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曾飞洋

曾飞洋

  • 中文名:曾飞洋
  • 别名:曾庆辉
  • 性别:男
  • 出生日期:1974年
  • 籍贯:广东南雄
  • 国籍:中国
  • 出生地:广东南雄
  • 曾飞洋介绍
    曾飞洋,真名曾庆辉,1974年出生,广东南雄人。在广州读中专时被学校开除,回到原籍后,以自己的城市户口为交换,换取一名叫曾飞洋的同乡的学籍再次参加高考,此后一直冒用曾飞洋的姓名。在南雄市司法局工作期间,他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5天,不得不辞职。

    人物经历

    曾飞洋声称自己领导的“服务部”是一家“合法、独立运作的公益组织”。

    警方掌握的情况还显示,曾飞洋1998年加入“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

    2002年起成为该组织负责人,与一些境外组织和外国驻华使领馆长期保持联系密切,多次出境接受培训,回国后在境外资金的支持下长期从事“劳工运动”,并以向境外提供中国的“劳工运动”情况报告作为条件。

    人物涉案

    民警调查发现,该“服务部”2007年已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属于非法组织。

    曾飞洋热衷网上“裸聊”、嫖娼,向不同女性发送大量性爱视频、低俗短信。曾飞洋曾加入一个裸聊群,竟因在群里表现“太过下流龌龊”被踢出。

    警方查明,曾飞洋等人插手劳资纠纷,有着严密而明确的行动计划,组织每起罢工运动的手法和模式都如出一辙:

    1、确定目标。精心挑选有影响力的外资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评估是否具备提供大笔资金解决问题的实力,提前研究和准备,以确保“成功率”。

    2、组织发动。与工人接触,用小恩小惠博得工人们的好感,发表蛊惑性很强的言论,组织召开工人代表大会,从中选出性格激进的工人代表,完成所谓“组织化”过程。

    3、集中培训。向工人传授罢工策略和方法,播发其他国家和地区劳工运动的视频,其中不乏通过劳工运动取得政权的案例;为工人拟定诉求,并带着工人代表到其策划的其他劳资纠纷现场“观摩学习”。

    4、煽动闹事。精心策划方案,逐渐加入一些不合理、不实际的诉求,教唆工人拒绝通过合法渠道维权,而是以激进方式迫使厂方答应条件。“服务部”骨干成员孟晗、汤欢兴曾经奉曾飞洋之命,冒充工人身份混进谈判现场操纵谈判。闹事过程中,使用微博、微信等将文字报道、现场图片传到网上或发给境外媒体,进一步扩大影响。

    人物判刑

    2016年9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各方反应

    一些罢工现场的视频画面显示,曾飞洋组织带领工人们高呼口号,不断煽动工人情绪,把现场的气氛引向狂热。

    每次罢工闹大之后,政府部门都不得不介入平息事端、协调劳资双方谈判。“但曾飞洋都把功劳算到自己头上,跟工人们讲,让政府做是没用的,还是要让我们服务部来做。”汤欢兴说。

    除了采取各种手段把自己从“服务者”变成“主导者”以掌握“领导权”,曾飞洋也在不断扩充势力,先后在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等地发展“佛山南飞雁社工中心”等多家分支机构,举办所谓“工人领袖研习班”。曾飞洋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称,“服务部”已成为中国劳工NGO的“黄埔军校”。

    警方查明,每次维权活动中,汤欢兴都按要求整理出文字报道和照片交给曾飞洋。曾飞洋迅速把文字照片提供给境外媒体,并频频接受采访,主动“爆料”各种“负面信息”。这些境外媒体在报道中将工人与企业的矛盾升级、夸大,歪曲成工人与中国政府的矛盾冲突,借机抹黑中国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社会制度。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性质完全变了。”汤欢兴说,“他这样做是为了提高服务部和他本人的知名度,获得更多境外组织的关注和资助,却远远超出依法维权的范畴,越过了道德底线。”

    “工运之星”的真面目

    “曾飞洋犹如一个兵蚁,更似一个将军。他在社会丧失痛感的地方坚守疼痛,在法律屡屡失守的地方修复公平。他在残肢断臂的人群中,用不懈的付出寻找生命的完美。他是时代稳固的基石。”对外,曾飞洋把自己包装成这样一种形象。

    根据“服务部”网站资料及曾飞洋自己的说法,他1974年出生于广东番禺,1996年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大专班,毕业后到南雄市司法局工作。不到一年,曾飞洋就跳槽到一家律师事务所。曾飞洋如此解释辞职理由:“每天喝茶看报纸,太清闲了。”

