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

生命哲学

20世纪流行于西方的哲学流派

  • 中文名:生命哲学
  • 外文名:Philosophy of life
  • 起源时间: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
  • 分类: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目的用生命的发生和发展来解释宇宙
  • 拼音:shēng mìng zhé xué
  • 生命哲学介绍
    生命哲学是广泛传播于西方各国,并贯穿于20世纪的哲学流派。一种试图用生命的发生和发展来解释宇宙,甚至解释知识,或经验基础的唯心主义学说或思潮。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流行于德、法等国。它是在A.叔本华的生存意志论和F.W.尼采的权力意志论、C.R.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H.斯宾塞的生命进化学说,以及法国M.J.居约(1854~1888)的生命道德学说的影响下形成的。

    分类

    唯心主义

    生命哲学是对19世纪中期的黑格尔主义(见德国古典哲学)和自然主义或唯物主义的一种反抗。生命哲学家不满意G.W.F.黑格尔所主张的严酷的理性,不满意自然主义或唯物主义所依据的因果决定论,认为这些思想是对个性、人格和自由的否定。他们要从“生命”出发去讲宇宙人生,用意志、情感和所谓“实践”或“活动”充实理性的作用。他们声明自己并不反对自然科学和理性,只说这些经验或知识不完全,必须提高意志、情感的地位,才能穷尽“生命”的本质。但他们夸大生命现象的意义,把生命解释为某种神秘的心理体验,从而使这种观点带有浓厚的主观唯心主义特色。

    生命哲学对现象学的创始人、德国的E.胡塞尔和主张“信仰意志”的美国哲学家W.詹姆斯等人均有过重要影响,尤其是存在主义者如德国的K.雅斯贝尔斯、M.海德格尔和法国的J.-P.萨特等人都继承和发展了生命哲学的观点,他们抛弃了“意志”而改用“存在”表示生命的概念。

    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的生命哲学是从十九世纪达尔文《物种起源》所提出的“进化论”开始的,是对生命发生和发展的一系列自然规律的提炼与升华,是理性而客观的哲学。

    生命哲学的核心思想是“竞争”,即进化论描述的“自然选择”和“优胜劣汰”。竞争是生命的发生和发展动力。从一个的精子挑战亿万个情敌,拼死夺得与卵子结合的机会而诞生生命,到物种建立自己的势力和家族而繁衍后代的现象;从一个种群以其优势存活,到遍布世界,到因其劣势而灭亡的发展过程——这些生命科学现象,是生命哲学依赖的科学基础。

    生命哲学的“竞争论”归纳为:生命以其竞争优势得以存在,生命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竞争过程。其在人文水平上升华为:人类社会在生产力优势作用下得到演进,其发展过程是一个斗争和变革的过程——这与历史唯物主义观不谋而合。其在天文学水平上可表述为:宇宙体系有始有终,星体和星系的存在与发展是一个交流和争夺宇宙物质的过程。

    唯物主义的生命哲学是一门讲述生命和生命体系(如人类社会、宇宙星系)发生发展过程的哲学,生命以其优势在竞争中存在和繁衍,提醒人们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和集体的优势在竞争中取得成功,改造生活改造世界。

    同时,生命哲学解释了大自然对人类的“讨伐”:人类在自己造就的环境中失去了生存优势,变的不适应,而在“优胜劣汰”中存在灭绝的危机。显然,人类也是生物,人类要在生物适宜的环境中才有生存优势。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也是保护我们自己。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从基因水平更得以看透生命的本质,补充生命哲学观。生命竞争优势源于基因,基因的表达和遗传造就了生命个体的竞争本性。对于生命而言,竞争终归是不可避免的。缺少竞争优势的个体将被其他个体所挤压排斥,缺少竞争优势的种群也将被优势种群吞灭。竞争性在对于人类种群来说存在两个极端:个体欲望与集体道德,两者源于基因,在自然环境下均不可排除。欲望与道德的竞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

    生命哲学,其核心思想是“竞争”,它总结的是生命发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其教导人们认识环境的“残酷”而通过改进自身去适应和改造世界,是理性而客观的唯物主义哲学。

