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

项目流动资金

运营资金、周转资金

  • 别名:营运资金
  • 性质: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在建设完工后顺利投入生产,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
  • 解释: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是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 拼音:xiàng mù liú dòng zī jīn
  • 项目流动资金介绍
    项目流动资金又称“营运资金”,“周转资金”。伴随固定资产投资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是工程投资项目工作中总投资估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工程项目要想在建设完工后顺利投入生产,都必须具有足够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然而正因为流动资金是在生产期投入,在建设期就往往被忽视或者为了控制总投资规模而被调整。流动资金作为项目运行所必需的重要资金组成部分,也必须得到项目审批者、金融机构、业主以及工程咨询界广泛和充分的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与及时、足额筹措是使固定资产发挥作用的保障。尽管不同的项目关联方从不同角度对流动资金有不同的态度,但项目的顺利运转是各方共同关心和期望的,应该协调一致,共同促成项目的运作。

    基本介绍

    项目流动资金 因此在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和积极筹措是十分重要的。

    1.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构成

    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一般采用简化方法估算流动资金。这里流动资金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流动资产包括存货、现金和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只考虑应付账款。

    存货主要包括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备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等的储备资金、正常生产条件下处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占用的生产资金,和产成品入库后至销售前这段时间中产成品占用的成品资金。现金是指企业生产运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企业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一般只计算应收销售款。应付账款主要指赊购原

    2.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按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建议书阶段一般采用扩大指标方法,参照同类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或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或参照同类项目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即分别按项目占用的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估算非定额流动资金。估算公式是:

    周转次数=360天 / 最低需要天数

    应收账款=年销售收入 / 周转次数

    存货各分项:各项外购原材料、燃料=各项年外购原材料、燃料费用 / 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生产成本—年折旧费)/ 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 / 周转次数

    现金=(年工资和福利费+年其他费用)/ 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年制造费用+年管理费用+年财务费用+年销售费用—以上四项费用中(年工资和福利费+年折旧费+年维简费+年修理费+年利息支出)

    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材料、燃料费用+年外购动力费用)/ 周转次数

    需要说明的是,流动资金估算中涉及到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用时均应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涉及到销售收入时应包括销项税额。利用不含税价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先按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然后再估算流动资金。

    应收账款的一般计算公式是年经营成本除以应收账款最低周转次数,但前国家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主张用年销售收入除以应收账款最低周转次数。理由是用年经营成本做分母时估算的流动资金偏低,不足以满足项目未来的实际需要。

    流动资金估算中各分项的最低需要天数,应根据同类企业的平均周转天数并结合项目特点而定。

    最低需要天数应包括:在途天数、平均供应间隔天数*供应间隔系数、验收天数、整理准备天数和保险天数。在同一项目中,一般应收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应大于应付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

    材料、燃料而应付的账款。

    3.石油和化工项目前期流动资金估算比例和构成分析

    石油和化工项目前期估算中,无论是扩大指标估算法还是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出的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一般会占销售收入(含税)的一定比例。

    炼油行业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含税)比例很高,一般约18~20%;化肥行业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含税)比例较高,一般约13~15%;其它化工行业项目流动资金占销售收入(含税)比例大致在10%左右。

    石油和化工行业项目占用流动资金主要受行业特点的影响。如炼油行业中存货是流动资金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油、原料油及油品占用的流动资金不容忽视,从而使项目占用的流动资金相对较高。农药行业、化肥行业受季节性生产影响较大,应收账款、存货需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总体来说,存货和应收账款是占用流动资金的主要项目。

    企业依托情况也会影响项目流动资金估算比例。如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规模,市场销售渠道畅通,原材料、燃料由老厂(或关联方)供应,产品销售给老厂(或关联方)等等都会使项目流动资金占用额降低。企业资源配置、竖向一体化企业关联度、成本中固定成本的比重等也会影响流动资金的数额,应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在投资项目前期估算中,流动资金估算可以参考行业企业流动资金总体预测情况,但不应以瞬时或短期的流动资金数额为参考依据。因为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实际经营过程经常会出现产品畅销和滞销的状况,直接反映为流动资金的上下波动。仅仅依据企业某一时点的流动资金占用额估算企业待上项目所需流动资金是不科学的。

    4.从不同角度看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是否应该进投资、投资估算过程中流动资金应该把握到什么尺度,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国家有关部门从宏观角度考虑,规定项目审批控制的投资(俗称“报批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30%)。

