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系是以陈果夫、陈立夫为首,掌握着国民党党务大权的特务派系。1927年为了拥戴蒋介石把持中央大权,二陈与戴季陶、丁惟汾等人组织起“中央俱乐部”(英文译名为Centralclub,简称CC,恰好与二陈的英文第一个字母相同),纠集了一批亲信,从而形成了以二陈为中心的CC集团。他们以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为基础,逐步扩大,在各省市党部设置“肃反专员”等,形成了全国性的特务系统。
1929年12月,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并颁布《反省院组织条例》。根据这个条例的规定,一些省市设立了“反省院”或“感化院”,由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遴选各省市党部的委员中的二陈的亲信兼任院长。“反省院”名义上是各省最高法院的一个机构,实际上是CC系的特设监狱,借司法机关为掩护,实行对政治犯的非法审讯和拘押。“管制的方法,主要是以教育训练为名,实际则采用刑逼或利诱的方法,使政治犯出卖同志,背叛组织,向国民党‘立功自首’”。反省院自成一个子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人事任免和工作处理办法,完全听从CC系统安排,只有经济开支由法院承担。
反省院设院长一人,综理全院事务,下设三科:总务科,办理文书、庶务、会计等事项;管理科,专司管理事项;训育科,专司训育事项。每科设主任一人,助理员若干人。总务主任及管理主任由院长呈请司法行政部委派,训育主任及训育员由院长呈请司法行政部转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派。
1927年国民党自清共以后,对共产党是采用斩尽杀绝的办法。所谓“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但是这样的政策毕竟难以为继。于是国民党逐渐改变策略。实行“反省”、“自首”的办法对付被捕的共产党人。即使参加了一些进步活动,也要“反省”、“自首”,以后保证不反对“政府”。这样就产生了一大批历史上有这样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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