    简介

    德国哲学家W.狄尔泰最早用“生命哲学”一词来表示他的哲学,主张精神生活哲学的R.C.奥伊肯(1846~1926)也是这种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新康德主义者如W.文德尔班、H.李凯尔特等人,严格区分了自然科学与价值论(或文化哲学、精神科学),也对生命哲学的发展给予有力的推动。20世纪初,德国H.A.E.杜里舒(1867~1941)的生机主义,法国H.柏格森的创化论,则试图从生命的进化或生物学的立场,为生命哲学建立自然科学的基础。生命是丰富的。

    代表人物

    狄尔泰

    简介

    维廉海姆。狄尔泰(Wilhelm Dilthcy,1833—1911)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他出生于莱茵省,早年就读于柏林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巴塞尔大学、基尔大学、柏林大学等大学的哲学教授,被当代一些西方哲学家誉为“德国现代哲学鼻祖”。早在19世纪60年代末,他就作为历史学家和艺术学家而开始其文学、哲学活动。后在叔本华等的意志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的影响下,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创立了生命哲学。狄尔泰的主要哲学著作有《精神科学引论》、《哲学的本质》、《精神科学中的历史世界结构》等。

    世界的本原

    狄尔泰指出,传统哲学把物质和精神割裂开来并各执一端的观点是错误的,哲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单纯的物质,也不应是单纯的精神,而应该是把这两者紧密联系起来的东西——生命。他说:生命,只有生命才是哲学研究的对象。

    生命是世界的本原。他解释说,生命不是简单的身体活动,不是实体,而是一种不能用理性概念描述的活力,是一种不可遏止的永恒的冲动,是一股转瞬即逝的流动,是一种能动的创造力量。它既井然有序,又盲目不定;既有一定方向,又不能确定。他断言:生命是每一个人都能通过自我的内省而体验得到的,人们对它心领神会。它表现出来就是知觉、思想、情感;再进而表现为语言、道德、哲学、法律、艺术、宗教、国家、社会制度以及历史等等。因而,一切社会生活现象都是生命的客观化,整个人类社会正是靠着生命之流连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然而,他有时也把这种客观化的精神称为“客观精神”,这种客观精神不仅是自我精神的客观化,也是他人精神的客观化,体现了人的共性。他又把这种客观精神的世界称为“精神世界”。其实,这个精神世界也就是人类的社会、历史的世界。

    不仅如此,一切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一切外在世界的存在物,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都是生命冲动的外化。所谓自然界不是别的,无非是生命冲动遇到障碍所确立起来的东西,它只是生命体现自身的工具。因此,万事万物都是生命冲动的外化或客观化。

    对立

    狄尔泰断言,哲学的研究与精神科学(人文科学)的研究相同,而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悖。作为生命哲学的创始人,他反对当时西方盛行的实证主义所主张的要求一切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化,认为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学科。其理由是:首先是研究对象不同,自然科学以外在的事物为对象,人文科学则以历史的、社会的现实,即人的活动为对象;其次是目的不同,自然科学是通过对物体的外在因果关系的认识,以把握固定不变的自然规律,人文科学则通过人的内心的体验或理解以领悟丰富多彩的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再次是方法不同,自然科学的方法是接触或干预外部世界的观察和实验的方法,人文科学的方法则是体验内心生命或精神的“解释学”的方法。孔德所首创的实证主义坚持自然科学是人类文化的典型,夸大了自然科学方法,把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化,是对活生生的生命的抹杀,是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否定。

    历史哲学

    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学说还体现在社会历史领域的研究方面。他所使用的“生命”一词指人类生活的整个范围,并从这个概念出发来研究历史问题,认为历史世界是历史研究的主题,而这个历史世界就是生命在时间里的延展。对每一个人来说,生命就是在他的活动、他的态度、他对人与事的认识、他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中表现出的他的独具的特征。但是,每一个人同时又是无数交叉系统中的一个点,无数个人汇成生命之网络,聚成生命之巨流,而生命本身就在他们中间表现为社会的、历史的实在。因此,正是存在着生命的经验和意义,历史才成为可能。

