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中央和中组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中央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中央政法委机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决定,设立了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先后为陈绍禹、谢觉哉。
1958年,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又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彭真为第一任组长。
随著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
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於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职。
1982年,《中共中央关於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将政法委规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同年5月19日,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
1990年3月,中共中央又决定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
1991年2月,中共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1999年7月,成立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还有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孟建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副国级)
王乐泉(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副国级)
王胜俊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国级)
曹建明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国级)
耿惠昌总警监(国家安全部部长,正部级)
吴爱英(司法部部长,正部级)
孙忠同上将(正大军区级)
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兼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级)
王建平武警上将(武警部队司令员,正大军区级)
周本顺(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正部级)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向社会公布近年来中国政法系统内发生的10起违法违纪案件。这是中央政法委首次对外公开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好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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