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韩昉

辽金时代郓国公

  • 字:公美
  • 出生日期:1082年
  • 去世日期:1149年
  • 韩昉介绍
    韩昉(1082-1149年),字公美,燕京(今北京)人,辽金时代大臣。先祖仕辽,累世通显。韩昉五岁时,父亲病逝,哭泣能尽哀情。

    辽天祚帝天庆二年(1112)壬辰科状元,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累迁少府少卿、乾文阁待制。辽朝灭亡后,降金。金太宗授昭文馆直学士,改礼部尚书,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官至卫尉卿、知制诰,充高丽信使。天眷二年,任济南尹,拜参知政事。皇统六年,表乞致仕,迁汴京留守,封郓国公。天德元年(1149),加开府仪同三司,后病逝于家中,享年六十八岁。

    人物生平

    高丽虽与金早就通好,也自称藩臣属国,但迟迟不进誓表,金国多次遣使要约,均无功而返。韩昉出使高丽,晓之以情,陈之以利害,终使高丽进献誓表。回朝后,完颜宗干大喜道:“非卿谁能办此?”又对朝中群臣道:“自今出疆之使者,宜择人。”第二年,金太宗加韩昉为昭文馆直学士,改礼部尚书,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天会十二年(1134)入礼部,任职长达七年之久,原因是当时朝廷评议礼制,制度或因或革,多依靠其出谋献策,运筹推行。天眷二年(1139),韩昉任济南尹,拜参知政事。皇统四年(1144),韩昉上表乞请致仕,不许。六年,再表乞致仕,仍被任命为汴京留守,封郓国公。不久,第三次表乞致仕,朝廷命以仪同三司身份致仕。天德元年(1149),加开府仪同三司,后病逝于家中,享年六十八岁。

    韩昉性情仁厚,待人接物甚为宽容。曾被家奴诬告,查无实据,官府将家奴还与韩昉,韩昉待之如初,并言:“奴诬主人以罪,求为良耳,何足怪哉。”时人称其像一慈善长者,韩昉虽为显贵,诗书未尝离手,且善属文,尤长于诏册,所著《太祖睿德神功碑》,为当世所称誉。自出使高丽归来,每高丽使者来朝,必问安于韩昉。

    史料记载

    韩昉[1],字公美,燕京人。仕辽,累世通显。昉五岁丧父,哭泣能尽哀。天庆二年,中进士第一。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累迁少府少监、乾文阁待制。加卫尉卿,知制诰,充高丽国信使。高丽虽旧通好,天会四年,奉表称籓而不肯进誓表,累使要约,皆不得要领。而昉复至高丽,移督再三。高丽征国中读书知今者,商榷辞旨,使酬答专对。凡涉旬乃始置对,谓昉曰:“小国事辽、宋二百年无誓表,未尝失籓臣礼。今事上国,当与事辽、宋同礼。而屡盟长乱,圣人所不与,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贵国必欲用礼,舜五载一巡狩,群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诸侯各朝于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则贵国当从朝会矣。”高丽人无以对,乃曰:“徐议之。”昉曰:“誓表朝会,一言决耳。”于是高丽乃进誓表如约,昉乃还。宗干大说曰:“非卿谁能办此。”因谓执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择人。”

    第二年,加昭文馆直学士,兼堂后官。再加谏议大夫,迁翰林侍讲学士。改礼部尚书,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尚书如故。昉自天会十二年入礼部,在职凡七年。当是时,朝廷方议礼,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礼部兼太常甚久云。除济南尹,拜参知政事。皇统四年,表乞致仕,不许。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汴京留守,封郓国公。复请如初,以仪同三司致仕。天德初,加开府仪同三司,薨,年六十八。

    昉性[1]仁厚,待物甚宽。有家奴诬告昉以马资送叛人出境,考之无状,有司以奴还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诬人以罪,求为良耳,何足怪哉。”人称其长者。昉虽贵,读书未尝去手,善属文,最长于诏册,作《太祖睿德神功碑》,当世称之。自使高丽归,后高丽使者至,必问昉安否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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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史 卷一百二十五.国学导航. [2015-05-18].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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