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肇端于元、明的湖广移民迁川活动成为过去,变成一种历史沉淀时,人们出于生命本源的思考,沿着“我从哪里来”这一命题往下求索,自然会唤起对过去的了解和记忆。
由于 孝感乡在元明以来的“移湖广实四川”历史中发轫最早,居于源头地位,因此名气最大,影响最巨。以至到了明中期,尽管这一地理单元早已在湖广消失了,但它在移民定居的四川地区,一直被湖广移民及其后裔作为对原乡的一种记忆保存下来,并通过口授和文字载体一代代流传至今。[1]
民国《简阳县志》称:“洪武二年,湖广麻城居民迁至简州者众多。”民国《简阳县志》收录的原籍为麻城孝感乡和湖广籍的30支入川氏族中,明确为洪武2年,或洪武3年入川的家族,有24支,约占80%。
在蜀人祖源记忆中,称洪武2年入蜀的现象,主要存在于楚籍后裔中,尤其是在自称是麻城孝感乡的移民中得到了普遍认同。
这种祖源记忆,起源于何时尚待追溯,但在“民国”年间已形成一种“俗传”“蜀语”,达到“人人言然”的程度。
在清朝及“民国”的四川家谱与地方志中,有关洪武2年入蜀的家族,遍布全川。
这些洪武2年入蜀的家族,大多系籍楚省,或经湖广,或经麻城,或经孝感乡入川。[1]
在洪武2年入蜀的家族中,又有不少人将祖先迁川原因记述为“奉檄入川”、“奉旨入川”、“奉诏入川”,更有的将“奉檄入川”的年代记为洪武2年。
众所周知,洪武2年,四川还被大夏政权控制着。为什么民间族谱普遍将家族由湖广迁入四川的时间书写为“洪武二年”?在洪武2年迁入现象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奥秘?既以“奉檄入川”相传,那么,究竟奉谁的旨意?是大夏政权的旨意,还是朱元璋明朝的旨意?还是另有原因?
对此,学界有3种观点。第一,大夏说。祖籍麻城的氏族,大多是元末“东人避乱者”,大夏政权为“招乡人以自固其势”,故颁诏者当为明玉珍无疑。沿称“洪武初迁蜀”的家族,是出于革除前朝“伪号”的需要。在明军平蜀后,不得不避讳以称之。为掩盖这段历史,他们及后裔便称家族是“避红巾之难入川者”;或改称“奉檄入川”、“奉旨填蜀”。
第二,明朝说。早在至元24年(1364),朱元璋政权就开始了对鄂东麻黄地区的直接经营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大夏政权不仅没有能力,而且也不可能越境到朱元璋控制的地盘招徕移民。因此,家谱上记载的洪武2年迁入四川的家族,绝非是响应大夏政权的诏令。那么,这些迁入家族所奉的旨意,必然不会来自大夏政权,只能是来自明朝。
第三,陈友谅军民说。重庆学者岳精柱、程行在分析众多洪武2年麻城孝感乡民迁川的案例时指出,他们既非大夏,也非明朝,而是避难的陈友谅军民:洪武2年,还是大夏政权控制巴蜀时期。这么多人一起从孝感乡入川,是从军,还是移民?洪武2年的湖北,早已是朱元璋的势力范围,大夏政权不可能到湖北征召。因此,这些人应视为自发移民,也就是为躲避朱元璋追究的陈友谅军民。[1]
“洪武二年”不仅是四川移民迁徙源流上的一大难点,也是明朝移民史上一个令人费解的话题。环顾明初全国各地的移民活动,除确需以确切年份来书写移徙事件外,通常都是以“洪武二年”这种纪年方式来加以表达。
四川“洪武二年”现象的产生,一般而言,通常应理解为“蜀人楚籍”在明军平蜀后,出于“避忌”的一种行为表现。
四川各种地方文献也无不证明,早在明军平蜀前,已有各种类型楚籍民众迁入四川,其中既有元末自楚避难入蜀者,也有追随明玉珍入川者,他们一道构成“蜀人楚籍”的主体。
明朝定鼎天下后,这部分“蜀人楚籍”群体,为适应新政权革除“伪号”的需要,耻于再言及大夏,遂将原本于元末或大夏时期迁入的年代,转写成“洪武二年”。可见,“洪武二年”之于四川,实乃元明改朝换代背景下,附加在“蜀人楚籍”民众身上的一种文化符号。
继元末明初“徙楚实蜀”现象后,四川又在明末清初发生了再一次规模巨大、影响深远的“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
为区分不同时代迁入的移民身份,有的遂将“洪武二年”作为划分明初时代迁入者的识别标志。
在清初以来的四川社会中,与明末清初新迁入的移民相对照,其中既有宋元时代迁入者,也有以“洪武二年”为标志的明代迁入者,他们一起构成当地的“土著”,“俗称本地人”。
由于这一划分符合四川历史实际,不失为历史时期四川人口来源构成的真实写照,故这种认识逐渐积淀为四川民众的一种集体记忆。
到了“民国”年间,当新一轮四川地方志和族谱编修高潮到来之际,“洪武二年”成为指代明初时代的一种象征符号,被保存在地方民间文献中。[1]
