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会”一词,原为参照、会勘、招呼、通知的意思,后引申为文体名称。它是一种国家往来中最常用的一种外交专用文书。
按照国际惯例,照会仅限于外交部及其派出的外交代表机关(如大使馆)、外交代表(如常住联合国代表)与另一国相对应的外交机关、外交代表之间使用。但在外交实践中,有时也用于具有外交性质的领事馆和国际组织。
照会行用时要遵循对等的原则,如元首对元首,总理对总理,外交部对外交部等。
照会(diplomatic note)是指国际间交往的书信形式,是对外交涉和礼仪往来的一种重要手段。照会的使用及其内容体现国家的立场,涉及国家关系,必须慎重对待。即使是一件纯属事务性的照会,如果格式、行文不符合常规,也可能会引起收件人误解,产生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照会处理要及时,签收或拒收、答复或不予置理、及时办理或拖延,都是一种政治态度。一般情况下,除了某些纯属周知性照会,均应以相应的方式答复、答谢对方。
词目:照会。
基本解释
1.[present或deliver,address a note toa government]∶一国政府把自己对于彼此相关的事件的意见通知另一国政府照会各国使馆。
2.[note]∶这一性质的外交文件。
3.[license]∶指执照或凭证兵头给你照会,送你出境。——《恨海》
4.[notify]∶招呼;通知我都晓得了,不消你去打照会。
5.[tell]∶吩咐,关照队长照会每个人带好行李。
详细解释
1.古谓官署间就有关事务行文。宋苏轼《相度准备赈济第一状》:“本司已具上项事件,关牒本路转运提刑司,照会相度施行去讫。”《前汉书平话》卷上:“令照会领兵三万於深水口、川泥弯埋伏,可擒陈豨。”
2.指官署通知的文件。元石子章《竹坞听琴》第三折:“昨日照会来,说有一个新官下马,差人接去了。”《金瓶梅词话》第六九回:“打听京中考察本示下,看经历司下照会来不曾。”
3.近代以来谓一国政府就有关事件行文通知另一国政府。郑观应《盛世危言·交涉上》:“西律诸书亟宜考订,择其通行者,照会各国,商同外部,彼此盖印颁行,勒为通商交涉则例。”
4.指外交往来的文件。清薛福成《序》:“大臣出使,有详文照会者,盖以此国使臣告彼国外部大臣之辞,亦即两国相告之辞也。”
5.指执照或凭证。《恨海》第七回:“你这里有什么贵重东西?要到那里去?你说了,兵头给你照会,送你出境。”鲁迅《后记》:“﹝巡捕﹞向拉不到客的车夫的头上敲了一棒,撕下他车上的照会。”
6.参照;对勘。《宋史·河渠志三》:“访闻先朝水官孙民先、元祐六年水官贾种民各有《河议》,乞取索照会。”
7.犹招呼;通知。《醒世恒言·赫大卿遗恨鸳鸯绦》:“我都晓得了,不消你去打照会。”郭沫若《孔雀胆》第四幕:“国王说过总得要等公主来了才敬香,就请公主走进去打个照会。”
8.理会;明白。《儒林外史》第十九回:“匡超人递个眼色与他,那童生是照会定了的。”《西湖佳话·三生石迹》:“这孩子只会啼哭,再不肯住,不知为甚缘故。李源心下虽是照会,却疑惑道:‘圆师别时,约我以笑,这个啼哭却为甚么?’”
