智能建筑工程总量已相当于欧洲智能建筑工程量的总和,中国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商已超过5000家,智能建筑集成市场规模高达4000亿元。

2018年3月15日,《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8〕4号)公告,首次将智能建造纳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文件指出智能建造是为适应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特色的建筑业转型升级国家战略需求而设置的新工科专业,是推动我国智能智慧项目建设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智能建造的设立符合建筑业、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的时代需求,是推进新工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传统建造技术转型升级是全世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各国都提出了相应的产业长期发展愿景,如建筑工业化等。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支撑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力探索形成领跑全球工程教育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打造(发扬)基于中国基建优势的强国智能建造模式。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各地要制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建造技术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评价监督,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组织实施的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和认定工作正式开启。

培养人群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化技术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2.从事工程基础施工、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各领域人员;

3.有志于从事智能建造的各类人员。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并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等级认定考试:

1.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相关专业类大学本科学历满2年,或取得非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满5年

2.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相关专业类大学大专学历满4年,或取得非相关专业专科学历满6年

3.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相关专业类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4.已取得国家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取得二级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证书满1年。

考试科目

智能建造师考试分为智能建造理论(150分)、智能建造实务(150分)两个综合类科目,总分为300分,以各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视为合格,最终评定成绩为两个科目加权后的平均分,其中理论科目权重比例为40%,实务科目权重比例为60%。

其中智能建造理论科目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组成;智能建造实务科目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简答论述题组成。

涉及内容为《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建筑工业化原理及技术应用》、《建筑大数据原理与应用》、《建筑智能装备技术与应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实务》、《EPC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实务》。

考试安排

原则上每年4次考试,安排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涉及科目

一级智能建造师

每年3、6、9、12月最后一个周末

9:00-11:00(2小时)

智能建造理论(综合)

《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建筑工业化原理及技术应用》、《建筑大数据原理与应用》、《建筑智能装备技术与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实务》、《EPC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实务》

14:00-16:00(2小时)

智能建造实务(综合)

一级智能建造师考试安排

加分政策

一、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在总分基础上加30分(其中理论加10分,实务加20分);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在总分基础上加20分(其中理论加10分,实务加10分);

三、持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可在总分基础上加30分(其中理论加10分,实务加20分);(指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颁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

四、持有BIM工程师类证书可在总分基础上加20分(其中理论加10分,实务加10分);(指定中国图学学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颁发的BIM类证书)

五、持有装配式工程师证书可在总分基础上加20分(其中理论加10分,实务加10分);(指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颁发的装配式工程师类证书)

注:如享受加分政策后最终评定成绩高于100分,以最高100分进行计算。

国家标准

2016年12月0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12-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7年05月0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35-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7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29-2017,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9年0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发展前景

在传统工程建造技术和建筑生产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新的社会发展需求下,智能建造师与传统建造师共同承担着我国建筑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和未来。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推动,做为新时代的工匠人才,智能建造师也将会是下一个建设时代的引领者和创造者。

就业前景

智能建造师既具有土木工程师具有的技术能力,又具有智能新土木人才的复合知识结构,就业前景广阔,就业范围广阔。既可以选择房地产、勘察设计、施工、房地产、监理公司等传统建筑工程行业,也可以服务新房地、BIM咨询、建筑机器人研发和绿色建筑等建筑业新技术单位,据行业预测,智能建造技术人员缺口将大于100万/年,智能建造师将迎来供不应求的就业前景。

颁证单位

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批准并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一级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证书,依照《职业教育法》规定,本证书可做为持证人上岗就业和晋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证书查询

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官网首页;按照以下顺序(查询考试成绩或查询证书信息);点击培训评价、证书、成绩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即可在线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改革报公示

为深入贯彻国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建造技术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决定联合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共同开展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等级考试工作。经学时达标并考核合格人员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改革报进行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网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制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

经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批准并颁发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同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发布招标信息网站中国招标投标网对参培人员和单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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