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姚金易

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学生

  • 中文名:姚金易
  • 性别:女
  • 出生日期:2000年
  • 去世日期:2016年5月19日
  •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目录
    2018年2月8日上午九点,其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物事件2016年5月19日,李洁16岁的女儿姚金易在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教室内被人杀害。2016年5月19日晚,正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学校读高一的16岁少女姚金易,突然失联了。次日,17岁的王祎哲向警方承认自己动手杀害了同学姚金易。姚金易的母亲李洁说,自己女儿生性乖巧懂事,成绩优异;因想要考托福出国选择离开山东老家前往北京求学,平时会经常向母亲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一个月回家一趟或者两趟。案发之前,姚金易还曾向母亲抱怨王哲总是找自己麻烦,但母女都没有放在心上,母女俩经常一起讨论姚金易出国后读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的事情。2016年5月19日20:48分,李洁正和女儿微信聊天,没有收到女儿回复后,她以为女儿去洗漱了便没有在意,随即她告诉女儿已经汇款,依然没有回音,此时的李洁还不知道女儿再也不会回她消息了。当晚21:00,姚金易手机显示和某同学通话两次。当晚22:02,王祎哲翻墙离开学校,被监控拍到。2016年5月20日0:40分,李洁接到学校电话,被告知自己女儿姚金易和王祎哲出去至今未归。校方让李洁放心,称已收到王哲短信,短信说姚金易和自己在一起,很安全。李洁随即给女儿打电话,关机。尽管有校方安抚,但李洁还是决定连夜从山东东营开车到北京。2016年5月20日上午,王祎哲投案,他承认自己杀害姚金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但不承认自己强奸姚金易。随后王哲被公安刑事拘留。[2]2016年5月20日,因为堵车的缘故,李洁在中午到达学校,随即被告知女儿姚金易遇害。案件处置2017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公开宣判王祎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王祎哲提起上诉。2017年7月23日,李洁收到王祎哲要上诉的消息,从女儿出事后,李洁一直在为女儿的事奔波。2018年2月5日李洁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书。2018年2月8日上午九点,新东方16岁女生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新东方教室奸杀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9月27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第二次开庭,法院将择期宣判。2021年5月19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王某哲和吕某霞承担该案90%的责任,新东方学校承担10%的责任。鉴于本案中,李洁不向新东方学校主张赔偿,法院判决被告吕某霞向李洁书面道歉,赔偿李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00755元。[1]
    姚金易
    参考资料[1]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诉宣判,受害人母亲:今天是女儿去世5年忌日._凤凰网. [2021-05-19]. [2]姚金易案最新进展.闽南网. [2021-08-13].
  • 姚金易介绍
    姚金易(2000年——2016年5月19日),女,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学生。[1]

    人物事件

    2016年5月19日,李洁16岁的女儿姚金易在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教室内被人杀害。

    2016年5月19日晚,正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学校读高一的16岁少女姚金易,突然失联了。次日,17岁的王祎哲向警方承认自己动手杀害了同学姚金易。

    姚金易的母亲李洁说,自己女儿生性乖巧懂事,成绩优异;因想要考托福出国选择离开山东老家前往北京求学,平时会经常向母亲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一个月回家一趟或者两趟。案发之前,姚金易还曾向母亲抱怨王哲总是找自己麻烦,但母女都没有放在心上,母女俩经常一起讨论姚金易出国后读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的事情。

    2016年5月19日20:48分,李洁正和女儿微信聊天,没有收到女儿回复后,她以为女儿去洗漱了便没有在意,随即她告诉女儿已经汇款,依然没有回音,此时的李洁还不知道女儿再也不会回她消息了。

    当晚21:00,姚金易手机显示和某同学通话两次。

    当晚22:02,王祎哲翻墙离开学校,被监控拍到。

    2016年5月20日0:40分,李洁接到学校电话,被告知自己女儿姚金易和王祎哲出去至今未归。

    校方让李洁放心,称已收到王哲短信,短信说姚金易和自己在一起,很安全。李洁随即给女儿打电话,关机。尽管有校方安抚,但李洁还是决定连夜从山东东营开车到北京。

    2016年5月20日上午,王祎哲投案,他承认自己杀害姚金易之后拿走手机并关机,但不承认自己强奸姚金易。随后王哲被公安刑事拘留。[2]

    2016年5月20日,因为堵车的缘故,李洁在中午到达学校,随即被告知女儿姚金易遇害。

    案件处置

    2017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公开宣判王祎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王祎哲提起上诉。

    2017年7月23日,李洁收到王祎哲要上诉的消息,从女儿出事后,李洁一直在为女儿的事奔波。2018年2月5日李洁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书。

    2018年2月8日上午九点,新东方16岁女生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新东方教室奸杀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9月27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第二次开庭,法院将择期宣判。

    2021年5月19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王某哲和吕某霞承担该案90%的责任,新东方学校承担10%的责任。鉴于本案中,李洁不向新东方学校主张赔偿,法院判决被告吕某霞向李洁书面道歉,赔偿李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00755元。[1]

    参考资料

    [1]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诉宣判,受害人母亲:今天是女儿去世5年忌日._凤凰网. [2021-05-19].

    [2]姚金易案最新进展.闽南网. [2021-08-13].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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