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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研修生

日本接收外国劳动者

中文名:日本研修生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Japan trainees 定义:日本接收外国劳动者的制度 时间:开始于1981年 派遣程序: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待遇及其他:研修生活共分为三年
日本研修生介绍
指为了日本企业的劳动力,即日本接收外国劳动者的制度,实质是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法。是根据有关外国人研修的法律法规,批准一些民间团体(如中外研修生协力机构、一些企业组合等)进行的一种派遣行为(以研修生的名义,实际为劳务)。我国将研修生的派遣工作纳入外派劳务的范畴,由商务部和对外承包商会对口管理。

简介

赴日技能实习制度也称为产业留学制度,指为获得技术、技能或知识而到日本技能学习或学习的外国人就叫外国人技能实习生,为接受这些人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即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在中国国内也通俗理解为"日本打工"或者"日本研修生"。

大事记

“研修生”项目开始于1981年,日本政府的初衷是希望借此加强国际合作,将日本的先进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促进“研修生”母国的经济发展,项目时间为一年。

1993年,JITCO在“研修生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了“技能实习生”制度,即研修生在完成一年的工作学习后,可以继续以“技能实习生”的身份在日本再工作两年。

进入90年代的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社会老龄化严重,出生率长期在最低谷徘徊,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缺乏,加上亚洲其他国家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冲击,使得大量日本企业效益急剧下降,这个初衷良好的制度,在运行中开始逐渐偏离了正常轨道。不少企业受利益驱使,在实际操作中,把研修生当做了来自海外的廉价劳动力,一些研修生的心态也发生变化:来到日本不再为了学习技术,只是单纯为了挣钱。

2008年12月,国际组织人权委员会发布报告,建议日本对剥削研修生和技术实习生的雇主“加以惩罚和制裁”,并建议日本考虑“建立能够保护外国人权利、以能力建设为目的的新制度,代替招聘廉价劳动力的制度”。

成立于2008年6月的“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合会”是一个民间律师组织,旨在为研修生维权,并向政府部门施压,达到最终废除这一制度的目标。该组织共有118名成员律师分布日本各地,正在处理的研修生相关诉讼25起。

自2010年7月1日起,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日本政府开始实施与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相关的新规定 。

待遇及其他

一般来说到日本的研修生活共分为三年,第一年名义为研修生,第二年与第三年名义为技能实习生。其中研修的第一年期间在十个月左右时要通过研修考试之后才能继续保留研修资格,通过了才会有第二第三年的签证,但是那种也就是一般性的普通考试罢了,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研修岗位的不同考试的内容也会不一样。

第一年研修生月研修津贴标准为6万日元(6000人民币),第二年经过考试通过后转为技能实习生后实行静冈县最低工资标准,但自己要承担部分保险、水电费和房杂费。扣除各项费用后工资不低于6万日元/月,当地交通费、住宿均由日本接受会社承担,伙食费自理。工作时间按照接受会社工作时间而定,一般为每天8小时,每周具体工作时间按照会社的工作日历执行。

根据日本研修制度规定,研修生第一年不允许加班,有的企业则利用这点问你要不要加班,要了,行!正常900日元一小时,但是只给你400,愿不愿意随便你,反正你第一年法律是不允许加班的。很多人就是为了钱,有的研修生一个月只有一天的休息,每晚工作到近零点,这种情况以前在服装,水产的工种比较多见。

第二年转入技能实习生后加班由接受会社安排,个人不得提出加班要求,加班费按照接受会社规定和日本劳动法规定支付。第二年月收入超过日本法律规定金额者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在日本第一年的医疗费用由研修生综合保险支付,第二年起研修生须承担一半的厚生年金和健康保险的费用,另一半由所在会社承担,医疗费用由保险支付。正常一次往返日本的国际旅费由日方所在会社承担。