纂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初一日,朱元璋下诏,令儒臣纂修《元史》。他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弃。”遂命中书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前起居注宋潦、漳州府通判王伟为总裁。征山林遗逸之士汪克宽、胡瀚、宋禧、陶凯、陈基、赵缯、鲁曾、高启、赵汸、张文海、徐尊生、黄篪傅恕、王铸、傅著、谢徽十六人同为修纂。当征召诸儒至京,元璋告谕道:“自古有天下国家的,行事见于当时,是非公于后世。所以,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史的记载。元主中国将近百年,其初君臣朴厚,政事简略,与民休息,岁号小康。然昧于先王之道,酣溺胡虏虏俗,制度疏阔,礼乐无闻。至其末世嗣君荒淫,权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颠危。有贤智之臣,言不见用,用不见倌,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间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贤人君子,或隐或显,其言行亦有可称道之处。今令你们纂修,以备一代之史。务直述其事,勿溢美,勿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遂由礼部统领,开局于天界寺,分科任事,焚膏继晷,至八月十一日,即;突击完成了本纪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列传六十三卷,顺帝脱欢帖木儿一朝,因资料缺乏,暂付阙如。为了补成全书,朱元璋又遣儒士欧阳佑等十二人,遍行天下,征集史料。洪武三年二月初五日,重开史局,继续纂修。除总裁宋潦、王祎外,纂修的有赵壎、朱右、贝琼、朱世廉、王廉、王彝、张盂兼、高逊志、李懋、张宣、李汶、张简、杜寅、俞寅、殷弼。至七月一日,纂修成顺帝一朝的本纪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列传三十六卷。于是,合前后纂修的《元史》,加以润色修订,共二百一十卷。世讥《元史》粗率,是正确的批评。主要表现在:纪事或漏或岐,简繁失宜,剪裁无度,取舍无方,考核不精,体例不纯,不符合前史遗规,译名不一和文字陋劣,等等。无论是时间,还是资料,就编修人员而言,条件是不足的,决定了其必然出现粗率的弊端。至于说纂修官照抄原书,似乎是失之于繁芜,但正因此而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有利于研究,反成为《元史》独有的优胜处。
编撰祖训录
洪武二年(1369)四月十一日,朱元璋令中书省臣编撰《祖训录》,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属之制。洪武六年五月初一日编成。朱元璋亲自加以裁定,并为之序。其目十三,即箴戒、持守、严祭祀、谨出入、慎国政、礼仪、法律、内令、内官、职制、兵卫、营缮、供用。朱元璋在《序》中说:自古国家建制立法,皆在始受命之君,因其备赏艰苦,阅人多而历事熟。比起生长深宫,有极大差异。我起于孤贫,委身行伍,继而收揽英贤俊杰,劳心焦思,虑患防微,将近二十年,才能剪除强敌,统一海内,人之情伪,亦颇知悉。自平定武昌以来,即与群臣议定律令,损益更改,不计其数。现复编《祖训》一编,开导后人,首尾六年,七更乃定。俗儒是古非今,奸吏舞文弄法,自非博采众长,即与果断,莫就是书。凡我子孙。莫作聪明,乱我成法。”
天下府州皆立学校
洪武二年(1369)十月二十日,朱元璋告谕中书省臣说;“学校教育,到元代其弊已极,使先王衣冠礼义之教混杂着元代文化意识,上下之间,波颓风靡,所以,学校之设,名存实亡。自争战以来,人习以战斗,唯知干戈,莫识俎豆。我常说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今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礼延师儒,教授生徒,以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以革污染之习。此最为当急之务,应该立即付诸实施。”三十日,即下诏命郡县并建学校。且规定:府学设教授一人(以九品)、训导四人,生员四十人,州学设学正一人、训导三人,生员三十人;县学设教谕一人、训导二人,生员二十人。师生月廪食米每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学官月俸,多少不等。学者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