    狄尔泰进而指出,在历史研究中,绝不能仅仅依靠发现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认识历史。历史事件之间的关系是意义关系。所谓历史,就是关于在时间中人类所做的和所遭遇的一切,包括人创造的各种典章制度、风俗习惯,以及它们的产生和影响作用等。历史的意义就在生命创造活动中,历史本身就是精神世界的产物。只有通过生命的客观化,才能洞察历史的本质。

    狄尔泰还认为,要获得对历史的认识,必须通过一条与自然科学不同,而与其他人文科学相通的道路才是可能的,这就是理解。只有理解和解释才是贯穿整个人文科学的方法。而对理解和解释的研究,狄尔泰借用了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的概念,称为“解释学”。狄尔泰的历史哲学曾对20世纪初德国史学家们产生过深刻影响,他的精神科学方法论也成为当代解释学的思想渊源之一。

    齐美尔

    简介

    乔治。齐美尔(Georg Simmel,1858—1918)是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他出生于柏林,早年在柏林大学求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曾长期在柏林大学任哲学讲师,后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齐美尔和狄尔泰都曾经是新康德主义的信徒,后改攻生命哲学。但齐美尔对康德学说研究比狄尔泰走得更远,他的一些关于历史哲学和社会哲学的著名论著都是在新康德主义的影响下完成的,其后期又受尼采和柏格森的影响。他的主要著作有《伦理学导论》、《历史哲学问题》、《叔本华和尼采》、《生命观》等。

    生命哲学

    齐美尔继承了狄尔泰的生命哲学的思想。他与狄尔泰一样,断言世界的本原是“生命”,生命不是实体而是“活力”,是一种不可遏止的永恒的冲动。并且使用两个特别的命题来说明生命:“生命比生命更多”和“生命超越生命”。所谓“生命比生命更多”,指生命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创造过程。生命是一种运动,这种运动是持续不断的。所谓“生命超越生命”,指生命有超越生命自身的能力,不断创造出他物。同时,他还提出了两个新概念:“增加的生命”(Mehr Leben)和“提高的生命”(Mehr als Leben)。前者指生命在一定形式阶段的表现形式,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家庭、社会等;后者指生命在精神阶段上所达到的“高级”实现,包括宗教、艺术、科学和政治制度、社会历史等文化现象。

    齐美尔也指出时间是生命和有生命之物的根本特征,只有有生命之物才具备时间上的延展性,它不停地生动地运动着,不具备有空间性;而僵死的物质无所谓过去、现在和将来,它们以空间为特征。这种把生命与物质的对立归结为时间与空间的对立,从而把时间和空间割裂开来,在生命哲学中带有普遍性。

    跟狄泰尔一样,齐美尔也宣扬非理性主义认识论。他否认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认为以分析的方法研究自然现象的因果联系的自然科学不能超出现象范围之外,它们不能理解作为世界本原的整个“生命”;历史科学的方法也不能解决这个任务,因为历史是个别事件的堆积,它没有规律性和整体性可寻,而只有拥有体验内在生命的直觉和本能性预见的生命哲学,才能把握“生命”的整体性,以领悟世界的真谛。他称此为“认识论的唯心主义”。

    历史哲学

    齐美尔把他的生命哲学的理论与康德的先验范畴的理论结合起来,并将其应用于历史领域,建立了历史哲学。

    齐美尔仿照康德的理论,指出历史实在是生命的外化,是一堆未经加工整理的、分散的质料,它们是不可理解的。只有当人们运用先验的形式加以理解时,它们才构成连续的、相互联系的具体历史。他把历史研究与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其基本思想是悟性范畴把感性给予的物质世界构成自然的观念,而先天的理智的范畴则把作为直接经验对象的各种事件构成为历史的观念。例如音乐史,历来音乐家的各种作品都是一些分散的毫无联系的并不可理解的实在,只有当人们以古代音乐、中世纪音乐、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浪漫主义音乐等形式加以统摄和理解时,它们才形成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或从一个流派到另一流派的音乐发展史。在齐美尔看来,历史时期是观念的产物,并不具有客观性。

    在历史学的方法方面,齐美尔跟狄尔泰相似,指出本质上是解释学。传统的研究历史的方法仅是对典籍、作品、原文的考证和诠释,这是片面的,还应该是对它的内在精神的本质的理解和解释。历史学家应像理解其本人一样,来理解历史人物的意图,从而达到对历史的内在精神本质的理解和把握。其实,这也就是一个历史学家对历史人物的内在心理的再创造过程。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内在精神有一致性,这种再创造是可能的。

