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卫承芳

明代万历朝大臣

  • 字:君大
  • 号:淇竹
  • 出生信息:1542年,四川达州去世日期
  • 卫承芳介绍
    卫承芳[1](1542~1615),字君大,号淇竹,达州(今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花园坝村)人,明朝隆庆二年(1568)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卒赠太子太保,谥“清敏”。

    人物生平

    幼时勤学好思,聪颖过人。明隆庆元年(1567年)乡试中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任吏部清吏司主事。

    万历年间,累官任温州知府。公正廉明,善抚百姓,升浙江副使,不久他请病假回归故里。

    因推荐复任山东参政,历任南京鸿胪寺卿。吏部推举太常少卿朱敬循为右通政,卫承芳为副职。朱敬循的父亲、大学士朱赓言:“承芳臣同年进士,恬淡之操,世罕能及,臣子不当先。”万历皇帝批准了这个提议。

    不久改任南京光禄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严禁馈赠,属吏争相整肃作风。入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拜南京户部尚书。

    福王朱常洵生性贪婪,乞芦洲(今江苏苏州),自江都(今江苏扬州)抵太平府(今安徽当涂)南北千余里,自遣内官征课。卫承芳抗疏力争,卒不从。不久改任南京吏部尚书,卒于任上,赠太子太保,谥“清敏”[1]。

    • 家风优良,三朝清官[2]

    卫承芳聪慧好学,善属文,工草书,尤长诗律,幼通经,博览群书,惕励中外,能容人之细过,救人之危难。在隆庆、万历、天启三朝为官,清正廉洁。先任温州知府,公正廉明,善抚百姓,而升浙江副使;不久他请病假回归故里,再度启用时被推荐任山东参政、继而升江西巡抚,官至南京留都内阁户、吏部尚书。旨赠“三朝元老”、“太子太保”、“一代醇儒”。

    《诗经》中《卫风·淇奥》这首诗,赋予淇河两岸之竹,以人的精神、道德、情操,赞美的是卫氏先祖——春秋时期卫国第十一任国君卫武公,对卫承芳影响颇深。他深为卫武公九十高龄还谨慎廉洁从政,宽容豁达,善纳谏言的美德为追求。因此,自号“淇竹”,秉承卫氏清忠正直家风,以清白自矢,昭示其以先祖卫武公为楷模,立下将卫氏家风发扬光大的宏大志向。是时,官场贿赂猖行,奸臣虎视眈眈,内阁纷争四起,自上而下腐败泛滥。但卫承芳却始终秉承淇竹家风,清廉正直,勤善醇德。任江西巡抚时,不但自身严厉杜绝地方官吏馈赠,并严令随员要互相告诫,不得索取、收受钱财。死于任上,家无积蓄,归葬之期,其子孙变卖田宅以毕丧事,谥“清敏”。

    明隆庆三年,卫承芳任吏部清吏司主事。因办事勤恳,万历初年出任温州知府,更勤政抚民。他主持重修鹿城书院,建庙堂、兴工商、重农耕,治下百姓安居乐业,很快升任浙江副使,任上更加清廉、务实、奉公,清名远播。他在山东、浙江为官期间,严于律己,拒绝贿赂,政绩卓著,受皇帝褒奖。吏部推举太常卿朱敬循为右通政,卫承芳为副通政,朱敬循之父大学士朱赓当庭提出异议。朱赓在朝堂上说:“卫承芳是我同年进士,论才能以及淡泊名利的节操,当今世上少有人能及,我儿子不应位在承芳之前,应该任命卫承芳为通政使司正职。”皇帝当即允准。后卫承芳继任南京光禄卿,又升任右副都御史。

    • 执掌大权,反对暴敛

    由于清廉勤政,经常得到皇帝的称赞。不久任南京光禄卿,升右副都御史,卫承芳巡抚江西,拒绝馈赠,要求他的下属也遵命严格约束自己。卫承芳旋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后升户部尚书。成为“阁臣”,执掌南京留都财政大权。大权在握,他更加小心翼翼,事事正行,抵制潜规则,谨慎履职,忠诚尽责,声冠朝堂上下。