功臣庙之立
洪武二年(1369)正月初十日,朱元璋命于鸡鸣山(一作鸡笼山)立功臣庙。他告谕中书省臣说;元末政乱,祸及生灵。我倡议临濠,以全乡曲。继率英贤渡大江,遂西取武昌,东定姑苏,北下中原,南平闽广,越十有六载,始克混一。每念诸将相从,捐躯戮力,开拓疆宇,有共事而不睹其成,建功而未其报。追思功劳,痛切我怀。因此,命有司立功臣庙,序其封爵,为像以祀。人孰无死,死而不朽,乃为可贵如诸将者,生建忠勇之命,死有无穷之荣;身虽殁而名永不磨灭。六月初三日庙成,朱元璋亲定功臣位次,以徐达为首,次常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沐英、胡大海、冯国用、赵德胜、耿再成、华高、丁德兴、俞通海、张德胜、吴良、吴桢、曹良臣、康茂才、吴复、茅成、孙兴祖凡二十一人。死者像祀,生者虚位。又以廖永安、俞通海、张德胜、桑世杰、耿再成、胡大海、赵德胜七人配享太庙。此位次,屡经删汰,并非洪武二年所定名单位次。
翰林院官制之更定
吴元年(1367)置翰林院,秩正三品。设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洪武二年(1369)正月十三日,更定翰林院官制,置学士承旨(正三品),改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侍读学士从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正六品。增设待制(从五品)、应奉(正七品)、典籍(从八品)等官。洪武十三年增设检阅(从九品)。洪武十四年定学士为正五品,革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籍。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洪武十八年,更定品员。以侍读先侍讲。其设置为:学士一人(正五品),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二人(并正六品)等。史官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庶吉士,无定员。职权是;学士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凡经筵日讲,纂修实录、玉牒、史志等书,编纂六曹章奏,皆奉敕统承等等。侍读、侍讲掌讲读经史。史官掌修国史等。
都转运盐使司设立
初于两淮设都转运司,吴元年(1367)于杭州设两浙都转运司。设都转运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运判(正六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纲官(正九品)。洪武二年(1369)正月十三日,又置长芦、河东二都转运使司。后又陆续设立山东、福建二司。司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二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下属经历司,设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各盐课司大使、副使,各盐仓大使、副使,各批验所大使、副使并一人,俱未入流。都转运使掌盐法、盐课。同知、副使、判官辅佐。计有六司、十四分司。两淮司辖泰州、淮安、通州分司;两浙司辖嘉兴,嘉兴、松江、宁绍、温台分司,长芦辖沧州、青州分司:山东辖胶莱、滨乐分司,河东辖解盐东场、西场、中场分司。
盐课提举司设立
盐课提举司系都转运盐使司下属机构,职掌如都转运使。洪武二年(1369)正月十三日,置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建文中改都转运司),洪武三年在察罕脑儿设盐课提举司,后渐增设各处。计有四川、广东海北、黑盐井、白盐井、安宁、五井、察罕脑儿等。司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属官有吏目、库大使和副使。下辖各盐仓、场井盐课司等。
朝贺赞呼的改定
