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陈寿

明朝南京兵部侍郎

  • 出生日期:1440年
  • 去世日期:1522年
  • 籍贯:新淦(今江西新干县)
  • 民族:汉
  • 国籍:中国
  • 性别:男
  • 中文名:陈寿
  • 陈寿介绍
    陈寿(1440~1522年),字本仁,新淦(今江西新干县)人。祖父志弘,洪武年间代兄戍辽东,成为宁远(今辽宁兴城)籍。陈寿少时家境贫困,拾金不昧,刻苦好学。跟同乡贺钦学习。成化八年(1472)中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在视察宣城、大同边防时劾去不忠于职守的宦官,又曾弹劾万贵妃的兄弟及宦官梁芳,因而被关进监狱。获释后,升为都给事中。陈寿清廉耿直,粗衣淡食像一名寒士。为官40年,无家可归,寄寓南京。他的住所简陋不堪,不能蔽风雨。当他去世时,无钱办丧事,尚书李充嗣、府尹寇天叙给他收殓。又过了多年,在亲朋故旧的帮助下,才归葬新淦。

    主要经历

    弘治元年(1488),吏部尚书王恕提升陈寿为大理丞,遭大学士刘吉反对,未果。弘治十三年(1500),陈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今陕西榆林)。当时,火筛(蒙古贵族)数次到边境掳掠,以往镇守官员都不能抵御而获罪。陈寿到职后,布置间谍,搜集敌情,分军马十路互相声援,军威大振。下一年,火筛等部纠集大队人马杀来,他们先是以百余骑兵引诱明军深入,守城各将要求迎战。而陈寿却稳坐军中,他分析了对手的兵力,判断这是敌人的诱兵之计,于是他将计就计,沉着地指挥所部应战。陈寿不顾花甲之躯,亲自披挂上阵率领数十名骑兵到对方阵前,然后又带领兵士们下马席地就餐。蒙古军队不知这是何种战法,为谨慎起见,慌忙退走。陈寿趁着对方的疑惑后退之机,命令部下吹响号角,顿时明军各道兵马乘势追击,打散了进犯的蒙古军队,明军大胜。与此同时,朝廷派苗逵等重兵往助战,而陈寿已奏捷报。孝宗皇帝大喜,进陈寿俸禄一级。

    苗逵要乘胜捣火筛大本营,但须在延绥长期驻扎,而三万匹战马每天所需饲料、刍草数量很大。陈寿建议将战马带到边境附近有水草处放牧,众将官都有畏难情绪。陈寿率先跨马出外放牧,其他将士也只得跟随出去放牧。节约草料费用达数十万两。

    打败火筛后,有人劝陈寿将子弟的名字也列入战士名册中请赏。陈寿回答说:“我子弟不知弓槊,怎能与浴血战士同受赏赐?”拒绝了别人的劝说,得到军民一致赞扬。

    弘治十六年(1503),陈寿升任右副都御史。正德初年(1506),刘瑾假传圣旨,逮捕弹劾他的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素来清正廉洁的陈寿得知消息后,冒死上书皇帝愿以身相保。刘瑾得知后大怒,下令免除陈寿的二品官职,革除俸禄,并罚米2300石、布1500匹。

    陈寿平时清廉不取,除去俸禄外,一无所有,被命罚米布,贫苦不能偿,只好上书自诉,刘瑾也知道他的清贫,只好免除对他的物质惩罚。

    1514年正月,陕西地方主官廖堂因贪暴无度激起民愤,吏部尚书杨一清认为陈寿刚直果敢、政声极佳,又有过在陕北任职的经验,熟悉陕西一带的地理和人文,遂推举他任陕西巡抚。正德九年(1514),起用陈寿为都御史巡抚陕西。他到陕后十天,出告示指出往昔施政的利弊,无不了如指掌。又动员陕西父老面陈得失及改革办法。亲自检查斗斛等量器是否合标准,禁止官员低价买民物,平抑物价,深得人心。当时有数十大盗抢劫良民财物,陈寿率众追捕,使盗贼屏息敛迹。为改革婚丧制度,陈寿下令:遭丧的不许久停柩,婚嫁不许索取财物,百姓都遵照执行。夏季大旱时,令各衢巷开渠以通阴气,他又大清冤狱,谨慎用刑,减少杀戮。

