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洲律师通过代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从而为维护权利、化解纷争作出了努力。例如:代理德国“BMW(宝马)”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代理口子酒业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07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代理法国“LAFITE(拉菲)”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代理德国“SAP”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系列案件、代理日本文化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所属会员音乐、音像制品系列案件,代理“兰贵人”商标授权确权类案件等。
2009年10月,张亚洲律师应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的邀请,出席了在日本东京由日本文化厅·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共同举办的“权利行使讲座”,并就《中国网络著作权侵权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演。
张亚洲律师也陆续发表了《技术秘密转让中善意第三人保护问题分析》、《知识产权中相关公众的界定》等文章。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8月7日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