    形式社会学

    齐美尔把他的生命哲学和历史哲学的观点进而贯穿、应用到社会学领域,建立了他的社会学理论。孔德等人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指出社会是自然界的延伸,社会学的任务与自然科学的任务一样,都是在于探索一般规律。而齐美尔继新康德主义之后也反对这种观点,指出社会是自主的人的相互作用而结成的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不应是社会的一般规律(在齐美尔看来,这种规律根本不存在),而应是一定历史时期和特定文化背景中发生的各种相互作用的形式。因此,人们把他的社会学称为“形式社会学”。

    形式社会学是一种以研究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行为为基础的人们相互作用的类型的学问。尽管社会现象多种多样,纷繁复杂,但是都可以用一些相同的形式加以研究。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交往形式有如以下一些:统治与服从、分工与合作、冲突与协调、接触与分离、上属与下隶等等。它们普遍体现于各种不同的社会群体,如国家机构、宗教组织、犯罪团伙、商业集团、家庭、学校之中。形式社会学就是以这些社会相互作用的形式为研究对象的学问。

    齐美尔断言:“正常”社会体现了“生命的和谐”,革命是对和谐的破坏。建立在个人和社会集团的生物的、心理的需要之上的各种社会不平等和剥削制度,是人类的永恒不变的社会结构,任何时代只能改变其形式,而不能改变这种结构。

    齐美尔还从他的生命哲学出发宣扬社会达尔文主义和马尔萨斯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是建立在“人对人如狼”的原则上的。支配社会生活的是生存竞争规律,其目的是为了生活,提高生活。为此,人们可以不择手段,凡是有助于达到这个目的的行为都是道德行为。显而易见,这是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辩护的。

    柏格森

    生命之流

    柏格森继承并发展了狄尔泰的生命哲学思想,并把它进一步生物学化,认为生命冲动或生命之流是世界的本质、万物的根源。他认为,生命不是物质,而是一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永动不息而又不知疲惫的生命冲动。这种冲动变化是在时间上永不间歇地自发地流转,故称为“绵延”或“生命之流”;它像一条永流不息的意识长河,故又称为“意识流”。柏格森的“绵延”是个颇为神秘的范畴,他说,人们能直觉到自己的绵延,但用概念来表达绵延却是不可能的。根据柏格森的看法,绵延的真正本质在于它总在川流不息。

    特征

    (1)绵延是绝对连续性,是没有间断的连续性。在绵延之流的每一点上它都既是现在、又包含着过去,同时又预示着未来。拿人的意识来说,任何一种意识状态都包含着过去的记忆,而当下的感受又总是前一时刻的感受的连续,这就构成了绵延。

    (2)纯绵延是完全性质式的。它不是一种数量,因而是不可测量的。作为内在绵延的心理状态,例如美的感受,有时表现为强弱的不同,但强度是性质,而不是数量。当人们用数量来计算它时,那只是一种象征的表示。

    (3)绵延没发生在空间中,而只在时间上进展。绵延没有广延性,与空间无关。柏格森以物体的运动为例来论证其无空间。他说,物体运动有两个因素:一是物体运动所经过的空间,这是可分的;二是经过空间的动作,这是不可分的。人们常错把这两者混为一谈。其实,物体由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运动,是不占空间的过程,是一种在绵延中开展的过程。绵延只是在时间中流动的。然而,柏格森所谓的时间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完全不同。他认为,人们通常所说的时间是把计量物体的广度的方法应用于计量时间,是空间化的时间,这与绵延的本性是不相容的。“真正的时间”是绵延不绝的、不可分割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

    (4)绵延是自由的。它不像工匠制造器皿,严格地依从概念、图纸,或千篇一律地用同一个模子去翻制固定的产品。绵延犹如艺术家的创作灵感,它随机、自然、无所拘束,无法捉摸。“这条河流只是流动”,“流向一个不能确定的方向”。