照会分为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正式照会是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大使代办签发,行文用第一人称,一般不加盖机关印章。应用于国家间重要通知、交涉。如国家元首任命大使,外长写给外长的代办介绍信,大使写给大使的信件等。普通照会是由外交部及外交代表机关发出,行文用第三人称,加盖机关印章,一般不需签名。应用于外交代表机关之间的行政性、事务性通知,交际往来等,例如通知大使、外交官到任或离任,节日期间使馆放假等。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两种照会都是外交机关使用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要使用它。
正式照会的发文及受文者是人对人,发文者应以单数第一人称,即“我”称呼自己,一般不用复数第一人称“我们”;受文者应为“你或您”,尊称为“阁下”、“陛下”或“先生”。正式照会讲究身份对等,如元首对元首、总理对总理、外长对外长。不过,大使作为国家的全权代表,可以向外长、总理甚至元首发照会,代办发文对象最高至外长。
普通照会的发文者及受文者均是机关,称呼自己和受文者均用第三人称,即××机关对××机关。不可在行文中出现“我们”、“你们”、“贵方”、“贵馆”等词汇。另外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己方、对方称呼以及行文中所涉及到的机关、人物等,均应使用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美利坚合众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等,第二次及以后再出现时可简化为“外交部”、“大使馆”等。
照会有一套固定的敬语和客套用语,这在其他文书中是见不到的。如普通照会开头必须为“×××(机关)向×××(机关)致意”,这项敬语不能用在非外交机关及个人函件中去。照会结尾的致敬语使用要与双方地位、关系和场合适应,如大使馆致代办处的照会,一般用“顺致敬意”或“顺致崇高敬意”;而大使馆给外交部的照会,则常用“顺致最崇高敬意”。另外,即使照会内容是向对方表示不满或抗议,“致意”、“敬意”这套套语也是不可缺少的。
正式照会开头不必写“致意”,但结尾的“顺致最崇高敬意”不可或缺。另外落款要亲自签名,还要印上自己的职务全称。英国等西方国家,常常在签名前加上“您忠诚的”或“您忠诚的仆人”等。结尾的敬语要另起一行,独立成段,作为结束语,但不能自成一页。
照会一般以本国文字为正本,但是为了使受照人能够及时了解文件的内容,常常需要附上受照国文字或国际通用文字的译文。这种译文有时会注明“非正式译文”字样,意思是说应以照会正本为准,翻译可能不够准确,仅供参考。
其他编辑
对外函件是一种应用范围更为广泛的对外文书,国家领导人、外交人员以及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机构写给外国相应人员、机构的书信,均可采用这种形式。视内容重要程度,分为正式函件和便函。国家领导人、外交代表之间的函件,又称外交函件。
备忘录是一种非正式的外交文书,用于说明事实、立场、法律细节,或重申谈话内容。无客套话和致敬语,只叙述事实或陈述、驳复对方观点,可预先写好,或在谈话后将其要点用备忘录形式送交对方,也可作为照会的附件。
电报多用于祝贺、吊唁、慰问及其他事务性联系。抬头应写明受电人国名、地名、职衔、姓名并冠以尊称以及发电人的职衔、姓名或机构,均要使用全称。
国家间外交往来的一种文书。用作进行交涉时表明立场、态度,或通知事项等。由外交部长、副部长、外交代表出面用第一人称写成并经签名的,称正式照会;由发出照会的机关,如外交部或大使馆、公使馆等,出面用第三人称写成,盖机关印章而不签名的,称普通照会。
正式照会是外交通信中最正式的形式,一般用于处理重要事务或履行重要的外交礼节。正式照会用第一人称书写,用于外长之间,外长与大使之间以及大使之间的通信。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之间也可使用正式照会,但不常用。正式照会的正本必须由发文人亲自签字。如今在外交通信中必须使用正式照会的时候不多,而每当使用必有其重要性。
普通照会是机构与机构之间,一般是两国外交部之间、使馆与驻在国外交部等官方机构之间以及使馆与使馆之间使用的通信方式。普通照会不用签署,而是由发文机构在正本上盖公章。普通照会处理的事务非常广泛,大到边界纠纷,小到申请签证都可以使用普通照会。随着外交礼节的简化,以往要使用正式照会的也可用普通照会取代。普通照会虽然不如正式照会正式,但其内容却不一定都不如正式照会重要。
另外,由于普通照会使用第三人称,不像正式照会那样面对面,总担心直接刺激对方。所以,凡抗议性质的照会一般都用普通照会。但也有例外,1999年,时任中国外长的唐家璇代表中国政府正式照会美驻华大使,就美军轰炸我驻南联盟使馆事件正式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表示我方的强烈愤慨。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