有关中途休假的问题,日本的政府规定研修到一年半的时候出勤达到90%(也有可能是满勤)会有11天的有薪水假期,你可以休息11天,但是具体休假时间要和公司商量,然后再满一年,也就是两年半的时候又有10天的有薪水假期,三年总共21天。

另外,政府对接收单位加强指导、监督和支持,对于有违法行为的企业,5年内禁止接收海外研修生,而原先实行的处罚办法中,这一禁令年限为3年。

派遣程序

1、初选:各地方或合作单位根据提供的工种清单和具体要求,在当地进行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检查核对证件和工作经历,选拔出合格人员。

2、初试: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填写完整的研修生报名表。组织面试,同时进行文化考试(作文、速算、数学、智商)、体能测试(往返跑、弹珠、握力、杠铃)、技术考试(技术工种如车工、铣工、木工、电焊、缝纫),初试合格者须按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或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并提供健康的诊断证明。同时提供本人担保人基本情况待查,并交纳一定的定金。

3、事前培训:初试合格者参加事前培训(时间一般为10天或更长,内容为基本外语会话、体能训练等),事前培训中违反纪律或者体能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将被淘汰。

4、外方面试:事前培训合格人员参加外方雇主的面试,外方按照3:1入选比例进行选拔,面试合格者,根据要求提供各项手续(包括按照公司要求的单位盖章表格、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因私护照、由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证等),按照要求办理担保人担保手续后,参加正式的外语培训。

5、外语培训:外方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外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为全封闭培训。培训期间签订培训协议书,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或者学习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出国资格仍将被取消。

6、派出:培训合格人员按照统一安排,办理各项手续,交纳出国费用后,派专员送至出境地。

现状调查

1、新规定治标不治本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日本政府开始对研修生制度作出修正: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相关的新规定。

然而,《朝日新闻》的社论认为,新规定并未触及问题根本,离解决问题还相差甚远。社论指出,研修生和实习生所从事的大多是小规模制造业、水产加工、农业等领域日本人敬而远之的纯体力劳动工作,解决的是日本高龄少子化社会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之所以仍以“研修生”和“实习生”为名,主要是因为日本对从外国引进劳动力存有戒心。

日本的法律是不允许从海外引入非技能劳动者的,这一制度自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以后之所以一直存在,主要还是因为企业界给政府施加压力,毕竟,企业的本性就是要压低成本来追求利润。雇用外国劳工在日本一直是个相当敏感的话题,抗议外国人在日本就业的游行也时有发生。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国会和政府长期不对研修生制度问题进行公开讨论,导致问题越积累越严重。

日本政府为将技术传给发展中国家,于1993年创立了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研修生中有七八成来自中国,他们多数去了中小型企业研修实习,拖欠工资等纠纷时有发生。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经济日渐不景气,受此影响,企业新接纳的研修生人数骤减。

2、剥削“廉价劳动力” 

随着日本“研修生”逐渐“变质”,日本国内舆论及国际机构也纷纷提出质疑与批评。

2010年4月,联合国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若热·布斯塔曼特就日本的这一问题发表声明。声明说:“日本的研修生和技术实习生制度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对廉价劳动力的剥削,侵犯了海外劳工的精神和身体权利,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存在奴役行为,因而应该终止这一项目。”

日本国内也不乏批评之声。《朝日新闻》7月14日发表社论,称研修生、实习生不仅面临收入低、强度大等问题,而且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不少人被雇主单方面中途解雇,日本政府不应听任这种现象继续存在。

该律师组织秘书长安孙子理良说,绝大部分研修生到了日本,都是先由各地的事业协同组合、商公会所等机构先接收下来,再由它们分配给下属企业,对于第一年的研修生,日本的劳动法一直缺少约束监督相关方的规定,而JITCO作为一个服务提供方,也无权约束企业;事业协同组合和商公会所等组织作为一级接收单位,因为向企业收取管理费,对企业的不法行为和研修生的投诉则通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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