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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公安机构

中文名:安徽省公安厅 外文名: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Anhui Province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地址:安庆路282号 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安徽省公安厅介绍
安徽省公安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机构简介

1949年3月、4月,先后成立了皖北行署公安局、皖南行署公安处。1952年8月皖南、皖北行署公安局合并成立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后几经更替,于1980年1月正式更名为安徽省公安厅,沿用至今。安徽省公安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目前,省厅机关内设警务督察、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暨人事、宣传、教育、现役)、装备财务、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监所管理、禁毒、法制、出入境管理、信息通信、交通管理、科技、机场公安局、边防管理、消防、警卫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安徽省森林公安局、蚌埠铁路公安处、合肥铁路公安处、合肥海关缉私局列入公安厅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厅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安徽省公安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研究确定我省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陈小平常务副厅长参加会议

三、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四、组织指导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省各地公安消防工作。

六、指导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

安徽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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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到我省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经费和信息通信保障。

十四、统一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安徽省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组织、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警务督察处

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承担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

审计处

承担厅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的审计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审计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对有关社情及公安综合情报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对全省公安工作情况的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处理紧急警务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公安信访、机要保密和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市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承担全省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及人民警察录用、表彰奖励、优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教育训练处

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公安院校招生相关工作;承担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

宣传处

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和协调全省公安舆情引导工作;承办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人民公安报》驻皖记者站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公安消防、警卫部队的干部考核、调配、奖惩、晋衔、招生等工作;协管公安边防部队干部;归口办理军队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和转业士官的集中移交工作。

装备财务处

负责全省公安机关武器、警械、警服等警用装备的采购、供应等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厅机关经费预、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归口管理厅机关财务和预算外资金,监督厅机关、直属单位经费及全省公安业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厅机关房产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处

承担全省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应用工作,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维稳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有较大影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治安管理处

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对户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群众性治安防范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派出所和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指导全省保安服务业管理和技术防范工作;指导行业公安业务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安徽省公安厅特警总队”。

刑事侦查处

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有较大影响和跨省、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情报、刑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交办的任务。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

监所管理处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被监管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拟订公安监所建设和监所技术工作规划;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导、监督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

禁毒处(安徽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分析和对策拟订工作;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和跨省毒品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法制处(安徽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

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工作;负责属于省公安厅承办的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我省公安法规的立项申报和起草等工作;承担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

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局)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的案件;管理国籍事务,管控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出入境证件制作和管理;组织、协调、开展对外警务交流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处

拟订全省信息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并实施全省网络技术手段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及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情报信息搜集和技术侦查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该处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信息通信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全省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电话图像、视频等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各类应急、专项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技术支撑;负责全省公安无线电管理;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交通管理局

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导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履行对全省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管理交警系统的装备和经费。该局对外称“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科技处

承担全省公安科技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省公安科技建设规划及项目的论证、评审、验收等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全省公安技术防范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省公安科技应用指导和重大科技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全省公安科普宣传工作、培训等基础工作。

反恐怖处(安徽省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反恐工作预案,指挥、协调有影响的反恐、反劫机活动;协调、指导对涉恐情报信息进行搜集、分析研判;协调、指导全省涉恐案件、组织、人员、线索的查处与控制;协调、指导全省反恐重要目标的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指导全省反恐怖基础防范和宣传工作;承担省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物证鉴定管理处(物证鉴定中心)

负责对全省刑事科技工作的监督指导,对疑难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现场勘验和物证鉴定;组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负责全省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审核登记、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边防局

指导全省各边防检查站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实施边防检查、管理、控制、监护和查办偷(引)渡案件及边防涉外事务等业务工作;承担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消防局

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以及火灾事故查处等工作;指导贯彻执行消防行政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安消防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警卫局

指导全省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经常有警卫任务的接待单位做好驻地、活动场所的各项安全基础工作。

情报处

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情报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情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指导、管理、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情报工作;依托全省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开展情报信息综合研判,为领导决策和警务实战提供情报服务和指导;通过情报平台组织开展重点人动态管控和重大案(事)件预警预测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公安统计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全省公安信息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管理;负责公安信息资源的整合和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对本部门管理的各类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负责综合信息应用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电子政务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网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监测工作。

下属单位

安徽省公安厅下设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和安徽公安职业学院2个直属事业单位。

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安徽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

主要经营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制作全省居民身份、承担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制发证件的印刷制作及政府交办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特种证件的印刷与制作。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主要承担以培养公安高等职业人才为中心的学历教育和全省公安民警的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等任务。

相关信息

国务院授予“打黑尖兵”荣誉称号: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队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队(以下简称打黑队)成立于2001年2月,现有民警25人。6年来,打黑队重拳出击,攻坚克难,成功摧毁了一大批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0馀起;依法严惩危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527人;收缴制式枪支42支、子弹3300馀发,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打黑队建队以来,被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公安部授予2005-2006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5月25日被国务院授予“打黑尖兵”荣誉称号;还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荣立专案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在集体精神的感召和培养下,涌现出了因公牺牲的二级英雄模范黄发明同志及1名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的“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2名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先进个人”。此外,还有3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14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4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科技

上海展览举行的“2011NEC创新解决方案”,并宣布,它已经完成了指纹识别系统,为公众安全厅安徽的发展。该系统可以通过对比梳理与存储在数据库中检索,并在现场的指纹指纹指纹的嫌疑人。

