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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财政局

无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无为县财政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类型:县政府工作部门 取消职责:取消由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等方面规章
无为县财政局介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无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无发〔2010〕13号)精神,设置无为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三)增加的职责

1、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对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

(四)加强的职责

1、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国库集中收付。

2、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增加对民生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无为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对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调工作。

(三)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负责财政对农民各种补助的管理拨付发放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国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

(十)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引导、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宣传以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无为县财政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各股(室)、局属单位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与修改;负责组织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信息、财政宣传;负责文电、机要、提案议案、档案、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人教股

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预算股(挂预编办、国库股、税政法规股牌子)

拟定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负责年度预算调整事项;制定县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和乡镇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预算;

指导和监督乡镇预算管理,负责县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承办预算追加调减事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汇总全县部门决算和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的银行存款和开户,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外收支的会计核算,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分成和收付;

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的有关联络工作。组织或参与财政、税收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财政依法治理有关事项,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实施;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的税政法规工作。

(四)行政股(挂教科文股、政法股牌子)

组织拟定行政性经费和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研究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和政法经费保障改革发展思路,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对口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预算追加的审核、预算执行的监督,并办理年度财务结算和决算;监督和管理对口单位专项资金使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基数的管理。

(五)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股

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监督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指导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社会保障股

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提出县本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按月审核拨付企业离退休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费、失业救济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医疗保险金和“一休一残”人员统筹医疗经费;负责社保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核算,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预决算等。

(七)农业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支农政策;拟定、修订全县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综合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八)经济建设股(挂统计评价股、企业股牌子)

负责有关财政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负责国家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和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承担发展改革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国债资金使用;

管理有关财政支持经济建设资金、基本建设资金;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全县公共资源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全县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信息数据库;研究提出支持全县企业和有关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配合开展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等支出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

(九)会计股

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和推广工作等。

(十)乡财股

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年终决算;负责乡镇总预算会计核算,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和上级财政结算;负责乡镇用款计划的审核,监督预算指标的执行;加强乡镇债务管理,防范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审核乡镇人员基数增减变动,按月汇总、申报乡镇工资基数;

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用、发放、缴销工作;指导乡镇单位会计核算,审核乡镇单位收支票据合规性、合法性,组织实施乡镇相关岗位的业务考核工作;负责乡镇财政所相关岗位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乡镇财政所对其报账单位及时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局域网日常维护,确保电算化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综合股(挂金融股、国际债务股牌子)

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等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全县彩票资金的监管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统借统还外债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包括: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提出贷款项目建议;拟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贷款的项目审核和申报;负责对贷款项目单位在项目招标过程和委托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贷款的清收和偿还工作。

(十二)农村综合改革股

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拟订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办法;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经费的安排、管理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经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经费安排、管理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财政信息系统、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网站后台数据库的规划、管理、整合工作;负责县乡财政网络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金财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网络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十四)政府采购股

负责拟定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办法;负责审核监督县级部门集中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统计与分析;负责拟定、调整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依据财政法规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十五)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

拟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协调组织编制民生工程资金收支预算,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对资金拨付、支出和使用实施监管;督促各牵头责任部门落实工程实施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全县民生工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民生工程相关信息资料;

牵头组织县民生工程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协调组织对乡镇政府和民生工程实施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及时向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请决定的重大事项;承办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办公室

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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