    这种生命冲动或生命之流却是一种心理意识的活动。生命是心理的东西。绵延、生命冲动等同于作为心理意识活动的主体的“自我”。但是,柏格森不只是把生命冲动当做是人的自我,而是进一步把它当做周围世界的基础和本质,也就是认为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是由生命冲动所派生的。人的本质也就是世界的本质。既然人的本质、即人的内在状态是生命冲动,那人所处的周围世界的内在状态也同样是生命冲动。这样一来,生命冲动就成了一种派生万物的普遍存在的神秘力量。他说:“上帝与生命是同一个东西。”上帝“就是不断的生命、活动、自由”。

    在具体说明生命冲动怎样派生万物时,柏格森力图使自己的理论与受机械论支配的理论区别开来,同时又企图使自己的理论具有科学的色彩,特别是使之与生物进化论融合起来。他因此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创造进化论”。其实,是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唯心主义化,以此来论证他的生命之流的学说。达尔文认为生命在生存竞争中发展着,由于环境的不同造成生物的各种物种不同,这种观点是肤浅的。恰恰相反,生物在生存竞争中变化,正好说明是内在生命冲动造成各种生物物种的变化。

    宇宙间的一切,无论是有生命的东西还是无生命的东西,都是由生命所派生的。现实世界事物的千差万别只不过表明生命冲动派生万物的方式千差万别。他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这种冲动如一个向同一方向(顺时针方向)旋转的永远不息的旋涡之流,它向上流卷或冲动着,而物质就是失去了生命冲动的堕落。所以生命向上冲,物质向下堕,而生物则是两者的结合。生命冲动的向上运动总是企图克服下坠的倾向,克服物质事物的阻碍;而生命冲动的向下坠落也必然牵制其向上的喷发。他举例说:可以设想有一个汽缸,装满蒸汽且处于高压下,汽缸某处有一小孔,蒸汽由此喷出,喷出之汽在空中达到某一高度就会凝结为小水珠落下,这种凝结和下落明显地表示出丧失了某种东西,表示一种停顿或亏空,这就是物质。但是喷出之汽也有一小部分在某一时刻还残留着,它竭力使下落的水珠上升。蒸汽之喷出犹如生命冲动的自然运动,而水珠之下落则类似生命冲动自然运动的逆转。这两种倾向的交接点或汇合处则构成生物有机体。也就是说,在生命冲动受坠落的物质牵制而发生停顿而与物质交接的地方,产生既有生命形式又有物质躯体的生物有机体。有时,他又把生命冲动比喻为冲天爆,把物质比喻为爆破的残渣;把生命之流比喻上升的火焰,把物质比喻为生命火焰的余烬。大千世界中各种不同形式和类别的物种,上至人类和其他动物,下至最简单的植物的形成,都是由生命之流在发散时所受到的阻力大小,与物质结合的方式以及生命在物种内保留的程度来决定的。例如,在某一发散路线上产生植物,这条路线又发散为众多的路线,产生不同的植物种属;在另一条发散路线上产生动物,这条路线也发散为众多的路线,产生不同的动物种属。在植物界,生命之流受到物质阻碍最大,不能再往上冲,于是植物的进化就停滞了。在动物界,生命之流受到的阻力较植物界小,仍可进化。在人类那里,生命之流受到的阻力最小,因此进化的可能性最大。而且人的生命可以克服其物质障碍而获自由,因此人的意志、精神是自由的,人的灵魂可以不朽。柏格森还认为,物质不过是堕落于记忆中的一种影像,他把物质解释为自我的诸影像的集合。柏格森所说的生命之流,既是宇宙的生命之流,也是自我的生命之流。由此可见,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不仅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而且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是从他的整个哲学思想来看,这种客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精神(生命)与物质是绝对对立的。这种对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或生命是永动不息的;物质是惰性的,静止不变的。

    (2)生命是处于时间(真正的时间)之中,空间之外的;物质是静止于空间之中、时间之外的。在他看来,时间有两种,一种是真正的时间,即生活时间或具体时间,是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空间要素;另一种是科学的时间,即度量时间或抽象时间,它受到空间概念的影响,是理智为我们生活目的而构造的实用的时间。