为了有效的刑事调查和确认,自动指纹识别系统由NEC开发了这个可以很快完成,并且批准标志和指纹对比。安徽省公安厅将从现在1800部继续增加至约500部。系统建成后,案件数量是在三个月内解决,据说超过了2010年的总和。

目前,已在各省之间建立部与部部是困难的,仅限于全省范围,尤其是合作的小型独立的指纹识别系统的核心部,合作不断加强,指纹系统的大量需求。

领导介绍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徐立全 主持公安厅全面工作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陈文明 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作,分管人事、宣传、教育训练、现役工作办公室、警察训练总队(公安职业学院)工作。代管厅办公室(指挥中心)工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祁述志 管治安、法制、消防、保安工作。代管纪委、监察、督察、审计工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许刚 分管刑事侦查、科技信息化、信息中心、物证鉴定管理工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陶海 分管出入境管理、边防、警卫、机场公安局工作。联系行业公安机关。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孟向阳 分管警务保障、经济犯罪侦查、监所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

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李成聪 分管禁毒、交通管理工作。

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郑建新 分管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厅副巡视员 于振恩 协助许刚副厅长分管工作。

厅副巡视员 鲍仕魁 协助祁述志副厅长分管工作。

工作动态

2012年,安徽省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和公安工作发展。现将《2012年安徽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省公安厅以促进阳光执法、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推进行政职权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着力加强、深入推进。

(一)狠抓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徐立全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和谐警民关系,推进警务创新的重要工作来抓。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先后下发了《关于调整厅政务公开成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联络员的通知》、《关于成立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厅政务公开办多次召开厅政务公开推进会、培训会,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确定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措施。

(二)狠抓督促检查。为进一步调动各单位信息发布的积极性,结合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和落实责任。同时强化监督考评,通过每月通报制度等形式,加强对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公安机关重点部门、重要事项、重大警务活动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实绩,并与年终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三)狠抓载体创新。一是依托“平安江淮网”网站集群,推进政务服务。根据一站式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的宗旨,依托“平安江淮网”网站集群,全力打造具有安徽公安特色的“1+2+N”网上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即建设一个全省统一的网站集群,重点打造“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阳光警务服务平台”两大平台,实现交警、消防、出入境、治安、网安、安防、保安、监管、边防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办事事项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之配套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一站式”办理。

目前,“平安江淮网”网站群二期下半段建设已完成验收,完成省级中心平台(包括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互动交流、评价分析四大版块,共53个子栏目)和15个市局子网站建设任务(合肥市正在建设中),实现了与省政务中心行政并联审批系统的对接,网站群自2011年6月试运行以来总访问量超过390万人次,网上办事平台已实现交警、消防、出入境、治安、网安、安防6个部门34项业务“一站式”网上办理,提供表格下载、办事答疑、政策法规办事服务159项。“厅长信箱”由最初的每周接收办理20馀件,发展到现在的每周接收办理80馀件,更大程度满足了群众的需求,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厅长接访”、“警方提示”和“每周治安播报”等特色栏目更加贴近和服务民生。

二是形成公安微博矩阵,塑造政务公开新品牌。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安徽公安在线”利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三大微博平台,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服务民生,微博矩阵业已形成。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政务微博共有400馀家,粉丝1600万馀人,全省公安微博矩阵已基本建立,成为警民零距离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之一。2012年11月29日,新浪网发布《2012年度新浪政务微博报告》,“安徽公安在线”在全国2500馀家政务微博排名第12位,在全国公安类微博排名第7位。2012年12月6日,“安徽公安在线”腾讯微博获得“2012十大公安系统机构微博”第9位。

同日,“安徽公安在线”以其影响力获新浪网中南地区“十大政务机构微博”第2名。2012年12月7日,“安徽公安在线”申报的“微博客在微警务服务民生方面的实践”案例获“2012年中国电子政务最佳实践政务微博类提名奖”,入选《中国电子政务最佳实践案例集》。2012年12月8日,“安徽公安在线”获检察日报正义网“全国十佳公安影响力微博”第2名。“安徽公安在线”在我省省直政务微博中始终排名第一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2年,省公安厅通过省公安厅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警务动态资讯、各类政务公开信息3800馀条,其中,警方提示和每周治安播报发布信息120条,厅指挥中心的“62823110”厅长热线电话全年接听群众各类咨询、求助电话达1万馀起,所有电话均得到认真答复和办理。“安徽公安在线”累计发布各类警务信息1.2万馀条,直接转发、评论超过千万馀次;组织相关警种进行“微访谈”26次、微直播50馀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省公安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并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2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省公安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2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新期盼相比,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足,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有待加强;二是少数单位在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时仍存在格式不规范、信息来源不明的情况,信息维护主动性不够,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较少,素质参差不齐,还不能完全适应政务公开的新需求。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活动,将警务公开阵地前移,在通过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做客访谈等传统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外,注意结合工作特点,运用新兴载体宣传公安工作,全面推进警务信息公开。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将更多的政府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增加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继续推进“平安江淮网”和安徽公安微博建设。不断拓展“平安江淮网”网站服务功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网站定位,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全力完成“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微警务”的工作目标,探索建立网下网上公安工作有效联动、互为补充的工作模式。

4.推进窗口建设与服务工作。推进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厅“窗口”规范化建设,实现我厅门户网站与省政务公开办办事系统的对接,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同时,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解答群众业务咨询,办理信息公开相关事项,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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