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企业征信

为企业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 中文名:企业征信
  • 外文名:business credit investigation
  • 被采集者:企业、个人
  • 施行者征信机构解决方案:利用企业数据
  • 规范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 企业征信介绍
    企业征信是指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企业征信产生

    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为“征信”这一崭新行业在中国确立了法律地位,对企业征信业务全部放开、全面支持,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对征信业市场进行管理,标志着中国的征信业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产生原因

    中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但与信用经济发展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征信经营活动还缺乏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依据,难以获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现象与不当采集和滥用公民、法人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现象并存,影响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业发展,对征信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必要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具体内容

    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170年前就有这样的企业征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第三方征信服务。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

    企业征信查询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的工商注册、变更基本信息;企业信贷、质押担保、贸易融资等信息;司法判决、执行信息;税务处罚、表彰信息;环保处罚、表彰信息;质监处罚、表彰信息;食药局处罚、表彰信息;人社处罚、表彰信息;电信、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处罚、表彰信息;交通处罚、表彰信息;住建处罚、表彰信息;海关处罚、表彰信息;安全处罚、表彰信息等。

    发展背景

    企业征信的快速发展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国家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后,到20世纪60年代普遍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内外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范围日益广泛,企业征信的业务量也随之迅速增大,从而进入了大规模信用交易的时代。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征信服务业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1]

    由于少数人道德出现滑坡,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渐成蔓延之势,致使诚信的企业无法证实,大众消费顾虑重重,交易出现信任危机。国务院高瞻远瞩,大力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使诚信者得到保护认可,失信者收到惩处,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部署》、《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十二五“规划要求,以工商、税务、质检、法院等全国各级、各区域54个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信息为基础,吸纳社团、媒体、金融、消费者等评价信息,建成覆盖全国的社会信用数据库,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依法建立信用档案,并匹配与法人执照唯一对应的信用编码和信用网址。

    法律规定

    第631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年1月21日颁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企业征信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

    《通知》明确规定: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报告的形成

    企业信用报告时按照国务院《征信管理条例》,根据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主流媒体、消费者等发布的信息,按统一计算模式出具,反应着企业当前的信用状况,是大众消费、交易、就业、信贷、投资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行政事项中明确规定依法使用的重要依据。

    因此,信用档案时刻影响着企业发展,企业领导务必重视。

    全球最早的征信机构还要追述到1841年,美国邓白氏创始人刘易斯。大班在纽约成立了第一家征信事务所,并在1849年出版了全球第一本商业资信评级参考书。此后,邓白氏一直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开拓信用风险管理市场。

    报告的组成

    第一部分: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公开的监管信息;

    第二部分: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对企业的信贷评价信息;

    第三部分:企业相关的互联网信息;

    第四部分:新闻单位、主流媒体对企业的评价信息;

    第五部分:企业经营信息;

    第六部分: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上下游企业及员工等主体实名提交的评价信息)。

    报告的特点

    一、信用网址与商务网址的不同。

    二、信用档案与广告的区别。

    三、信用档案是企业展示信用的最好方式。

    四、企业对待信用档案采取的方式。

    五、异议信息、不良信息的处理方法。

    报告的影响

    一、企业信用档案如影相伴、时刻影响着企业。

    二、信用档案中的报告内容均为《国家信息公开法》规定公开、让大众知晓的信息。

    三、信用档案为企业赢得客户信任,提升销量。

    四、当前信用档案的最大用处就是信用营销。

    报告的应用

    一、大中型企业:汇聚信用力量,提升诚信形象,增强信用核心竞争力。

    二、小微企业:赢得客户信任,获得合作商机,实现快速增长。

    三、外贸型企业:与国际接轨,开拓更大市场。

    四、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规避信任风险,转化信任危机,扭亏为盈。

    五、让”知道“变为”信任“,是注重广告宣传企业高效之策。企业诚信损失借助信用档案产生舆论压力,追回利益。

    第三方服务

    帮助企业采集信用信息,见证信息载体原件、对信息核实、录入信用档案,提高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帮助企业借助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积累信用财富,提升企业信用可信度。

    为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提供信用报告,为企业的信贷、赊销、投资、出租、招聘、合作、销售等商务活动提供良好参考依据。

    全球第一家征信机构美国邓白氏,于1994年进入中国,并于2006年与华夏信用合资,成立华夏邓白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第三方征信服务。

    服务流程

    第三方的全国征信中心以及各区域分支机构,为申请征信的企业提供征信服务。

    一、采集企业信用信息,见证信息载体原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征信管理办法对每条信用信息,载体的原件见证,核实,协助企业发觉一切有价值的信用信息,让每条信息都发挥出正能量;

    二、对信息逐条审核、入档。征信中心通过在线审核,发出公函,派专人等方式,到信息原发布单位进行核实,经过查询的信息才可以入档,参与信用分值计算;

    三、征信结果接收全社会公开监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指南,为商务交易提供重要参考;

    四、供社会免费查询。

    解决方案

    内容即为数据,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在商业环境下,企业数据涉及面广而且庞杂。因此,在庞大的数据中找出真正能够利用,帮助预测未来趋势的信号才是关键。这需要在获得各种不同来源的数据后,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对其进行建模与分析,才能得出有意义的洞察分析,并最终运用到商业决策中。基于这些有价值的信息而挖掘出的洞察分析,方能设计出有竞争力的产品。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可视化的信用报告则可以有效服务于快速决策的要求,它运用一个主体,一个指数,加一张图表的模式呈现信用数据,可以帮助用户直观地解读企业信用状态,迅速作出信用判断。一个重要的趋势是将内容、分析、产品和技术无缝植入客户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无论是采购、分销、营销还是风险控制,使得客户能够在熟悉的环境下使用。同时,在内容的递交方式上,未来所有的征信机构都应该用客户需要的方式来交付内容,无论在世界哪个角落,无论是移动端还是云端,一切为了让使用更加方便。

    参考资料

    [1] 全球征信业发展历史 · 中国信用网[引用日期2016-03-01]

    相关资讯
    内容声明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

    Copyright © 趣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