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3日,静宁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会议召开,按照市政府《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平凉乡镇区划调整的批复〉的通知》(平政办发〔2003〕180号),县政府决定:……撤销石咀乡并入古城乡,……。撤并后新的乡镇名称沿用并入乡镇名称,乡镇政府驻地设在并入乡镇原驻址。县政府以静政发〔2003〕13号文件发文通知。
石咀乡现在合并到古城乡,统称古城乡,石咀乡已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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