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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馆

北京市市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

中文名:北京市档案馆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性 质:中国省级综合性档案馆 成 立:1958年4月 馆 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42号 馆 长:程勇
北京市档案馆介绍
北京市档案馆(简称市档案馆)是本市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局级,归口市委办公厅管理。中国省级综合性档案馆。1958年4月成立。馆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42号邮政编码:100078

简介

馆藏档案截至1990年底,有332个全宗,1035614卷,排架总长度6330米。还有其他资料26834册。年代最早的是明嘉靖十二年(1533)的档案。清代档案有诰命、奏折、执照、房地契及治理永定河道等方面的档案。民国初期及北洋、日伪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历届北京政权机关、党派团体、军警宪特、公私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较为详尽。

革命历史档案中有中国共产党先驱李大钊、邓中夏、陈独秀等在北京从事革命活动的档案和北京地下党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档案,反映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一二九运动、七七事变的档案等。反映北京经济活动的档案较为丰富,如开办最早的门头沟煤矿、石景山钢铁厂、冀北电力公司、北京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电车股份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老字号店铺“同仁堂”、“瑞蚨祥”、“亨得利”以及银行、钱庄、商号等。北京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在档案中也有不少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的档案较为完整系统,北平和平解放和军事接管、抗美援朝、三反五反、三大改造以及后来历次政治运动、各项建设事业都有详细反映。

北京市档案馆(BEIJINGMUNICIPALARCHIVES)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文化事业单位,是以集中保管北京地方政权组织机构档案为主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内设收集处、整理处、编目处、保管处、保护技术处、缩微处、计算机处、利用处、《北京档案史料》编辑部、专题史料编辑部、研究室、社教处等12个业务处室机构。

北京市档案馆位于丰台区蒲黄榆路42号,馆舍地上15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1至3层为办公服务和技术设施用房,4至15层为档案库房,库房面积9000平方米,库房四面设有全密封式环廊,装有自动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监测和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

经过几十年的不断积累,北京市档案馆已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截至2004年底,馆藏档案资料159万卷册,476个全宗,排架长度近12公里,包括明清至建国后各时期档案,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宗教等各领域。除纸质档案外,还有部分音像、数字、照片档案等。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作为全国政治、文化的中心,北京市档案馆所藏的档案不仅对研究北京地区的历史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对研究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有很大的史料价值。馆藏中反映清政府收复台湾的《剿抚澎台机宜》和反映京张铁路竣工全貌的《京张路工摄影》两件珍贵档案,已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

北京市档案馆通过公布档案、接待查档、举办展览、网上利用和编辑出版等方式为社会提供服务。1996年以来三次开放档案共81万卷册。馆内设有阅档大厅,既可为利用者提供传统的档案阅览服务,又可满足利用者通过数字化手段获取档案信息。档案馆曾先后举办了“馆藏珍品陈列展”、“北京地区抗战史料展”、“中国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展”、“让昨天告诉今天——北京商品票证回顾展”、“北平和平解放50周年展览”、“百年经纬看北京”、“亲切的关怀,深切的思念——邓小平在北京图片展”等一系列展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4年底,北京市档案馆网站设有明清民国档案、建国后档案、劳模档案、诉讼档案、工商档案、税务档案等6个数据库,共计84.73万条开放档案目录可供网上检索,检索信息覆盖馆藏量的53%,时间跨度从1533年至1965年,涉及180个机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医药卫生、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业、金融等。

北京市档案馆于2002年7月起在网上推出现行文件全文阅览和网上展览服务,目前,网站月点击访问量达36000余人次。

北京市档案馆编研成果显著,已出版发行的专题史料选编31种,2500余万字。其中,《北平和平解放前后》、《日本侵华罪行实证——河北平津地区敌人罪行调查档案选编》、《北京会馆档案史料》、《北京寺庙历史资料》、《民国时期北京市工商税收》等16种图书荣获多种奖项。从2001年开始按编年体出版《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大型系列史料丛书,已出版1949—1960年共12册。1986年创办了定期公布馆藏档案史料的史料性刊物《北京档案史料》,并于1996年1月由季刊改为双月刊,1999年改为丛书。北京市档案馆编撰的《那桐日记》已纳入我国21世纪历史文化工程——清史编纂工程。