    从财务分析的角度看,流动资金是项目的资本投入,其占用额应该一并纳入财务评价体系中。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国内企业对于流动资金的态度,往往取决于有关部门或上级机构对待上项目总投资控制的态度。如果没有总投资的限制,一般流动资金的估算可以按通常的估算方法正常估算;如果有总投资的限制而建设投资又没有削减的余地,则为了上项目而报项目,流动资金可以“需要量少”,而不从自身融资能力和项目特点出发考虑项目风险。有的审批者(或审批机构)倾向于铺底流动资金进报批总投资甚至应该考虑更充分些,认为批项目的本身就是应该对项目和业主负责,有必要考虑周全;有的审批者(或审批机构)则未必或者说不希望流动资金进投资规模,认为批项目是为项目将来形成固定资产部分的建设投资负责的,流动资金的筹措是企业自身融资与管理的事,与项目的初始建设和评价无关。如炼油项目需要的流动资金数额很大,作为既有项目法人,中石油认为其融资能力足以在项目需要时解决流动资金的筹措问题,而不愿在批项目时承担仅仅因为流动资金而“膨胀”起来的项目投资规模。

    从银行的角度来讲,作为债权人,银行关注的是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一般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货款时需提供具有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或抵(质)押物品。对于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保障的企业可以提供信誉货款。在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上一般采用一年一续贷、按短期借款利率的计息方式,虽然企业实质上长期占用这部分资金。

    从国外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外方对我国流动资金的现状并不乐观。上海某中外合资项目的前期估算中,外方坚持要求应收账款的最低需要天数为90天,认为这是在中国调研后得出的现实结论。

    从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工作者,一方面重视流动资金的合理估算,另一方面在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会在允许的极限范围内调整流动资金估算额,尤其是在业主已经单方面上报项目并且得到投资批复的情况下。咨询工作者不会因为流动资金的原因而否定项目的可行性,只能向业主提出忠告,指出实际需要的流动资金额和及时筹措的重要性,使其正确认识和充分准备。这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流动资金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不是无中生有,也不能随意调整,不能把流动资金估算当作调整总投资估算的杠杆,而应当充分重视,合理估算。

    5.工程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估算和筹措的影响因素

    如前所述,行业特点、项目特点、企业依托情况、企业关联度、国家有关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控制、业主的态度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流动资金的估算。

    企业的融资能力是决定流动资金筹措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实力雄厚、有良好信誉保障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筹措流动资金是不成问题的。中小企业则未必。在国外,中小企业者可以凭借商业信誉贷款;在我国,中小企业还不能仅凭商誉贷款。

    行业前景、项目前景也是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行业前景、项目前景看好的企业比较容易融资,如热门的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更容易筹到资金。行业前景、项目前景一般的企业,则未必有足够的说服力得到资金,如矿山企业。我国部分大型重点磷肥企业的举步维艰,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必要的流动资金。

    国家政策倾斜也是影响企业融资的决定因素。如当前的房地产业。

    另外,在目前我国企业普遍缺乏自有资金、资本市场还不完善、企业对银行依存度相当大的情况下,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当然也包括企业对流动资金的筹措能力。积极的货币政策会使企业融资容易,遇到紧缩银根,则企业融资难度会加大。

    6.关于“流动资金”术语的探讨

    “流动资金”这一术语历来就在学术界和工程咨询界有很多争议。“流动”二字是否应该表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变动的资金部分,是争议的焦点所在。

    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意义上的“流动资金”是从英文“Working Capital”翻译而来的,意思是使固定资产发挥作用的资金。从其概括的范围来看,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于购买原材料和燃料、储备商品、支付工资等开支的周转资金。而这部分资金恰恰是企业为保证正常生产而长期占用的最基本的周转资金,除非破产清算,否则这些资金永远不可能脱离企业的生产过程,只是随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波动。因此应该把这部分资金按照长期资金对待和处理,相应地称其为“营运资金”或“周转资金”。新的会计制度将其定义为“营运资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流动资金”一词已经在现实中被广大使用者,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工商企业、项目审批机构以及工程咨询部门所接受,代表的是与长期投资相对应的、用于相对于固定资产来说相对变动的原材料、燃料和商品等的资金部分。这一术语出现在项目前期工作领域具有特殊的涵义,何况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也是采用一年一续贷、按短期利率计息的方式对待这部分资金的。此外,既然“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名词是能被接受的,那么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顺理成章地称为“流动资金”也无不可。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不能简单地用于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这一术语存在于工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是否恰当还存在众多争议,有待进一步探讨。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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