    当时,镇守陕西的宦官廖堂十分贪暴。廖奉诏制作毡幄160间,用去数万银两,但要把这些毡幄赠送权贵,另行制作,使百姓遭受深重剥削。陈寿警告廖堂,不要假借朝贡名义进行勒索,并下令搜捕数十名散居府县鱼肉百姓的廖堂爪牙。陈寿惩治了廖堂的势力,官吏的风气得到好转。然而,陈寿的这次任职时间很短,仅半年后朝廷就调任陈寿为兵部右侍郎。

    陕西军民士商得知陈寿调离的消息后,倾城相送,把陈寿所坐之轿围了个水泄不通,百姓们号哭挽留,难舍难分,陈寿深深为之感动,不得不因此推迟了一天行期。离开陕西的第二年,陈寿以年老为由请求辞官休养,但没有获得朝廷的批准。相反,为表示对陈寿多年清廉为官的肯定,朝廷还任命他为南京刑部尚书。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83岁的陈寿死于任上。嘉靖皇帝悲痛万分,追赠其为太子太师正一品官阶。

    陈寿高龄去世后,由于生前没有积蓄,家属竟无钱为之安葬。南京的兵部尚书李充嗣、应天府尹寇天叙等人,仰慕陈寿的品行和人格,出钱为他殡殓。数年后,由祖籍的亲友资助,将陈寿归葬祖居地江西新干,墓地至今尚存,后人还保留有记载陈寿名字和事迹的族谱,并把他奉为家族的楷模,世代祭祀不断。

    人物性格

    陈寿为官四十年如一日,不改清正刚直的作风,深为世人所称誉。尤其是他终生奉行的“三不喜”原则——不喜随意弹劾官吏;不喜为子弟亲友争功或谋取好处;不喜金钱财物,更是被后世廉政为官者奉为信条。

    父亲下死命令促其考科举

    据对陈寿颇有研究的历史作家张嵚介绍,陈寿虽然出身军人家庭,但家人却反对他走从军这条路。然而,在经历过科举拼杀、宦海沉浮多年后,他还是阴差阳错地走上了战场。

    见惯了战场上刀光剑影的祖父,并不希望陈寿过戎马生活。于是,从陈寿开始记事起,父亲就给他下了死命令:打仗有你哥去。你,要考科举,中功名,光宗耀祖。

    陈寿出生于江西新干,洪武年间,还是婴儿的他就跟随服兵役的祖父陈志弘到了辽东,居住在辽宁兴城一带。幼年时期,带着家庭的殷切希望,他开始用功读书。因家境贫寒,父亲节衣缩食把他送进了私塾,幸运的是,他在私塾里遇到了一位好老师——贺钦。正是在这位恩师的栽培下,陈寿在仕途上走出了属于自己的风采。

    自幼种下“清廉”种子

    陈寿的恩师贺钦,是当时有名的大儒,曾官至吏部尚书,退休之后在乡间谋得一份教书的工作。他不但教给陈寿知识,更教给陈寿做人的道理,使得陈寿小小年纪便学到了做人的原则——不贪。

    或许成为一名“清官”的命运,从陈寿拜贺钦为师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七岁那年,陈寿在放学路上发现了一个遗失的钱袋,他竟然在原地等了足足半个时辰,直到失主找回来将钱袋交还给失主后方才回家。

    明代首位军户出身文科举人

    25岁那年,陈寿考中了举人,创下了一项纪录——明代第一位出身军户考取功名的学子。据张嵚介绍,陈寿的这次科考惊动了街坊四邻,也给他的家族带来了不少荣誉,但同时也让父亲对他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次年,陈寿背负着家族的期许,又考中了进士。当时正值明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陈寿带着一辈子做清官的信念步入了官场,获得了户部“给事中”(官职,正七品,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纠弹官吏)的职务。

    陈寿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户部的工作情况,并弹劾不法官员。虽然级别不高,但他在这一岗位中显现出了他的为官本色。

