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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

  • 外文名: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Television Station
  • 英文简称:SCUECTV
  •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介绍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直属于校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中心下属校园媒体。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会员媒体,湖北经视(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经济频道)校园合作媒体。是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新兴产物,是以最直观的视觉方式记录并展现校园重大事件的新媒体。

    发展模式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实行“两台一网”模式:即物质模式的“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和网络模式的“中南民族大学网络电视台”。物质模式的“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指在校园内采编新闻、活动、LED大屏播放节目等客观可见的存在形式;网络模式的“中南民族大学网络电视台”即实行“同网同台,即民大电视网(电视台官方网站)=中南民族大学网络电视台”。

    负责事项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主要负责学校重大事件和新闻的拍摄制作工作,同时播放或转播中央台、省台的新闻、电影、电视片等重要节目。电视台拥有齐全、先进的采编设备,其独立展示作品的空间有:新闻网“视频新闻”栏目、学术交流中心前LED大屏幕和电视台官方网站。电视台在坚持把握时代主流的同时,贴近校园生活,服务全校师生,以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己任,倾力打造校内宣传第一视频媒体。[1]

    台标释义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台标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面是长方形标志,下面是“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文字说明。上面的标志呈长方形状,由蓝白灰三种颜色组成。蓝颜色代表南湖烟波浩渺的湖面和蔚蓝的天空,中间的灰色带状图形代表学校图书馆前的南湖路,带状图形向图形两端延伸,连接学生宿舍楼和教学楼,象征着民大学子求知的道路;中间的两个白色的峰状图形代表双子楼图书馆的双塔,由抽象变形而得,象征知识,同时也展示了民大的标志性建筑。整个台标以蓝色为主调,象征着民大学子的朝气和活力,给人积极向上的感觉;抽象的双子楼标志屹立在蓝色的南湖畔,矗立在蔚蓝的天空下,楼前灰色的南湖路指引民大学子走向知识的殿堂。下面的文字说明中的“中南民族大学”是完全拓印校牌上的书法字体,保证了学校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后面的“电视台”使用的是“时尚中黑简体”字体,该字体整体字形笔画均衡,风格现代,字体方中带圆,端庄雅致,简约时尚唯美,充分展示了大学校园的青春与活力。[2]

    发展历程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的前身为中南民族大学视频台,中南民族大学视频台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其前身为成立于2005年6月的民大在线视频部。2009年,民大在线、广播台、南湖思政网三大校园媒体整合成立中南民族大学记者团,视频部由党委宣传部直属。民大在线视频部主要采编报道学校党政和校园新闻,并负责大型活动的拍摄和报道;中南民族大学视频部在保证校园新闻日常报道的基础上,开创了我校第一档校园电视栏目——《我在民大》。

    中南民族大学视频台成立后,在原基础上又创立了“聆音品文”、“校园多看点”、“我爱看电影”、“百色社团”、“民族印象”等五档节目(后有调整)。中南民族大学视频台秉持“新闻立台”的理念,做到“用镜头锁定焦点,做民大会说话的眼睛。”此外,视频台还负责历届“中南民族大学毕业生论坛”主题视频、介绍视频等工作。

    2012年12月17日,中南民族大学视频台正式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设有“我在民大”“校园多看点”“我爱看电影”“聆音品文”“百色文化”“民族风韵”等六档栏目,此外还负责校园重大新闻以及大型晚会的拍摄任务。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秉承着“用镜头锁定焦点,做民大会说话的眼睛”的宗旨和“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师生发展”的理念开展工作,掀开了校园电视媒体发展的新篇章。

    组织结构

    栏目设置

    设有:《我在民大》、《校园多看点》、《我爱看电影》、《聆音品文》、《百色文化》、《民族风韵》等六档栏目。

    机构设置

    1、台委会:电视台内部常设机构。

    主要由台长、副台长(行政副台长和业务副台长)、各部负责人(摄像编辑、节目策划、出镜主持)、各栏目编导组成,负责台内大小事务的讨论决定,管理台内基本事务。

    2、办公室:电视台日常工作事务机构。

    1.做好电视台日常工作,负责电视台全员会议及台委会会议记录,并将会议上形成的规章制度、讨论的日常工作安排落实到实处。

    2.负责管理台内一切公物及卫生。

    1)负责全台易耗品的申请、登记与发放。

    2)负责全台学习资料的登记与管理。

    3)负责全台节目资料的最终保存和整理。一档节目资料包括:文字底稿、完整播出的节目视频、无任何字幕有价值的原始素材。

    4)负责安排电视台六楼办公室和二楼LED大屏播控室值班和卫生值日。

    5)负责全台的财务统筹和报账工作。

    6)电视台一切活动所需要的设备借还、保管与归还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7)保持对办公桌物品放置整齐有序,抽屉及柜内物品要分类摆放。文件柜内文件、资料装盒,盒外侧打印标签并编号有序存放。

