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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训要

十训要

  • 别名:训要十条
  • 人物:王建
  • 国家:高丽国
  • 出自:高丽史
  • 十训要介绍
    王建是于公元918年建立在韩半岛上的王氏高丽国的创始者。十训要是他在临终前对王子及大臣的遗言。从中反映出王氏高丽国的一些立国思想。也保留了区分王建并无自居古代高句丽继承者的意识。因为他仅说自己出身平民,同时称“赖三韩山川阴佑”,统一了马韩、辰韩和弁韩“三韩”。因此其后代也多以拥有“三韩”自居。所以《十训要》是一篇直接反映王氏高丽立国意识的文本。

    以下选自《(王氏)高丽史》第二卷

    二十六年夏四月,御内殿召大匡朴述希亲授训要曰:

    朕闻大舜耕历山终受尧禅。高帝起沛泽遂兴汉业。朕亦起自单平,谬膺推戴。夏不畏热。冬不避寒,焦身劳思,十有九载。统一三韩,叨居大宝,二十五年。身已老矣。第恐后嗣纵情肆欲,败乱纲纪,大可忧也。爰述训要以传诸后,庶几朝披夕览,永为镜鉴。

    其一曰:我国家大业必资诸佛,护卫之力故创禅教寺院差遣住持焚修使各治其业后世奸臣执政徇僧请谒各业寺社争相换夺切宜禁之。

    其二曰:诸寺院皆道诜推占山水顺逆而开创。道诜云:吾所占定外妄加创造,则损薄地德祚业不永。朕念后世国王公候后妃朝臣各称愿堂或增创造则大可忧也。新罗之末竞造浮屠,衰损地德以底于亡。可不戒哉。

    其三曰:传国以嫡,虽曰常礼,然丹朱不肖尧禅,于舜宝为公心。若元子不肖,兴其次子。又不肖,兴其兄弟之从所推戴者。俾承大统。

    其四曰:惟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遵其制。殊方异土人性各异,不必苟同。契丹是禽兽之国,风俗不同,言语亦异。衣冠制度慎勿效焉。

    其五曰:朕赖三韩山川阴佑以成大业。西京水德调顺,为我国地脉之根本。大业尤代之地,宜当四促巡驻。留过百日以致安宁。

    其六曰:朕所至愿在于燃灯八关所以事佛,八关所以事天灵及五岳名山大川龙神也。后世奸臣建白加减者,切宜禁止。吾亦当初誓心会日不犯国忌。君臣同乐,宜当敬依行之。

    其七曰:人君得臣民之心为甚难欲得其心,要在从谏远谗而已。从谏则圣,谗言如蜜不信则谗自止,又使民以时轻徭薄赋知稼穑之艰难则自得民心。国富民安。古人云,芳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良将。张弓之外,必有避鸟。垂仁之下,必有良民。赏罚中,则阴阳顺矣。

    其八曰:车砚山以南,公州江外,山形地势并趋背逆。人心亦然,彼下州郡,人与朝廷兴王候国戚婚姻得秉国政则或变乱国家或统合之怨。犯比生乱,且其会属官寺奴婢,巧言语弄权乱政以致灾变者必有之矣。虽其良民不宜使在位用事。

    其九曰:百群僚之禄,视国大小以为定制。不可增减,且古典云:以庸制禄官不以私。若以无功人及亲戚私昵虚受天禄,则不止下民怨谤,其人亦不得长享福禄。切宜戒之。又以强恶之国为怜,安不可忘危。兵卒宜加护恤量除徭役。每年秋阅,勇统出众者随宜加授。

    其十曰:有国有家儆戒无虞。慎观经史,鉴古戒今。周公大圣无逸一篇,进戒成王宜当图揭出入观省十训之终,皆结中心藏之。四字嗣王相传为宝。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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