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证券投资者权益,降低市场风险,2004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施“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从而,引出了“退市风险”的概念。本词条就是研究和探讨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的有关问题而创建的词条。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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