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童婚

未成年的正式婚姻或非正式结合

中文名:童婚 外文名:child marriage 别名: 现在状况:在中国大陆现在已经被禁止
童婚介绍
童婚(child marriage),婚俗之一,是指未成年男女结婚的现象。童婚现象使这些儿童新娘漫长的余生都在羞辱和歧视中度过。越来越多的“反对童婚”者,四处对孩子和她们的父母进行演讲,以亲身遭遇诉说“童婚”的残酷和不幸。

定义

所谓童婚,即是在孩子年幼时为他们选择婚姻关系,它一般来讲是父母包办婚姻的一种形式。

童婚在世界各民族的婚姻习俗中曾经是一种主要的择偶方式,就是在当今社会这种择偶方式也依然存在许多民族的

婚姻

习俗中,其中印度的童婚最为典型。

流行地区

印度

童婚在印度曾经是种主要的择偶方式。在中世纪晚期的印度曾经流行一种约定俗成的观点,即理想的婚姻是新娘的年龄为新郎年龄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产如果24岁的小伙子要结婚的年龄为他的理想的新郎是8岁的女孩。而实际上我们在一些有关印度婚姻习俗的书籍中可以见到,有些父母在女孩不到9岁时就将孩子嫁出去。这种童婚现象在近50年来虽然遭到印度政府的明令禁止,而且印度也有童婚的法律,但是童婚在印度的一些地区仍有大量存在。印度的拉贾斯坦邦的玛尔地区,每年的4月都要举行儿童婚礼,称为阿卡蒂节。

在所说是从印度人中分离出来的吉卜赛人,以及阿拉伯、非洲的一些民族中也广泛流行着这种童婚。在吉卜赛人中,过去结婚年龄一般是在十四五岁,童婚也是主要择偶的方式之一。在也门、阿曼的一些地区,也盛行小新娘的习俗。

造成这种童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的原因还是来自于宗教的、社会制度和嫁妆水准方面的影响。在古代印度,宗教和以等级制度为支柱的社会制度都维护童婚的存在。一方面在许多印度教经典中有提倡童婚的存在。一方面在许多印度经典中有提倡童婚的规定,而在所谓的高级种姓之间也顺应这种需要有着从婴幼儿时期就婚嫁的风气;另一方面童婚可以活动大量的嫁妆,在印度想把女儿嫁出去就需要有丰富的嫁妆,甚至包括房地产和大量金钱,而到一定年龄还嫁不出去的女儿,会受到人们耻笑,就是在现在童婚所需嫁妆只有成人嫁妆的1/4,被喻为是廉价的婚姻形式,所以它的存在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 

美洲

在美洲的印第安人中也存在童婚习俗。如巴西的印第安人辛族,在男孩长到10岁左右,其父母就会为其找一个两三岁的未婚妻,只是要等到未婚妻长到15负左右时才能结婚。

在委内瑞拉的亚诺马米族中,女孩子出生几个月后就由母亲抱着去男孩子家中,和男孩订婚。在长到7岁左右,女孩子就要到男孩子家去帮助干活,到第一次来月经时再回到自己家,一个月后完婚。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人中也流行童婚亲,当在孩子刚刚满10岁时,其父母就要为他们完婚。其原因所说是子女早日完婚会为父母带来荣耀,也会因此赢得村民的尊敬。有的人想让子女早点结婚继承家业,或和富家联姻等。

在中国

在中国的汉族中,过去也经常有为孩子定童婚的习俗,所谓的“童养媳”、“指腹为婚”等即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言的。 中国的传统婚姻重早不重晚,故各民族的童婚极其盛行。"早生儿子早得福"的传统观念,由此形成了早婚的习俗。

中国各民族中的童婚年龄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地区,男女在很小的时候就先订了婚,到了一定的岁数再行完婚。比如,中国贵州东南施洞地区的苗族,男女订婚的年龄多为十一、二岁,个别的更早,七、八岁即行订婚。而完婚则要到四、五年后。别的地区大约在男十六、七岁,女十四、五岁。有的地区则实行一次性完婚,如《马关县志》记载:"侬人(布依人)之婚嫁,多早婚,亦行媒聘之礼,结婚不拘年龄,七、八岁就有结婚者。"又如《邱北县志》中谈到:"惟成童即婚娶。"一次性完婚与先订婚后完婚,虽在时间上有差异,但仍成婚于孩子未成丁之年。

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在政策上明确提倡早婚。《国语·越语》上记载,越国被吴国打败后,勾践就发出命令,如男子20不娶,女子17不嫁,要罪其父母。同样,据《吉林通志》记载,满人结婚多在10岁内,过期则以为晚。运用法令来限制晚婚,无非是为了战争的需要。

早婚风俗的盛行,严重影响了人口的素质,故有的时候,统治阶级又不得不出来阻止早婚。如中国清代初期,皇太极曾传谕:"凡女子12岁以上者方许婚,未及12岁而嫁者,罪之。"但风俗一旦形成,其改变不是一件易事。皇太极的谕旨并没有奏效,满族中童婚依然盛行。

各民族中的"童婚"风俗同成丁期的确定有直接的联系。有的地方定的成丁期早,相应地结婚期也早。如回族地区《古兰经

》规定:女孩9岁,男孩12岁为"出幼"。所谓"出幼",就意味着进入了成年时期,可以谈恋爱、结婚了。因此,伊斯兰教流行的地区,早婚的现象相当普遍。

案例

英国《泰晤士报》2010年2月9日报道,沙特阿拉伯一名12岁女孩要和她80岁的丈夫打离婚战,后来,她获得政府法律援助。

这名女孩2009年9月在父亲的安排下被迫嫁给一个80岁的男人,女孩的父亲因此拿到了8.5万里亚尔(约合16万人民币)的钱和聘礼。

此案引起了各界辩论,一些法官和神职人员用先知穆罕默德和9岁女童结婚作为例子,表示赞同童婚做法;然而另一名高级神职人员则认为,14世纪前的条例已经不适用于今日了,童婚是不合理的;沙特阿卜杜拉国王的女儿阿德拉公主也表达了对这一婚姻的担忧,“我个人以及很多社会与教育方面的专家都认为这违反了儿童法律。任何孩子都拥有享受自己童年的权利,不能被迫结婚。”  

相关资讯
内容声明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

Copyright © 趣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