    (3)生命是只有质的变化而没有量的位移或增减;物质是只有量的位移或增减而没有质的变化。

    (4)生命是连续不可分的;物质是间断可分的。

    (5)生命是内容丰富的统一;物质是不能统一的杂多。

    (6)生命处于必然性之外,是绝对自由的;物质处在因果性之中,是必然的。

    (7)生命是内在的;物质是外在的。

    (8)生命只能直觉,不可感知;物质可以感知,不能直觉。

    (9)生命是永恒的、绝对的;物质是无常的、相对的。

    (10)生命是本质,即“真”;物质是假象,即“假”。

    这样,柏格森不仅把精神与物质绝对对立起来,而且把时间与空间、质与量、一与多、自由与必然、感性与理性、内与外、真与假、相对与绝对等这些辩证统一的范畴也绝对地对立起来,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和绝对主义。

    直觉主义

    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与他的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生命哲学为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而直觉主义又为生命哲学提供了方法。

    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其主要原因在于:

    (1)理智具有表面性。理智的认识总是站在事物之外,对事物进行描述,它所得到的不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事物的外部肖像,事物空间中的因果性。他举例说,有一个人要想了解一个城市,但他只是在城市的外围拍照,尽管他从无数不同的观察点来拍照,并且所拍的照片可以相互补充,但他所得到的印象永远只是这个城市的表面,与我们在这个城市里穿街走巷所得到的印象绝不会完全相同。理智的认识就像这位在城市外拍照的人,它永远只是围着实在转,不可能把握实在。

    (2)理智的认识是一种分析的认识。分析就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这对于处于空间中的、外在的、可分的、物质的自然界来说是可以做到的,而对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内在的生命是不能做到的。他也举例说,当你举起你的手臂,要想用理智来认识手臂的运动,但理智认识的方法是从外部来观察手臂运动的方法,你的手臂是先经过一点,然后经过另一点,而且这两点之间还有其他的点,即使这样无限数下去,也无法把握运动。因为这样一来,“绝对”的运动就成了一枚永远不能用零钱算清的金币。但是如果你从内部来体验这种运动,问题就简单多了,你可以一下子把握“绝对”。

    (3)理智的认识是一种静止的认识。理智必须借以进行判断推理的是概念,而概念是僵死的符号,具有固定性、静止性,因而理智就是从不动的东西(概念)出发去理解运动的东西(生命之流)。把运动理解成不动性的函数,用静止性来表达运动,当然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这就好比用概念编织罗网,试图从那川流不息的实在的河流中捞到点什么,其结果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都漏掉了,只能是一场空。

    (4)理智的认识受功利的支配,追求实用的知识,不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绝对的知识。他认为,科学理智的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谋取实际利益而认识。它对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各种印象不是一视同仁,而是依据我们的物质利益来舍取的。因此,理智的认识所获得的不是真正的实在知识,而只是一个实用的人工构造物。日常生活固然需要实用的东西。但哲学家们若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用外在的认识方法,就必然会纷争不已,而不可能有真正的哲学。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

    柏格森在贬低理性的基础上,竭力宣扬直觉主义。只有直觉才是把握或认识宇宙的本质即生命或绝对真理的惟一工具。他所说的直觉指用自我的生命深入到对象的内在生命之中,以达到生命之流的交融。他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这种方法绝对地掌握实在,而不是相对地认知实在,它使人置身于实在之内,而不是从外部的观点观察实在,它借助于直觉,而非进行分析。简单地说,它不用任何表达、复制或者符号肖像来把握实在。因此,形而上学就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根据柏格森的论述,直觉是区别于逻辑理性的另一种认识活动。传统意义上的理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把握,无论是通过感官去感知、表象,或通过理智去归纳、综合,还是运用范畴、图式去统摄、整理,都是主体从外部去理解、描述、研究、说明客体,因此,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联通必须以某种中介即符号为桥梁。既然使用了具体的符号表达形式,这种认识就总是从某一个角度去进行的,或是针对对象的某一个方面来说的,结果只能是相对的认识。直觉则不同,它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融合为一。当主、客体达到某种无差别境界时,我们的认识便达到了绝对的领域,也就是运动变化、绵延、生命冲动的领域,实在的领域。直觉所需要的是一种意志的努力,这种努力使人的心灵违背自身,从理性思维的习惯方向扭转过来,超出感性经验、理性认识和实践的范围之外,抛弃一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其结果当然也就不需要什么表达符号了。所以,真正的哲学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

