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对外挂牌,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负责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对转让行为监管;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编制国有资产预算草案;负责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拟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拟定清产核资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管理财产评估机构。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贯彻并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组织执行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各类会计人员;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委派制;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对本市财政管理体制,确定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管理和监督由市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行政、政法、农业等支出;指导区县财政部门的业务工作。天津地税-主要任务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2018年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对外挂牌,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挂牌后,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停止一切对外办公业务,原机构职责和工作由市税务局承继,办公地点设在河北区民主道16号,并在和平区曲阜道设立第二办公区。[1]
[1]天津国税地税正式合并.中国政府网. [2018-06-16].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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