凡遇正旦、圣寿朝贺,群臣行礼三呼万岁。朱元璋以为皆系虚语,于洪武二年(1369)正月二十八日告谕群臣,更换赞呼之词。他说:“遇朝贺之日,赞礼官云赞呼,众臣皆呼‘愿君有道’!再赞呼,众臣皆呼‘天下和平’!你们以为如何?”廷臣说:“应该三呼。至于赞呼之词,是臣祈君之至诚。将词改为:一呼天辅有德,二呼海宇咸宁,三呼圣躬万福。”元璋同意。自此以后,遂不呼万岁。
刘基论待大臣之礼
洪武二年(1369)二月二十七日,朱元璋与侍臣论待大臣之礼。刘基说;古代,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未赏鄙辱,是存待大臣之礼。”其时,侍读学士詹同侍坐,因取《大戴礼》及贾谊疏呈进说:“古代,刑不上大夫,所以励廉耻而君臣之恩义两尽。”朱元璋点头称是。
朱元璋论仁义暴虐
洪武二年(1369)二月二十七日,朱元璋与詹同论仁义、暴虐。他说;“以仁义取天下,虽迟而长久,以诈力取天下,虽易而速亡。周、秦即是例证。周之仁厚可以为法,秦之暴虐可以为戒。下如汉,唐、宋之政,亦互有得失,要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若不审慎取舍,则得失混淆。遗害无穷。”
朱元璋论名爵职守
洪武二年(1369)二月二十九日,朱元璋与群臣论名爵、职守。他说:元朝不重名爵,或以私爱辄授以官职,名虽易得,实无益于事,徒拥虚名而已。我今命官,必因其才;官之所治,必尽其事。又常常想到,过去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我非常愤怒。所以,今天严格法禁,遇有官吏贪污害民,严惩不贷。你们当体会我的意思。若守己廉而守法公,犹人行坦途,从容自适;若贪贿罹法,犹行荆棘之中,寸步不可移,纵然得出,已体无完肤了。当深为鉴戒!”
朱升献安邦策
朱升(1299—1370),字允升,休宁人。元至正乙酉举人,授池州学正。元末农民起义时,弃官归石门,闭门著述,学者称枫林先生。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下徽州,以邓愈推荐,元璋召问时务,以“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对。元璋十分高兴;留置幕府。吴元年(1367)擢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洪武元年(1368)迁翰林学士,参与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主持编修《女诫》采集古贤后妃可为鉴戒之事等。三月初六日致仕,次年十二月卒于家,年七十二。著有《枫林集》等。
内侍诸司官制制定
吴元年(1367)置内史监,设监令,丞、奉御、内史、典簿、室门官设室门使、副。后改置内使监,御用监,各设令一人、丞二人,奉御、典簿、皇门官门正、副,春宫门正、副,御马司司正、副,尚宝兼守殿、尚冠、尚衣、尚佩、尚履、尚药、纪事等奉御。洪武二年(1369)八月初七日,朱元璋命吏部定内侍诸司官制。告谕道:“我观《周礼》所记未及百人,后世至逾数千,终为大患。今虽未能复古,但亦当为防微杜渐。古时此辈只管酒浆醯醢,司服守桃数事。我也不过令其备使令,无别的委任。你们可斟酌改定,勿令过多。”又对侍臣说:“此辈自古以来,求其善良,千百种不一二。若用以为耳目即耳目蔽,以为心腹即心腹病。要能驾驭此辈,得使其常戒敕,使其畏法,不可使之有功,有功则骄恣,畏法则检束,检束则自不敢为非。”遂定置内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履八人,尚药七人,纪事二人,执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庙司香四人,涓洁二人。置尚酒、尚醋、尚面、尚梁四局,局设正一人、副二人。置御马、御用二司,司设正一人、副二人。内使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内仓监设令一人、丞二人。置东宫典玺、典翰、典膳、典服、典药、典乘兵六局,局设郎一人、丞一人。又置门官,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奉天门、左右顺门、左右宫门、皇宫门、坤宁门、宫左门、宫右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东宫门官:春和门;东宫后门、宫左门、宫右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洪武三年,置王府承奉司,改内使监、御用监秩皆从三品,皇门官秩从四品。四年,复以其品秩高低,授以散官,乃改内使监为正五品,皇门官为正六品。洪武六年,改御用监为供奉司、内仓监为内府仓、内府库为承运库。不久,又置纪事司、内正司(改典礼纪察司)。洪武十年,置神宫内使监、天地坛、神坛各祠祭署、甲乙丙丁戊五库及皇城门官端门等十六门。洪武十二年更置尚冠,尚衣、尚履三监及针工、皮作、巾帽三局,改尚佩局为尚佩监。洪武十六年,置内府宝钞广源、广惠二库。洪武十七年,更定内官诸监、库、局品职。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内官监、司、库、局与诸门官,并东宫六局、王府水奉等官职秩。经过多次增删更定。终成十二监、四司、八局,通称二十四衙门。