    柏格森承认人很难摆脱感性的和理性的思维方式,很难做到不用任何概念、判断、推理,甚至不用任何符号来直接洞察对象。但是,人们到底能不能运用直觉的方法来把握或认识生命、绵延呢?每个人都可以有直觉意识,因为直觉的产生同人们的记忆有关。柏格森在对记忆作了专门研究以后,指出记忆不来源于物质,它是独立自存的。他的理由是:记忆和感觉是两回事。感觉到的对象都是当下直接存在的、占有空间因而可以计量的事物,所以是来自物质的;而记忆是“过去影像的保存”,它是潜在的,脱离任何具体物质事物的。记忆是物质与精神的交叉点,它把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它本身并不属于物质。但是在意识活动中,纯粹的感知和纯粹的记忆不断相互渗合,致使人们不能分清它们的不同作用。实际上,只有记忆才是直觉的来源。记忆也同时间的绵延有关。记忆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它记载着绵延的每一瞬间,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异质的。但是记忆并不把每一瞬间用分离开来的方法储存起来,而是让它们滚滚流动,像一幅画卷在不断展开,又像一团线圈在越绕越大,保存在我们记忆里的千万往事和当前的经验彼此渗透,不断堆积,最后浓缩成一个单一的直觉,这时就一下子产生对事物的完整意识。由此看来,由于每个人意识的存在都离不开记忆,因而直觉也必定是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潜在着的,只不过一般人习惯于理性思维,没有注意发挥这种直觉罢了。只要我们的心灵能够违背自身,逆转方向进行超出人类条件的努力,是可以运用直觉方法来认识实在的。

    直觉作为一种认识方式,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柏格森通过对艺术创造过程的剖析,比较详尽地探讨了这个问题。首先,要获得对实在的直觉,必须与实在的外部表现有长期、大量的接触,以接触中所得到的主观感受为材料,进而了解实在的秘密。就好像要创作一篇文学作品,必须熟悉主题,并从实际生活中收集素材一样。只有在积累的基础上,灵感才能出现。其次,仅仅掌握了大量的材料还不够,因为材料的简单堆砌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品。直觉的产生,有赖于想像力的发挥。想像力是艺术创作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缺乏想像力作品绝不是好作品。想像力可以把我们带到对象的内部,使我们与对象融为一体,达到物我相融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直觉就可以充分体验实在的真谛。所谓想像力,主要指主体对自我的内心观照;所谓体验,主要指主体对自我意识流动的感觉;所谓物我相融,,也指以自我精神为主要认识对象的主、客体交融。因此,艺术创作的源泉最终在于自我的内心冲突,外在的现实生活在艺术中不过是心灵激情的派生物。如一个艺术家常被大自然的内在精神所感染而作出天才作品,它的美就是大自然的内在精神的体现,就是作者与对象的生命之流交融的产品。再次,直觉的实现,有赖于超越理智的审美态度。理智在认识时不是单刀直入对象的真实本质,而是把功利主义的先入之见和大量的概念、标签铺盖到对象上,遮蔽了对象的本来面目。因此,要想把握实在,必须“去蔽明心”,抛弃理性的概念名词,不考虑事物的好坏、用途,只是用纯粹的审美眼光去观察事物、体验事物,这就是超越理智的直觉。作为一个艺术家,只需注意对象的流变所引起的主观感受,并着意用自己的作品去表现这些感受,其他一切都可以置之不顾。只有这种绝对超然的审美态度才能带来真正的艺术。

    直觉主义是柏格森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其在本质上是反理性的。但它对后来的人本主义思潮各流派都有重大的影响,对当前科学主义思潮中的一些流派,如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库恩的历史主义等都有明显的影响,并且对西方现代派艺术也有深刻的影响。

    社会学说

    柏格森的社会观是建立在生命哲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他从神秘的生命之流出发来解释人和人类社会,把人看做生物,把人类社会看做生物群体,把生物本能当做社会生活的基础。他说,人是生物,生命的进化沿着两条主要道路通向社会生活,一是联合,这是生命活动的最一般的形式,因为生命就是组织;另一是从有机体的细胞之间的关系而过渡到社会中的个人之间的关系。

