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
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国家预防腐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国家预防腐败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国家预防腐败局公开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国家预防腐败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浏览信息公开目录并查阅信息内容,或登录网站后使用搜索工具查找相关信息内容。
国家预防腐败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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