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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

四川高考

  • 中文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地区(简称:四川高考)
  • 外文名:Sichuan university entrance examination
  • 考试机构:四川教育考试院
  • 命题机构:教育部考试中心
  • 文科选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
  • 考试时间:6月7、8日
  • 理科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
  • 四川高考介绍
    四川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地区的简称,主要是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每年6月7日、6月8日考试。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1884所院校在川已录取本专科新生45.5万人。录取新生中,按层次分,本科有19.85万人,专科有25.65万人;按类别分,普通类有38.64万人,艺术体育类有4.63万人,对口类有2.23万人。

    历史沿革

    四川高考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重要组成部分。

    高考是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制度,中国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深深地影响了东亚各国。1905年,清廷出于发展新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的需要,废除了科举制度,转而引进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这样两个重要来源:一是科举考试制度所形成的传统考试思维和价值,二是西方现代考试制度的模式和手段。

    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中国现代教育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邓小平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也挽救了整个中国。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科。

    1983年,英语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向减少高考科目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方案。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被取消高考,名义上是为学生减负,结果非但减不了负,还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同年,政治被排除在统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试中不再考政治。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文件提出,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与任务,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同年广东率先试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开始出现在高考科目中。

    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学招生扩大了将近3倍,“大众化教育”逐渐取代“精英教育”。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扩招的反思。

    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将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6年,四川省在教育部批准下,也将实行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自主命题

    2008年起,四川省开始推行平行志愿

    2010年,四川省实施新课程改革,高中分必修与选修。

    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6个批次。本科第三批次被取消。本、专科批次全面实现“平行”。在提前批、预科与免费师范生录取中仍然采用适合这些特殊类招生的“梯度志愿”。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被取消,4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也被取消。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有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也随即取消。[1]

    2016年,四川省开始采用全国丙卷(注:仅语文、文综两科使用)。

    2017年,四川省所有科目采用全国丙卷,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合并为专科批次,2018级高一新生将在2021年迎来新高考。

    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批次录取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志愿两个批次填报。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2.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招收藏、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本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批次前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专科批次前录取。

    3.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4.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5. 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高考加分

    全国性加分项目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2017年版)

    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高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高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四川省内高校在川招生。四川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四川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四川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分数线

    新课改

    年份/批次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一本

    文科553

    理科546

    文科537

    理科511

    文科540

    理科532

    文科543

    理科528

    文科551

    理科540

    文科567

    理科562

    二本

    文科492

    理科458

    文科470

    理科436

    文科480

    理科453

    文科473

    理科445

    文科500

    理科475

    文科505

    理科492

    三本

    文科476

    理科446

    文科477

    理科460

    一专

    文科190

    理科180

    文科190

    理科180

    文科445分

    理科390分

    文科448

    理科412

    文科450

    理科390

    文科443

    理科413

    年份/批次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一本

    文科516

    理科518

    文科533

    理科519

    文科543

    理科512

    文科540

    理科498

    文科598

    理科593

    文科558

    理科532

    二本

    文科451

    理科445

    文科473

    理科448

    文科483

    理科441

    文科480

    理科436

    文科548

    理科534

    文科509

    理科475

    三本

    文科427

    理科416

    文科441

    理科416

    文科451

    理科413

    文科451

    理科412

    文科522

    理科510

    文科485

    理科450

    一专

    文科405

    理科392

    文科415

    理科382

    文科417

    理科361

    文科416

    理科376

    文科485

    理科465

    文科445

    理科405

    考试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丙卷)。试卷由四川省统一印制。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考委批准。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为残疾人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绝密级事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绝密级事项,启用时降为秘密级,保密期限连续计算,共5年,知悉范围是命题、审题、印刷、监印、阅卷等相关工作人员。

    国家教育考试省级统一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知悉范围是命题、审题、印刷、监印等相关工作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单独命题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知悉范围是命题、审题、印刷、监印等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保密要求保管、使用这些秘密材料。

    3.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都应按在报名阶段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主动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

    4.各级招考机构和涉及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的相关单位须按国家及省的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5.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9:00─11:30

    15:00─17:00

    6月7日

    语 文

    数 学

    6月8日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外 语

    (1)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科(含听力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凡拟报考外语高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应按县(市、区)招考办的规定报名。

    (2)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6.普通高校招收参加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藏、彝族考生办法另文规定。

    7.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指定的军分区组织的面试和军检;报考公安院校(含公安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面试和体能测试。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军检。军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以后进行,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8.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招生的面试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报考有面试要求的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按高校公布的办法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高校在7月5日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除上述所列学校和专业外的在川招生高校若,2017年有面试要求的,拟报考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自行参加高校的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高校在录取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9.报考建筑院校、系(科)的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是否组织徒手画测试及测试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

    人数

    历届四川高考人数

    年份

    人数

    2018

    62

    2017

    58.28

    2016

    57.13

    2015

    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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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卷

    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四川省招考委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网上评卷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答卷的扫描工作。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高校、中学和有关单位有义务选派评卷教师。有关学校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给予积极支持。评卷场要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2.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2]

    头名

    文科

    理科

    年份

    姓名

    高考总分

    就读高中

    姓名

    高考总分

    就读高中

    2017

    涂琬童

    668

    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

    黎雨佳

    720

    树德中学

    2016

    刘代蕾

    663

    绵阳中学

    谢畅

    709

    什邡中学

    2015

    万妙然

    681

    成都外国语学校

    高志华

    689

    绵阳中学

    2014

    唐旭奕

    650

    绵阳东辰国际学校

    封凡

    687

    成都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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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四川高校

    2017年四川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地方属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汇总公布如下(共103所)。

    2017年四川省地方属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院校名称

    签发人

    职务

    西南石油大学

    赵金洲

    校长

    成都理工大学

    倪师军

    校长

    西南科技大学

    陈永灿

    校长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余敏明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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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1] 四川2015高考政策发布 “二本”“三本”合并 · 人民网[引用日期2015-05-07]

    [2] 四川高考信息参考资料 · 阳光高考网[引用日期2014-06-07]

    [3] 四川2010文理科状元出炉 近5年高考状元大盘点 ·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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