    3.负责电视台的帐目登记及档案和各类填表。

    1)负责电视台所有文件的起草、整理与传达。

    2)负责一系列填表及一些表格的制作。

    4.负责每期的工作统计和学期评定工作。

    1)负责全台人员考勤制度及出勤情况。

    2)协助全台人员节目质量评定、优秀干部及工作人员评定工作。

    5.负责电视台的部分宣传工作。

    1)负责校外文化交流,联系其它兄弟院校媒体交流学习。

    2)联系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学生团体和组织。

    3)负责安排全校新闻爆料的登记、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指导老师,将任务传达下去。

    3、总编室:主要由各部部长、各栏目编导组成。

    1.摄像编辑部:设部长;负责设备器材和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负责新闻和节目的拍摄安排、编辑、审核和上传。

    2.节目策划部:设部长;负责策划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负责策划文稿的修改和审核。

    3.出镜主持部:设部长、副部长;负责播音和主持人的安排和管理,负责主持人的培训、节目录制和新闻稿的播音。

    4.栏目编导:设编导;负责各栏目的节目统筹、任务安排、制作、节目审核和发布。

    4、新闻和节目中心:

    主要任务是报道校园新闻和制作校园节目,每周一至周五按照规定在学校LED大屏上播放,并上传官方网站和优酷网官方空间。新闻报道要求真实、及时、有效,校园节目要求活泼向上、积极健康。下设:

    1、党政新闻采编组:负责学校党政新闻的拍摄、编辑和上传,负责学校新闻网“视频新闻”板块的节目拍摄、制作和上传。

    2、大型活动录制组: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拍摄、编辑和发布,负责宣传片、纪录片和专题片等视频节目的拍摄和制作。

    3、摄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党政新闻、校园新闻、栏目节目和大型活动拍摄。

    1)拍摄任务结束后,进行数据导出工作,并进行初步编辑。因某些原因不能及时导出数据的,要特别标识“未导不可用”等字样。

    2)导出数据时,禁止将多部机器所导出的素材放到同一个文件夹里。

    3)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拍摄日期+活动名称+拍摄人员。

    4)导完和未导的视频素材要进行分类存放,并附加明显标示。

    5)拍摄人员平时应维护好所有设备器材,由任务时要做好设备使用登记。

    4、策划组:负责新闻和栏目节目策划稿的撰写,负责相关活动的策划。

    5、后期编辑组:负责节目后期剪辑制作,负责视频合成和后期处理。

    1)承担新闻和节目制作以及资料保存工作。

    2)熟练使用非线性视频编辑软件EDIUS、大洋非编和后期特效处理软件After Effects等软件,会使用图像处理软件Photoshop进行简单的图像制作和处理。

    3)整理保存栏目视音频素材,上传节目到网站相应位置,保证节目按时播出。

    4)对视频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定期整理电脑。

    5)节目制作画面感表现力要强,要符合节目制作要求。

    6)标题准确、主题突出、画面剪辑流畅、无漏无重复现象,字幕无错别字、字号统一规范、叠加合理。

    7)各类节目要使用不同的片头片尾。相关视频节目要按照规定使用片头片尾。

    6、播音主持组:负责节目配音和音频处理。

    1)负责新闻节目配音,主持各类节目。

    2)完成电视节目的播音任务,能准确理解所播节目的稿件内容,语言表达符合节目要求。配音内容必须有活动全称。

    3)配音要求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配音质量优秀的设备。

    4)熟练使用音频编辑软件:Adobe Audition。

    5)配音文件需按要求保存在相应的文件夹内,并做好分类。

    6)所保存的配音文件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标准化机降噪处理。

    5、栏目和活动中心:主要任务是丰富节目样式,进行非时效性的栏目制作;组织台内成员活动。

    6、信息和技术中心:负责设备器材管理,负责信息平台(官方网站、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QQ交流账号及与其绑定的QQ空间和腾讯微博、人人网公共主页、优酷网官方空间等,以上信息发布平台包括各栏目的微博、人人网公共主页等)管理,负责设备器材的使用和视频编辑软件和节目包装培训。

    职务设置

    1、台长

    职责:

    1、在指导老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电视台节目、人事、管理、考核等工作。

    2、负责校园电视台对外交流。

    3、负责校园电视台有关资料审核传播工作。

    4、主持例会。

    5、完成指导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副台长

    分设业务副台长和行政副台长。

    职责:

    1、分别协助台长分管电视台日常业务和行政工作。

    业务工作包括:节目审核监督、节目采编人员安排、节目质量技术监督等;

    行政工作包括:台内经费管理、人员调动、日常非节目事务安排和管理等。

    2、负责节目制作全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协助台长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4、协助台长进行电视台制度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各部部长

    摄像编辑部长

    职责:负责新闻节目拍摄工作和人员安排;负责台内设备器材管理;负责设备器材使用和软件培训。

    出镜主持部长

    职责:负责视频节目音频的录音制作工作;负责播音主持的人员管理;负责播音主持日常的基本培训;跟进每期节目主持人的出镜效果。

    节目策划部长

    职责:负责各栏目节目统筹安排和新闻节目策划稿的修改和审核;负责相关活动的策划文案的起草和最终确定。

    4、各栏目编导

    职责:负责各栏目节目的统筹安排和节目审查;负责向新闻和节目中心上报相关节目。

    指导教师

    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网络编辑部杨征老师

    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网络编辑部余凤老师

    规章制度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规章制度

    1.1部门职责

    电视台是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以制作校内视频新闻及节目为中心、以服务全校师生为重心、以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校内宣传媒体。负责学校重大事件和新闻的拍摄制作、新闻网“视频新闻”的采编、更新和保存;学术交流中心前LED大屏幕的日常播放,播放或转播中央台、省台的新闻、电影、电视片等重要节目。电视台始终坚持“用镜头锁定焦点,做民大会说话的眼睛”,弘扬主旋律,倡导时代新风。

    1.2工作规范

    第一条 电视台成员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在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树立“争做建设者、传递正能量”的良好风气,努力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宣传者和建设者,成为校园正能量的凝聚者和传递者。

    第二条 电视台成员准入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委宣传部记者团章程》。

    2、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记者团指导老师领导。

    3、政治思想过硬,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策划、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视频拍摄制作能力。

    第三条 台委会为电视台最高管理机构,电视台负责人为台长、副台长。台长职责:负责协调本部门人员安排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统筹安排台内各项工作事宜,组织召开例会,并协助指导老师管理拍摄器材及其配件。行政副台长职责:协助台长开展工作;统计每月稿酬。业务副台长职责:协助台长开展工作;根据指导老师安排布置视频新闻、节目的拍摄与制作等任务。

    第四条 电视台各栏目组实行编导负责制,各栏目组必须按规定时间制作完成其节目,并在规定时间内播放;业务副台长须审核各栏目节目的内容,并为此负责。

    第五条 电视台实行值班制度。网络工作室和LED大屏幕值班表每学期由台长负责统筹安排。

    第六条 值班人员须按时到网络工作室值班,值班时间为: 12:00—14:00;14:00—17:00。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协助指导老师整理好本部门器材,完成指导老师交付的其他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本部门的会议记录。

    第七条 播放LED大屏幕的值班时间为:18:30—20:00,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大屏幕播放办公室值班,按照播放计划安排好当天的播放内容,要按照播放程序和规则开启大屏幕机器,杜绝播放未经审核的视频内容,严禁播放非法、淫秽以及煽动暴力、危及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视频。值班人员须按时上岗,做好办公室卫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换岗。值班人员临时有事请假、换岗要报相关老师批准。

    第八条 新成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入电视台。新成员量化考核期为2个月。

    第九条 电视台实行月度考核制和年度考核制。考核小组由台委会成员构成,考核按照量化考核方式实行。连续3个月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台处理。

    第十条 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5分、业务质量20分、业务完成度15分、团队合作15分、编导评分10分、新成员互评10分、工作态度15分。

    第十一条 电视台所有器材(包括摄像机及其配件、用于视频编辑的电脑,各种光盘)属于记者团公共财产,各成员必须爱护,保持器材的干净完好。拍摄前,在指导老师处登记借出拍摄器材;拍摄结束后,必须尽快将记忆卡内的素材拷出、清空,电池用完后必须及时充电,以备其下次使用,并及时归还拍摄器材。

    第十二条 摄像机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办公室,不得用于工作以外的其他拍摄活动。光盘未经允许不能私自使用。如果私自带出或使用,机器或配件有任何损坏,由私自带出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拍摄任务完成后及时导出素材,尽快编辑,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天。