临潦立为中都
朱元璋召见群臣询问建都之地。有的说,关中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有的说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为宋朝故都;有的说,北平是元代都城,宫室完备,在其地建都,可省民力。元璋说:你们说得都很对,但时有不同。长安、洛阳、汴粱,实是周秦汉唐宋的国都。而平定之初,民未苏息,我若在那里建都,所需力役,都要从江南运输,重劳其民,若就北平宫室,不能没有更作,也非容易之事。今南京长江天堑,龙蟠虎踞,江南形势之地,真足以建都。临濠则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我想将临濠立为中都,你们以为如何?”群臣都说很好,很好。洪武二年(1369)九月十二日,朱元璋下诏,立临濠为中都,令有司营建,其建置、池城、宫阙,一如京师之制。
铁券的制造
朱元璋准备大封功臣,赐以铁券,但不知何种式样为宜。其时听说吴越忠肃王鏐后裔台州百姓饯允一之家收藏有唐昭宗所赐的铁券,便遣使索取,以其式样,加以修改,洪武二年(1369)九月二十三日定制:式样如瓦,共分七等。公二等;其一,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其二,高九寸五分,宽一尺六寸。侯三等:其一,高九寸,宽一尺五寸五分;其二,高八寸五分,宽一尺五寸;其三,高八寸,宽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其一,高七寸五分,宽一尺三寸五分;其二,高六寸五分,宽一尺二寸五分。外刻历履恩数,以记其功;中镌免罪减禄,以防其过。字嵌以金,共制九十七副,每副各二分为左右,左颁诸功臣,右藏于内府。有事故则合之以取信。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改制铁券,赐诸功臣。
世家宝贬谪
世家宝(?一1394),字观益,河南临颍人。其先出蒙古,本姓初,仕元赐姓世,官至集贤院学士。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五日投降,朱元璋授大理寺少卿,同年八月迁礼部侍郎。洪武二年七月初一日迁刑部尚书,十一月十八日坐事贬庐陵知县。不久,召还任兵马指挥使司副指挥。洪武七年九月改两浙盐运使司同知。洪武十五年迁临安知府,秩满致仕。后召至京师,奉命赈广东兴宁、长乐二县饥民。洪武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卒于家。
朱昭谪贬
朱昭,生卒年、籍贯不详。洪武二年(1369)十一月二十九日任户部尚书,十二月初一日贬谪苏州知府。后卒于官。
巡检司韵设立
洪武二年(1369),以广西地接徭僮,即于关隘衡要冲之处设巡检司,以警奸盗,后遂增置各处。巡检司设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洪武十三年二月初六日朱元璋遣使分视各处巡检司。敕谕:务在士民乐业,商旅无艰。不久,改巡检司为杂职。十月十六日,朱元璋命吏部裁汰巡检司。凡非要冲之地,全部罢除。于是共罢三百五十四司。
常遇春去世
洪武二年(1369)七月七日(8月9日),常遇春自开平率师南归,行至柳河川(今河北龙关县西),得暴病卒于军中,年仅四十岁。
周伯琦逝世
周伯琦(1298-1369),饶州(今江西上饶)人。博学工文章,书法尤以古篆、真书擅名当时。著《论篆书》等。
文学家顾瑛逝世
顾瑛(1310-1369)。瑛一名阿瑛,又名德辉,字仲瑛,号金粟道人,昆山(今属江苏)人。著有《玉山璞稿》。
[1]明朝“洪武二年”藏着怎样的秘密?.人民网.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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