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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惠州市政府机构

中文名: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级别: 所属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级别:局级 内设机构:6个 机构职责:房产管理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介绍
现更名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察设计、市政及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协调处理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组织拟订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屋租赁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制定和发布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和相关计价标准。

六、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不含城市道路及其地上公用设施)、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施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七、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人防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组织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八、统筹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城乡建设和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建资金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燃气等行业管理。统筹地下管线管廊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建设。负责绿道和慢行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等编制、评估、修编等工作。负责统筹特色景观风貌塑造、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工作。负责编制和审查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组织审查市重大项目和市域重点地区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

十、指导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宜居村镇和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统筹惠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负责污水(含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建设和供排污一体化改革的相关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力度,统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施工许可审批制度的改革,强化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加快供排污一体化改革,推动供排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市场化。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推进城乡建设平衡发展。

挂靠单位

惠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惠州市区政策性住房基金的宏观调控管理措施,调节、完善市区住房基金的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市区住房基金的归集、使用审批、增值和保值;制定惠州市区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措施,调节、完善市区住房货币补贴的分配制度,负责管理市区住房货币补贴的归集、使用审批、增值和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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