    第十四条 拍摄素材存放至电脑指定位置,并按格式统一编号。剪辑完成并发布之后,删除工程文件,素材打包压缩后,删掉原素材。切忌将素材、工程文件、作品等大容量数据存放在桌面上。制作完成的新闻存放在指定位置。

    第十五条 台长指定专人定期(每半个月左右)将重要素材及发布的视频新闻传至宣传部服务器存档。

    第十六条 栏目组进行任何拍摄前,须得到指导老师的批准。采访校领导、机关和各学院教职工之前,须征得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同意。进行策划类拍摄前,应上报详细的拍摄计划,得到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拍摄。

    第十七条 相关栏目制作来源于社会媒体的内容时,须注明出处,来源仅限于选择光明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央电视台、荆楚网、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湖北卫视、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青年网等正规媒体或网站。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发现新闻线索或接到采访任务时,须及时告知指导老师。

    第十九条 接到拍摄任务(特别是指导老师安排的会议、活动),须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早退;采访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检查器材(电池电量,存储卡剩余容量,云台是否在三脚架上等);采访时使用礼貌用语,尊重被采访对象;

    第二十条 制作视频新闻前,先将文字稿编好交由指导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期录音、剪辑处理;

    第二十一条 视频制作完成,上传至后台交指导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指导老师发布。已编发的视频新闻不得自行修改、删除。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其他单位和团体申请播放节目,须严格按照电视台播放申请程序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申请单位和团体自行拟定、严格审定播放内容,并对播放内容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四条 播放稿需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再提交宣传部。

    第二十五条 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播放稿并确定播放安排。

    1.3责任事故认定

    责任事故是指电视台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违背新闻操守、故意违反操作规定和程序进行违规操作,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视为重大责任事故。

    第二十六条 出现一般责任事故,由指导老师予以批评,1年内累计3次一般责任事故者,取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累计3次一般责任事故记为1次重大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由指导老师予以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在全台大会上做检讨;1年内累计2次重大责任事故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八条 拍摄素材未存放至电脑指定位置,未按格式统一编号存储、保存,或拍摄素材丢失、遗漏,记一般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策划文案中出现记者名字遗漏、错别字、文法错误、重要人名错误、专有名词错误、数字讹误等错误,或稿件标题、内容出现重大错误或缺陷,记一般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条 电视台例会、晨练无故缺席,记一般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一条 违反LED大屏幕管理播放条例,操作不当造成节目质量问题,或值班迟到、旷播、随意换岗影响节目正常播出,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二条 未执行记者团工作室管理制度,最后离开记者团工作室未断电、门未关,并造成设备损失或被盗,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三条 对指导老师安排的拍摄任务组织拍摄不力或不组织拍摄报道,造成重大信息迟误或遗漏,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四条 主持人出镜中使用了非法、不健康、有不良导向的言语、文字,造成不良影响的,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五条 电视台如需采访校领导、机关干部和各学院教职工,须征得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同意。未经许可,擅自采访,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六条 未经指导老师同意,私自将摄像机等电视台设备带出办公室、外借,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设备丢失或有任何损坏,由私自带出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私自将以电视台名义拍摄的视频及相关素材上传至互联网,或将私人拍摄的视频附以电视台Logo上传互联网,造成不良影响的,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

    第三十八条 私自在LED大屏幕播放未经指导老师审核的视频节目,记为重大责任事故,给予处分并除名。

    第三十九条 使用内容不健康、有不良影响的音像、文字等节目素材或播放非法、淫秽以及煽动暴力、危及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视频,记为重大责任事故,给予处分并除名。

    1.4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电视台每月出新闻最多者评选为当月的“稿量之星”,每月综合表现最好者评选为当月的“优秀工作者”,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一条 如使用U盘,须先杀毒。电视台的电脑只供本部门使用,部门成员不得外泄密码,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密码,如因私自修改密码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严重警告并罚款。

    第四十二条 电视台例会迟到者,5分钟以内和5分钟以上者分别给予相应金额的罚款;迟到20分钟以上按缺勤认定;无故不到者罚款相应加重。

    第四十三条 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存放素材,以及违反材料管理制度者,罚做值日3天。

    第四十四条 电视台成员如1个月内不参加台内的任何活动,视为自动放弃,予以劝退。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设备器材管理办法(试行)

    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参考资料

    [1]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简介.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官方主页. [2013-01-03].

    [2]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logo释义.中南民族大学电视台官方博客. [2013-01-03].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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