北京市档案馆自1994年成为国际档案理事会城市部会员以来,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档案学术交流,在档案项目合作上取得实质进展。

北京市档案馆于1996年被命名为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北京大学历史系、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京城市学院的档案教学实习基地。1998年3月,经国家档案局考评认定,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目前,北京市档案馆正继续发挥档案资源优势,为社会和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建设现代化的北京做出更大的贡献。

馆内设置

馆内业务机构有档案管理一处和二处、档案收集接待处、档案史料编研处和档案技术处等。工作人员7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者1人,中级技术职称者17人。

馆内设有30个座位的阅览室,可通过计算机检索,还提供缩微复印等服务。1987~1990年接待查档者9563人次,调用档案79226卷。该馆除自办发行《北京档案史料》季刊外,还与有关单位合作编辑出版了多种档案史料,如《七七事变前后北京地区抗日活动》、《日伪在北京地区的五次强化治安活动》、《北京自来水公司档案史料》和《北京和平解放前后》等。

该馆已经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在方庄小区建立主体建筑为17层、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的新馆舍。

主要职责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保密处)。负责本馆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督查、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办理、信访、联络接待、外事、保密等工作。

(二)展览陈列处。负责馆藏档案的展览、陈列工作。负责本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

(三)接收征集处。负责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组织机构及其他组织档案的接收工作。负责征集散存在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手中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进馆前征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四)数字资源管理处。负责统筹规划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整合与共享利用工作。负责档案数字资源体系建设,制定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并实施。负责档案数字资源的日常维护及安全保管、统计分析、备份迁移、共享发布等工作。

(五)开放鉴定处。负责组织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开放鉴定工作。负责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开展进馆档案开放预判。

(六)技术保护处。负责馆藏破损档案资料的修复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实验研究工作。负责馆藏照片、音像、图片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和编辑工作。负责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和缩微工作。

(七)信息技术处。负责北京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运行保障。负责本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八)编研处。负责馆藏档案文献的研究、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申报工作。

(九)利用处。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查阅、咨询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服务工作。

(十)保管处。负责档案保管工作。负责库房病虫害和温湿度管理。负责档案利用的调卷、归卷工作。

(十一)整理编目处。负责馆藏档案的分类整理、目录编制和检索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档案目录中心管理工作。

(十二)设备处。负责本馆设备、设施等采购和日常管理。

(十三)保卫处。负责本馆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行政管理处。负责本馆后勤服务的协调和管理。

(十五)人事处。负责本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会工作。承担本馆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领导信息

北京市档案馆馆长:程勇

北京市档案馆副馆长:马素萍

北京市档案馆馆长:李立军

北京市档案馆馆长:曲安

重要活动

6月9日是“国际档案馆日”,北京市档案馆首次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档案特藏库,包括进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剿抚澎台机宜》和《京张路工撮影》在内的58件珍贵档案有望首次揭开面纱。

2019年11月,北京市档案馆展出“中国档案珍品展”。展览展出50余组200多件档案展品,来自全国30多家档案馆,许多鲜为人知的档案文献和实物是第一次与北京观众见面。

服务承诺

北京市档案局(馆)为北京市委直属机构,是北京市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项职能。为加强我局(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热情服务,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态度热情,以诚相待,服务周到,文明礼貌。对服务对象需咨询、办理的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制,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根据需求推行对口服务、信息化服务等方式,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二、注重效率,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优化服务平台、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切实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三、政策公开,信息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内容,同时公开档案资料查阅、利用等事项的规章制度、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自律,不徇私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情。

五、接受监督,追究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对待举报和投诉,对工作人员履职不认真、违反服务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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