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载,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军攻下鄂州后,指挥官阿里海牙奉命留戍,第二年攻取荆湖,遣郞中张鼎成功招降高世杰等宋将。至元十四年(1277)张鼎以鄂州达鲁花赤为湖广行省参政,不久,在“汰江南冗官”时罢去该职,为湖北道宣慰使。至元二十三年(1286)张鼎重新成为湖广行省参政。《元朝名臣事略》 把他列在其中。张鼎在鄂州断案以公正闻名,作为生活原型,他在许多元代文学艺术作品中,被演义成清正廉洁、刚直不阿、为民请命、聪明睿智、断狱精明,包拯式的清官形象,其关的传世的有杂记《卖唱女》和公案剧《魔合罗》、《勘头巾》等。
文学艺术作品中的张鼎,断《魔合罗》、《勘头巾》案时,分别是河南江北行省河南府首县洛阳县衙六案都孔目,和河南江北行省所在的开封(卞梁)府的六案都孔目。至元二十九年(1292)断《卖唱女》案时是湖广行省鄂州总管府达鲁花赤。而元代名臣张鼎,当初并非孔目小吏,而是官居五品的行省左右司郞中,于至元十四(1277)年前后迁湖广行省鄂州达鲁花赤,至元二十三年(1286),再次成为湖广行省的参政。《元代包公张鼎》等元公案剧研究者,大多误将文学艺术形象张鼎等同生活原型。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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