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广东省除外)、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在大陆,红色暴雨预警信号为最高级;在香港,有三级,黑色暴雨预警信号为最高级,表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广州市气象台于2005年6月4日23时43分发布强降水警报,其后于5日1时20分发布红色暴雨预警信号,2时31分升级为黑色暴雨预警信号,6时46分解除黑色暴雨预警信号。这是广州市实行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以来,第二次发布黑色暴雨预警信号,第一次是2003年5月14日20时48分。
2006年06月07日,在连续发布4次红色暴雨预警信号后,福建省气象台将暴雨预警信号升至最高等级--黑色暴雨预警信号,并紧急启动二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居民一般应留在家中,如住所可能出现严重水淹,则应撤离居所,到安全地方暂避;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回家或继续上学,除非路面或交通情况并不安全;校方应安排人员照顾已抵达学校的学生,直至情况适宜学生回家为止。在校学生或正在工作的员工,应留在学校或工作单位,除非该处会有危险;停止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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