    柏格森把人类社会分为两类,一是“封闭社会”,一是“开放社会”。封闭社会是低级的社会,由人们生物上的共同性而结合的社会。这种社会把一大堆人群封闭在部落、城市和国家之内,过着生物的生活,个人要服从社会,受社会的约束。由于人的理智是自私的,它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因此社会必须制定一些道德规范、宗教教条和法制以限制个人的行动,来保证自我的联合。柏格森所谓“封闭社会”,既指封建社会,也指社会主义社会。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剥夺了人们的个性自由,个人成了集体的工具、奴隶,使人完全丧失了自己的本性。开放社会是高级的社会,由直接体验到生命之流并直接和上帝接触的个人组合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个人具有绝对的意志自由,不受一般的道德和宗教的约束,也不受任何规章制度的约束。这种社会向往英雄的崇高行为,体现了生命的冲动。当前西方的社会——“自由世界”就属于这种社会。他还认为这两种社会的对立和斗争体现了决定论与自由、理智与直觉之间的对立与斗争。

    柏格森进一步断言,体现生命冲动的个人自由促进社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生命力极强的少数“出类拔萃的人物”对社会历史的创造起决定作用,而绝大多数人,由于缺乏直觉的能力,只好听任历史的摆布,听任少数“出类拔萃的人物”的指挥,要受少数特殊人物制定的宗教和道德规则的约束。他还认为,对人类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不是科学家,而是文学艺术家、哲学家和政治家,因为科学只是对物的认识,而文艺、哲学和政治的创造才体现了宇宙的生命冲动。

    柏格森生命哲学对20世纪西方的哲学、科学理论和艺术理论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在哲学方面,柏格森是现代人本主义思潮的先驱之一。他用生命之流猛烈地冲击着传统的形而上学,旗帜鲜明地反对机械论,反对理性对人的自由的窒息。为了实现生命的意义,应该彻底改变以往的思维方式,变静止的分析为流变的直觉,变外在的考察为内在的体认,变抽象的概念推论为具体的审美感受。这些主张不仅表现了现代人主体意识的觉醒,而且闪烁着辩证思维的火花。但当柏格森把运动变化与物质相割裂而当做一种纯心理过程时,当他否认任何相对静止和相对稳定时,当他把自由和偶然性绝对化而反对规律和必然性时,当他推崇直觉而鄙视理性时,便又把自己的哲学引向了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方向。他的生命哲学所表现的非理性主义色彩和浓厚的人文气息,为后来的存在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等流派开了先河。

    在科学理论方面,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对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确立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他对主宰近代自然科学的思维模式——机械决定论,从哲学上作了坚决的批判,指出这种思维方法和思想方法产生的根源,在于孤立、割裂僵死的研究方式,把宇宙整体在时间中有机的、绵延不断的发展变化,当成一个个并列的固体空间形态。而真正的生命演化,应该是具有发散性的创造进化过程,也就是说,进化本身总是面临着多种可能,不存在什么预定的模式和惟一线性因果链的终点。这些哲学观点,动摇了以牛顿经典物理学为基础的近代科学方法论,启迪着逆向思维、发散思维、系统论、突变论等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现代耗散结构理论的创始人普利高津回忆说,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就给了他极重要的思想启示。

    在艺术理论方面,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对西方现代派艺术、文学及文艺理论的发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他强调心理绵延的本体意义和直觉的神秘作用,为现代派艺术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现代派艺术家看来,现实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牢笼,概念、符号、语言等理性工具是想像力的锁链。他们向往出世的、非理性的艺术表现,要求艺术创作绝对地服从主体内心的直觉,要求艺术家要表现主观的、不规则的、偶然的精神活动。因此,对潜意识、意识流、荒诞体验的描述,成为现代派艺术的突出特点。现代派艺术在突破旧模式的过程中表现了自己的独创性和求新意识,同时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许多新的形式、手法,探索了人的心理活动尤其是无意识心理活动的特征,敏锐地、鲜明地折射出现代西方社会的文化主潮。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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