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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卫星业务

广播卫星业务

  • 外文名:broadcast satellite service
  • 广播卫星业务介绍
    广播卫星业务是利用卫星发送,为公众提供的广播业务。卫星广播有两方面的业务应用,分别是广播业务和供作节目传送用的业务。

    概述

    卫星广播自从9 0 年代以来,有了很大发展。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卫星数字广播的问世,目前卫星广播的覆盖率已遍及全国甚至全球,成为最强大的广播媒体。不过, 关于卫星广播的内涵,人们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按照国际电联( ITU ) 的有关规则,卫星广播有两方面的业务应用。

    一是广播业务。这是指大众能够直接视听卫星广播节目的业务。一般用于个体接收,国际上多用直接到户( DTH:Direct To Home)或直播卫星( DBS:Direct Broadcast Satellite)表示。在这种业务中,因为卫星转发器功率较大, 多在100-200W 左右,所以接收天线可用小型天线,例如用中 Φ40cm-Φ70cm的抛物面天线,就可视听高画质的多频道卫星电视广播。

    二是供作节目传送用的业务。这种方式多利用通信卫星传送电视节目内容,以供CATV台或地面电视台转播用。由于通信卫星转发器功率较小,多在10 w和数10w 之间,所以,地面站的接收天线很大,多采用中Φ2cm-Φ5cm 的抛物面天线。

    卫星广播中除了卫星电视广播之外, 还有卫星数字声音广播。卫星数字声音广播(SDARS:Satellite Digital Audio Radio Service) 的典例有美国World Space公司利用3 颗卫星覆盖全球的数字Radio广播系统,美国的Sirius和XM公司的覆盖全美的Satellit Radio系统。

    业务频段

    目前,我国现用的卫星广播频段(或频带)是C 波段和Ku 波段。但根据有关广播卫星业务的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WARC-BS)的规定,卫星广播频段从特高频(UHF)到极高频(EHF)范围十分宽广。有UHF、I波段,S波段、C波段、Ku波段、Ka波段、EHF波段[1]

    业务现状

    国际电联于2000年5月8日至6 月2日在土耳其召开了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2000)。会上对一、三区卫星广播业务(BBS)重新进行了规划,审议并修改了有关BBS法规条款和技术标准。在新的规划中,中国有4个规划轨位,每个轨位2个下行波束,2个上行波束,每个波束,,2个频道,共计96个模拟频道,使用单圆极化。与原规划相比,调整和优化了轨道位置,扩大了上、下行波束,使总的模拟频道数由原59个增加到96个,业务区内每个地方可收看的电视频道数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现在的12个,大大增加了传输通路的容量。其中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争取到一个独立波束,与香港波束一起位于122°E[2]

    轨位:我国有4个规划轨为:62°E、92.2°E、122°E、134°E。

    频率:中国属于第三区,且与一区国家相邻。其BSS频段划分如下:

    下行频率:11.7-12.5GHz(一区);11.7-12.2GHz(三区)

    上行频率:17.3-18.1GHz(一区);17.3-17.8GHz,17.3-15.8GHz(一区)

    参考资料

    [1] 卫星广播接收技术基础知识(上) · 中国知网[引用日期2016-11-28]

    [2] 国际电联规划中国广播卫星业务概况 · 中国知网[引用日期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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