    警方调查却显示出完全不同的经历:曾飞洋连名字都是假的。他真名曾庆辉,广东南雄人,在广州读中专时因嫖娼被学校开除;回到原籍后,以自己的城市户口为条件,与一名叫曾飞洋的农业户口同乡对换身份,并以曾飞洋的身份参加高考,此后一直冒用曾飞洋的姓名(为便于表述,下文继续称其“曾飞洋”);在南雄市司法局工作期间,长期纠缠有夫之妇,因侮辱妇女被行政拘留15天,不得不辞职。

    境外组织一般先把钱打到曾飞洋在香港的公司账户上,曾飞洋再通过地下钱庄等通道转入自己的境内账户。经初步查实,2008年以来,仅其中两个银行账户接受的境外资金就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同时,警方从曾飞洋办公室和家中搜查出大量中国劳工运动报告、反动书刊培训资料、口号标语,以及他本人在国外参加罢工的照片等,“足足装了十几麻袋”。

    “每插手一起劳工纠纷,曾飞洋在劳工维权界的地位和声望就更大,骗取工人们对他的信任就更深,换取境外组织资助他的筹码就更重。”办案民警表示,加之曾飞洋想方设法地在媒体上频频亮相、接受采访,名气飞速积攒,为他带来众多追随者。

    2015年49岁的蔡娇就是曾飞洋曾经的追随者之一。1998年8月,在一篇报道中得知曾飞洋其人其事后,蔡娇慕名而来,在“服务部”做志愿者;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服务部”出纳,负责一些财务账目。

    蔡娇却是对曾飞洋涉嫌犯罪的长期举报者之一。2007年起,他向有关部门多次实名举报,曾飞洋接受来历不明的境外资金资助,非法侵占财物、偷税漏税等。

    “作为一个公益组织,账目应当公开透明,但是他从来没有向内部或者向社会公开过。”蔡娇说,“服务部”财务管理极其混乱,维持日常运作的钱,都是境外组织打给曾飞洋个人,曾飞洋再拿给他,“具体是哪些境外组织、具体给多少钱,我们谁都不知道。”

    曾飞洋购买牙膏、牙刷、洗发水等个人用品的小票,以及一些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都拿回“服务部”让蔡娇报销。在蔡娇多次拒绝配合后,曾飞洋将蔡娇排挤出“服务部”。

    现任会计蒙某也证实曾飞洋多次指使虚开票据充账,骗取境外资金。“曾飞洋给我多少单据,我就录入多少单据,但有的单据是没有签名的。”蒙某说,“基本上每次帮工人讨薪成功后,都要举行庆功宴。有的时候我也奇怪,过期了的餐费也有。”

    蔡娇透露,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与“服务部”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他在内的一些员工还被拖欠社保。为此,蔡娇将曾飞洋告上法院并胜诉。

    曾飞洋标榜自己为公益人士,生活清贫不求财,月工资只有几千元,服务部举步维艰。但据警方查明,他通过多次取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方式,将境外给他的资金大部分据为己有;曾飞洋不但给自己买了汽车,而且购置2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其中一套放在妻弟的名下,再高价租给“服务部”,套取境外的更多资金。

    另有与曾飞洋共过事的人向警方举报,曾飞洋多次截留、克扣工厂发给工人们的补偿款,将其装入个人腰包。

    博名和谋利之外,曾飞洋还将“维权”作为骗色的机会。大量证据显示,作为有妇之夫,曾飞洋与至少8名女性长期保持情人关系。他以帮助工人“维权”的名义,借助自己的名气地位,诱骗胁迫有求于他的女工、女志愿者委身于他。

    “服务部”的其他一些成员也多有劣迹:骨干成员孟晗与有夫之妇通奸并带其“私奔”,为躲避对方丈夫追砍四处躲藏;2014年因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另一骨干成员彭家勇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

    曾飞洋等人煽动工人用激烈的方式维权。

    曾飞洋非常具有迷惑性,表面上看他帮工人获得了短期经济利益,但实际是出于一己之私,教唆、煽动工人聚集闹事、扰乱秩序、对抗执法机关,不惜牺牲工人的长远利益和生命安全。

    “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及其分支机构“佛山南飞雁社工中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曾飞洋、孟晗、汤欢兴、朱小梅、彭家勇、邓小明和“佛山南飞雁社工中心”负责人何晓波7人,因涉嫌犯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一审宣判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当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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