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同时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还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除此之外,联名卡还可办理存款、取款、工资代发、转账汇款、刷卡消费等各种银行业务。
公积金联名卡免制卡工本费及年费,住房公积金持有者未到退休年龄,不能注销本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职工发放。为保证发放的正确性,以北京为例,目前除以下职工外,其余职工均可办理:
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职工账户处于集中封存期间的,需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
目前共有七家商业银行可发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分别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商业银行北京市内的任意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可选择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京外银行不能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
1、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太平洋卡);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龙卡);
3、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卡);
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卡通)。
以北京为例。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除具备原查询卡实时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功能外,还增加了以下功能:
1、在配套的对账薄上打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的功能;
2、银行借记卡功能,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直接转账至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3、办理了联名卡后,联名卡将全面取代原有的查询卡,以前办理了查询卡的职工仍须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013年3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北京正式开启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新模式,公积金联名卡不再只能通过单位办理,个人也可去银行申领;且可选择不同银行,办理多张联名卡,方便公积金提取。
新的模式允许“一人多卡”,即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与中心开展合作的发卡银行,并可在多家合作银行申请办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这样,缴存职工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方便的银行办理联名卡,提取公积金等都可以更方便。
1、选择银行
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或在建设银行(部分网点)中自由选择联名卡申领银行。
2、递交申请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完整填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银行审核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4、制卡发卡
通过审核且卡面不需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发放。选择印制拼音姓名,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配发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将随联名卡一同发放。
北京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条件:n1、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
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北京公积金联名卡办理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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