    巡视地方揪出惊天大案

    在户部任期内,陈寿明察秋毫,十分注重辨别是非真伪。明成化十七年五月,他到河北省宣化边防巡视督察时,正巧当地在克扣军士粮饷。陈寿得知此事后,立即展开严查,发现近几年一位叫梁方的官员克扣了价值数万两银子的军粮军饷。

    陈寿随即将梁方的贪污案上报总兵府,同时将其收监候审。在搜查梁方的住所时,除了缴获满箱满箱的金银赃款外,还意外发现了一封署名“万通”的密信。

    陈寿大吃一惊。原来,这万通不是一般的人,是当时皇上最宠爱的万贵妃的亲弟弟,是内阁右辅、吏部尚书万安的叔伯兄弟。

    并且这封密信的内容还涉及到了一个惊天大案。信中,万通指示梁方放行五车官盐出境到西辽国。当时,官盐是官府的专营商品,严禁出口,按明朝刑律规定,走私一车官盐就可诛杀六亲,万通竟敢走私五车官盐到西辽,更撇不清通敌之嫌。

    执法严明弹劾权贵

    通过调查,掌握了梁方亲自开关放行五车官盐往西北的事实后,陈寿立即赶回京城,直接前往内阁大臣、户部尚书刘吉家中报告了这件大案。但刘吉碍于阻力,对此事的处理一再犹豫。

    陈寿对刘吉说:“刘大人是国家的栋梁,不能因为这件事与万通他们搞翻而受到伤害。这个案件是我发现的,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由我来写奏书,揭露他们的贪腐嘴脸,即使受到他们的报复,我也不怕!”刘吉对陈寿置生死于不顾与贪腐权奸作斗争的勇气表示钦佩,并说一定会把奏书直接交给皇帝。

    令人意外的是,这封奏书不但没有扳倒万通,反而害了陈寿自己。几天后,刑部虽然开始公开审理这桩走私案,最终结果却是陈寿被判诬告,进了牢房。

    几年后,万贵妃病逝,刘吉派人重新稽查万通私运官盐一案,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万通被判死罪,陈寿得以平反昭雪,誉满京城,并重新得到重用。

    花甲之年上战场杀敌

    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已是60岁的陈寿出任右佥都御史兼延绥巡抚。

    延绥是陕北的两座重镇,在当时处在临近蒙古部落的边境。此前,蒙古经常袭扰明朝边境,先后几任巡抚官员都因为防御不力而被朝廷撤职或问罪。

    陈寿上任后,立即着手整顿军旅,将军队分为十道,分别驻守在各个战略要地,彼此互相应援,使得军势大振。

    第二年,蒙古满都鲁等部落相约联合进犯明朝边境。陈寿不顾花甲之躯,亲自披挂上阵,率领数十名骑兵到对方阵前,利用计策驱散了进犯的蒙古军队。

    陈寿在担任巡抚的几年里,整顿吏治,打击盗匪和蒙古部落的进犯,维护了陕北边境治安的稳定,深得当地百姓拥护,也受到了皇帝的嘉赏。

    明弘治十六年,陈寿结束了短暂的戎马生涯,回到南京任右副都御史。

    “三不喜”成为官场廉政信条

    明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正月,陕西地方主官廖堂因贪暴无度激起民愤,吏部尚书杨一清认为陈寿刚直果敢、政声极佳,遂推举他任陕西巡抚。

    到任后,陈寿首先惩治了廖堂的势力,使官吏风气有所好转。然而,陈寿的这次任职时间很短,仅半年后就被朝廷调任兵部右侍郎。

    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83岁的陈寿在任上去世,嘉靖皇帝悲痛万分,追赠其太师,正一品官阶。

    陈寿一生为官40多年,始终以清廉著称,以至于耄耋之年的他在南京居住的房屋尚不能遮风避雨。他去世后,由于没有留下任何积蓄,家属竟无钱为之安葬,还是靠仰慕他品行和人格的尚书李充嗣和应天府尹寇天叙出钱为他殡殓。数年后,在祖籍亲友的资助下,陈寿终于归葬其祖居地江西新干。其墓地至今尚存,世代祭祀不断。

    直到今天,陈寿“三不喜”的为官原则依然为人们所传颂,并成为历代官场的廉政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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