    尔时,明神宗朱翊钧荒淫享乐,肆意挥霍,致使国库空虚。万历二十四年(1596)朱翊钧借口乾清、坤宁两宫失火被焚,亟需巨资重修,蓄意指派大批太监充当“矿监” “税使”,在全国设20个从未设置过的“中使衙门”敛财。“税使”恣意妄言“税不必商”;“矿监”随心所欲“指地为矿”,横征暴敛,致使不少地方“百用乏绝,十室九空,景象凄惨,民怨沸腾。”

    留守南京的福王朱常洵仿效其法,饬令身为户部尚书的卫承芳选派内使,在芦洲自江都抵太平南北千余里管理范围的另行征税。卫承芳“抗疏争,卒不从。”极力反对,抗命不从,并上书恳请取消各项苛政。同僚苦言相劝,不要反对,免遭杀身之祸。他却无所畏惧,对朝臣坦言:前有贤臣杨继宗“性刚廉、孤峭,人莫敢犯。”我以此为样;又有能臣严清“公廉恤名,中外师其廉俭”而增我勇气;再有谢子襄“为人廉谨,历官三十年,不已家累自随”等,他们的精神给与我忠心请奏的勇气和力量。朝廷慑于卫承芳的清名,将其改任吏部尚书。

    到任吏部,发现严重缺人,工作难于开展。不少问题积压,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他十分痛心,便上书强调“有政无官,必然生乱。”其箴言忠心,终于得到皇帝的准奏。《明史》记载“万历年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对卫承芳给予了极高的评价。[2]

    卫承芳善属文,工草书,尤长诗,清正廉洁,家无积蓄,归葬之日,居然无余钱办丧事,还是老家子孙变卖田产才迎柩回家,办毕丧事。

    • 清正廉洁

    卫承芳所处的时期在明末,当时吏治腐败,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卫承芳在升迁途中,地方官员大摆筵席以“迎风”,争相献上金银珠宝以奉承。卫承芳严令地方官员一律不准接送。他有时绕道三十里以避开地方官员的迎接,有时不通知地方官员到任时间,只带随从悄然赴任。到京任职后,其官高位显,巴结的人更多,馈送金银求官求职者络绎不绝,均被卫承芳拒之门外,避而不见。

    • 疏浚河道

    明月江是达州州河的最大支流,流域面积600多平方公里,下游李家渡以下河床极窄,巨石林立,泥沙淤积,遇洪水,亭子、大风等平坦之地常被淹没,为当地一大水患,百姓深受其害。

    明万历年间,卫承芳回家养病,适逢明月江洪水爆发,沿江两岸一片汪洋,大片庄稼、房屋被淹没。目睹此景,他决意疏浚河道,倾其所有家资,又动员当地富绅捐钱捐物,亲率民众除巨石、清淤泥。民众踊跃参与,沿江狭窄之地,人声鼎沸,历时月余。[3]

    人物评价

    朱赓:“恬淡之操,世罕能及”。

    张廷玉[1]:“万历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

    民国达州志:“能容人之细过,救人之危难”。

    后世纪念

    卫承芳为政清廉,洁身自好,政绩卓著,除应得薪俸之外未索取一文。为表彰其功绩,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夏,朝廷下旨在达州城正南街(今通川区翠屏路)达州州署前赐建牌坊,内额题“一代醇儒”四个大字,据《嘉庆达县志》记载,“一代醇儒”四字由万历皇帝亲笔御书。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修缮时在外额题“三朝元老”。[2]

    参考资料

    展开

    [1]明史.国学导航. [2022-01-27].

    [2]卫承芳:三朝元老 一代廉吏_达州新报.达州广播电视报. [2022-01-27].

    [3]四川达州卫承芳:一代醇儒 淇竹家风————要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22-01-27].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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