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形式,它实行独特的教育模式。这一教育模式可以简要地表述为:“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三业一体、因材施教、多路育人”。有以下10种情况的青年学生更适合于选择高自考教育之路:
1、在达到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希望自由地选择专业,或者希望提前读完规定课程、缩短学制、提前毕业的考生。
2、在全国各地达到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希望到目标城市(如北京)来读大学和就业,而未被目标城市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3、在全国各地职高、中专、中技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希望不经过全国统考而直接接受大学教育的青年学生。
4、在参加普高招生统考、高职招生统考及成人高考落取的考生中,有坚定成才目标和学习毅力的考生。
5、在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青年学生中,没有或不准备参加高考,而希望直接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学生常年随时可以编班或插班。
6、在未考入重点大学的考生和青年中,希望拿到有重点大学印章的毕业证书,可以通过上高自考达到目的。这是因为高自考毕业生由主考院校发毕业证书,而主考院校基本上都是国家的重点大学。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
7、在职人员中(不分年龄、性别),希望不脱离工作岗位,业余读大学的求学者。
8、在已有学历资格的在岗人员中,希望业余读第二学历或读单科,以求不断给自己“充电”的知识青年。
9、在广大初中毕业生中,希望高中、专科、本科“直通车”读大学的青少年学生。这些学生可以从自考预科班读起,缩短了学习年限。
10、在广大城乡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中,上某些自费大学收费高,负担不起,希望少支付一些学费的学生。
一、办理自费大学毕业生农转非的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计划内北京市农业户口自费生。
二、自费大学学生毕业后,应在本年度内落实接收单位。在本年度落实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或区、县人事局负责申报;在本年度未落实接收单位的,不予办理农转非手续。
三、办理农转非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备案表》(一式两份)和《农转非名单》(一式两份),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及户口薄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各级国家机关接收持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的自费生,应在办理农转非的同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企事业单位接收自费大学生,应在办理农转非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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